清末教科书审定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科达(1970-),男,安徽太湖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社会科学部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与教育史研究,广东 广州 510665

原文出处: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清末审定教科书的标准有二:其一为是否合乎当时的教育宗旨,即对教科书进行意识形态色彩的思想性审查;其二为是否合乎现代教育的基本规范,即对教科书进行教育的学术性和技术性审查。从审定的实际情况看,教育的学术性和技术审查对于保证清末教科书的质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不能估计过高;思想性审查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排满”革命等社会新思想的传播,保护了旧有的思想意识形态。就此而言,清末的教科书审定为我们理解当时的新式教育乃至整个社会思想的变迁都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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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07(2010)03-0068-07 DOI:10.3969/j.issn.1674-8107.2010.03.012

      1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确立了清末的教科书审定制度,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具体完善了这个制度,1905年底新成立的学部设有审定科,真正开始了教科书审定。本文根据《学部官报》及相关资料,拟对清末教科书审定的实际状况做个系统的梳理和分析。

      一、审定标准

      1906年《学部第一次审定初等小学暂用教科书凡例》开宗明义就说,审定教科书是为了一学制、正宗旨,并且所有的科目都以《奏定学堂章程》为依据。[1](P1)后来的《学部第一次审定高等小学暂用书目凡例》和《学部第一次审定中学堂初级师范学堂暂用书目凡例》,也都如是规定。概括这些规定,清末教科书的审定标准可以划分为两类:

      (一)教育宗旨标准

      晚清朝廷建立全国性现代学校体系的目的,仍然是期望吸收外国新的做法和技术,挽救摇摇欲坠的专制统治。因此,在这个现代教育体系中,仍然维护儒家纲常伦理的正统地位,抵制西方的自由民主思想。《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写道:“欧美日本所以立国,国有不同,中国政教风俗亦自有所以立国之本。所有学堂人等,自教习、总办、提调、学生诸人,有明倡异说,干犯国宪,及与名教纲常显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退,重则究办。”[2](P544)1906年3月,学部在此基础上则进一步明晰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并且要求具体详细地贯彻于教科书的编纂和审定之中。[3]

      “忠君”,实质上就是要求维护以皇权为核心的集权制度。为此,学部要求通过各门课程,歌颂清朝自开国以来列宗圣主的丰功伟绩、高风亮节、忧劳图治等等,培养对君主的忠诚。

      “尊孔”就是要维护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众所周知,儒家从家庭推及国家,为整个社会设计和创造了一套以三纲五常为基本架构的秩序体系和伦理规范。这个思想虽然推理不严密,但诉诸人们一些最朴素的情感,模糊了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区别,客观上为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因此,清末新式教育在“忠君”的同时,自然要“尊孔”。“无论大小学堂,宜以经学为必修之课目,作赞扬孔子之歌,以化末俗浇漓之习”。儒家经典不仅要根据学生的不同程度编辑为教科书,而且所有学堂都得以之为圭臬。

      “忠君”和“尊孔”,根据当时清朝的说法,是“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距异说者”,是“中体”,是图强之本。但只此还不够,“中国之大病,曰私、曰弱、曰虚。必因其病之所在,而拔其根株,作其新机,则非尚公、尚武、尚实不可也”。这三者多少涉及到学习西方,挽救民族危亡的时代主题,特别是后两者,显然属于“西用”的内容。

      “尚公”就是要通过教育,培养人们的公德,消除群情隔阂、各自为私、支离涣散的现状。“今欲举支离涣散者而凝结之,尽自私自利者而涤除之,则必于各种教科书之中,于公德之旨、团体之效,条分缕析,辑为成书,总以尚公为一定不移之标准,务使人人皆能视人犹己,爱国如家”。但是,这里的“公德”并不是西方建立于群己权界之上的道德责任,而仍然是儒家的忠义亲爱,强调的是个人处于专制制度不同等级中的相应道德义务,是对独立个人权利的压制。

      “尚武”就是要在中小学堂各课程及教科书中,寓于军国民主义,锻炼学生的健康身体,培养学生的严守纪律、百折不回、视死如归的精神。“尚实”则要求中小学堂的教科书,“取浅近之理与切实可行之事,以训谕生徒”,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从而促进整个国家的实业发展。这两者就改善个人的生存状况和挽救民族危亡而言,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就个人的身心发展来看,忽略了人的独立个性和自由思想,带有明显的工具主义色彩。

      (二)教育的学术性与技术性标准

      除了教育宗旨这类带有很强意识形态色彩的思想性标准之外,其余的审定标准大多属于教育的纯学术性与技术性标准,即要求教科书要符合现代教育的基本规范。大致可以分为4个方面。

      1.内容选择方面

      内容选择方面,要求教科书选取的材料准确无误,切合本国实际和相应的课程要求;内容要充实全面,不能顾此失彼、陈旧落后,甚至与教科书毫无关涉。以当时学部审定教科书的几则批示或提要为例:

      谢洪赉编纂、商务印书馆印行的《最新高等小学地理教科书》提要:“一二册中国地理,三四册外国地理,取材谨严,行文雅洁,洵小学地理教科书之善本。惟疏漏疵累仍未能免,如一册之第七课黄河源出青海之星宿海句,尚未确。因河源出巴颜哈喇山东北之噶苏达苏齐老峰下,东流三百里,始至星宿海也。二册之第十六课仙湖当改为抚仙湖,第二十六课学务处学政当依今制酌改。三册之第四课寒带之中有冬夏而无春秋,冬令六月常夜,夏令六月常昼。夫寒带有南北之分,而冬常夜夏常昼,乃专指北寒带言。若南寒带则夏令六月常夜,冬令六月常昼。而此编不言南北相反之理,失之疏矣。第七课地球始年植物,次生动物。据近时新说,则动植物之生无分先后,似亦宜改。”[4](P29)学部认为此书选材不准确,内容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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