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观与人地关系的历史互动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连辉,湖北大学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武汉市 430073;赵凌云,湖北大学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武汉市 430073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58年以来,中国先后形成并推行了环境改造型环境观、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和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环境观与人地关系的互动推动了环境观的演变与发展。随着环境观的演变,生态环境从改造对象转变为保护对象,进而又转变为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内在组成部分。发展观与发展方式最终决定了环境观的主要特征与实施绩效。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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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观是关于人类社会各层面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基本看法的总和①。它包含了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基本态度以及关于解决环境问题的着眼点和实现机制的理论与政策体系。环境问题是与经济发展相伴随而产生的,并反过来影响发展,因此,环境观的演变与人地关系,即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互相关联的。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党和政府的环境观经历了从环境改造型环境观到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再从环境保护型环境观到生态文明型环境观的两次转变。本文通过分析环境观与人地关系的互动,对环境观的演变进行历史的考察,来探寻环境观演变的基本特征、规律及启示。

      1958年以来,中国环境观的演变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形成了三代各具特色又相互联系的环境观。即:1958-1972年间的环境改造型环境观,1973-2002年间的环境保护型环境观,2003年至今的生态文明型环境观。从党和政府对待环境的基本观点中,可以抽象出三代环境观的基本内容,详见下表。

      

      一、环境改造型环境观:1958-1972年

      1958-1972年间形成和发挥作用的环境改造型环境观是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第一代环境观。然而,尽管中国的环境问题是与工业化的展开和经济发展同时出现的,但环境观却没有同时形成。因为1949-1957年间新中国国民经济初入正轨,国家工业化刚刚起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只是在局部地区出现且程度较轻,环境问题还没有作为“问题”进入人们的视野,因此尚未出现较明确的环境观。但本期已出现构建有利于人地和谐的环境观的良好苗头,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出台了一些实际上起到环境保护作用的文本。譬如,1956年卫生部、国家建委联合颁布的《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和195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暂行纲要》,都包含了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但这种良好的苗头却被1958年后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全面展开所阻断②。

      1958-1972年间,在当时的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统罩下,在经济发展上,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一天等于二十年”、“敢教日月换新天”、“以粮为纲,其余砍光”、“种田种到山顶,插秧插到湖心”、“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等一系列过激口号及错误决策。在工农业城市建设领域建立起来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有限的规章制度受到批判和否定。环境改造型环境观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环境观③。

      环境改造型环境观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在人地关系上,环境相对于人处于从属地位;在对待环境的态度上,片面强调人的能动性,忽视环境问题,甚至将生态环境视为改造对象,因而第一代环境观是典型人类中心主义的;由此,该环境观既无意协调人地关系,更没有形成人地关系协调机制。

      1958-1972年间,由于经济增长导向型发展观、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以及环境改造型环境观的推行,工业发展遍地开花,工业布局随心所欲,工业建设重量不重质、重速度轻效益。仅1958年下半年,全国动员了数千万名农民大炼钢铁和大办“五小工业”。建成了简陋的炼铁、炼钢炉60多万个,小炉窑59 000多个,小电站4 000多个,小水泥厂9 000多个,农具修造厂80 000多个。工业企业由1957年的17万个猛增到1959年的60多万个④。1970年以后,中央又提出大办“五小”企业,各地纷纷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工业体系,兴建了大量小拖拉机厂、小化肥厂、小农机厂、小钢铁厂和小水泥厂等小企业。技术落后、污染密集的小企业数量迅速增加。工业结构也呈现出污染密集的重化工化趋势。重工业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1957年的46.88%增加到1972年的57.36%⑤。

      与此同时,管理混乱、污染控制措施缺位,工业“三废”长期放任自流,环境污染迅速发展。到1970年代初,中国主要河流、湖泊、海湾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有些污染危害已相当严重,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严重污染事故。譬如,1972年大连湾因污染荒废的贝类滩涂5 000多亩,每年损失海参1万多斤,贝类10多万公斤,蚬子150多万公斤,港口淤塞,堤坝腐蚀损坏。北京官厅水库则出现鱼污染事件。松花江水系污染报警,1960年以前鱼群集中的区域,到1970年已鱼虾绝迹⑥。

      其间,由于受到环境改造型环境观的影响,森林遭到乱砍滥伐,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以湖北省为例,20世纪60-70年代,全省产林县由46个下降到32个,成林、过熟林蓄积量比建国初期下降50%。由于植被破坏,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初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4,流失面积超过百万亩的县有10个。全省13条主要通航河流,从1958-1978年,河床普遍淤高1.5米以上⑦。

      本期新中国环境问题迅速凸显。在此期间,环境问题实际上已进入人们的视野,政府也采取了一些应对措施。譬如,1963年发布了《森林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保护条例》,60年代工业部门提出了“变废为宝”口号,同期一些地方也成立了“三废”治理办公室之类的准环保机构。可见,环境观已出现转变迹象。但从全国来看,环境观并未转变,政府也并未采取系统的环保措施,相反,主流观点仍然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能产生污染的。谁要说有污染,有公害,谁就是给社会主义抹黑。在只准颂扬、不准批评的气候下,环境清洁优美的颂歌,吹得人们醺醺欲醉。”⑧然而,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及其导致的居民健康损害和经济损失,已促使人们反思原有的环境观,去重新定位人地关系。环境保护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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