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9)07-0109-06 一、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语境与内涵 马克思曾经在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两个层面上论及艺术生产问题。虽然前者是总体的层面,后者是延伸的层面,但在具体的论述中,这两个层面是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的。马克思在创立哲学的过程中,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其哲学思维的基础性范式。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写道:“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P24)并且,在与物质生产相对应并受物质生产所制约的意义上论精神生产(艺术生产)、人口生产,“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的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1](P29)这里的思想、观念、意识理应涵盖早期的艺术创作。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把艺术视为精神生产的一种形式,“私有财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以往全部生产的运动的感性表现,也就是说,是人的实现或现实。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到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2](P121)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马克思多次把艺术视为生产的一种形式,并从生产、消费等的关系上看待艺术品、艺术家与消费者的关系。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艺术生产问题,他说:“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跨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这里暗示了艺术生产成为一种自觉的甚至组织化的行为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创作方式。他还指出:“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这段话说明了生产会生产出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会推动生产进一步发展。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马克思在此指出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知觉在消费中起很重要的作用,这实际上指出了产品的形式在消费中的地位。马克思还认为:生产与消费具有“直接的同一性: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3](P742-743)在《资本论》中特别是在《剩余价值论》中,马克思还多次谈到精神生产(艺术生产)。马克思一方面指出,精神生产受物质生产普遍规律的作用,当然这个作用是通过多重中介来实现的,“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人们的国家制度和人们的精神方式由这两者决定,因而人们的精神生产的性质也由这两者决定”[4](P296);另一方面,马克思又谈到包括艺术生产在内的一切生产劳动都可以归结为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一切艺术和科学的产品,书籍、绘画、雕塑等等,只要它们表现为物,就都包括在这些物质产品中”[4](P164-165),都要凝聚为物。 既然艺术是一种生产,就牵涉艺术生产力或生产技术问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1](P29)从逻辑上看,马克思在这里谈的精神生产应该包括艺术生产,他认为精神生产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这说明艺术生产也应该受生产力制约。在谈到拉斐尔的绘画时,马克思说:“和其他任何一个艺术家一样,拉斐尔也受到他以前的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社会组织、当地的分工以及与当地有交往的世界各国分工等条件的制约。”[1](P459)马克思把技术列为艺术生产制约因素的首要环节,对本雅明等人产生了影响。 既然艺术生产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那么,艺术就具有商品性,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各种职业包括写作都具有雇佣劳动的特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指出:“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敬的职业的灵光。它把医生、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5](P253)但马克思并不简单地看待艺术的商品性问题,而看到艺术家身份的多重性,马克思说:“演员对观众说来,是艺术家,但是对自己的企业说来,是生产工人。”[4](P443)也就是说,他可以作为自由艺术家,也可以作为雇佣劳动者。马克思还以创作《失乐园》的密尔顿和受雇于书商的作家为例,指出密尔顿像春蚕吐丝一样创作作品,他的创作活动“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而受雇于书商的作家“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增加资本的价值才完成的”,是“生产资本”的生产者[4](P432)。这说明马克思仍然受到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认为艺术创作应该是一种“高贵天性”的表现,这与他早年的思想一脉相承。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中说:“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写作,但是他决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作家绝不把自己的作品看做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家或其他人来说,作品根本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个人的生存。”[6](P87)而且,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马克思还把文学创作视为作家精神个体性的形式,认为精神个体性应该有多种表现方式。[6](P7)而受雇佣的创作有可能体现不了作者的精神个体性。这是因为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有逐利的本性,“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这就是说:资本及其自行增殖,表现为生产的起点和终点,表现为生产的动机和目的;生产只是为资本而生产,而不是相反。”[7](P278-279)这与艺术生产的自由性相背离,马克思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谈到资本主义生产与艺术和诗歌相敌对的问题,“要研究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例如,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就和中世纪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产不同。……只有在这种基础上,才能够理解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也理解一定社会形态下自由的精神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就同某些精神生产部门如艺术和诗歌相敌对。”[4](P296)即便如此,马克思也承认在私有制生产条件下,既存在“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也存在“自由的精神生产”。也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与艺术生产的敌对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可见,马克思虽然在哲学层面上认定物质生产对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的决定地位,同时也在政治经济学层面上研究商品条件下艺术生产的一般规律,但却是在批判私有制对于精神生产的自由性与个体性的制约性的意义上研究艺术生产问题,这与他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是一致的,所以,马克思的艺术生产具有三重内涵:物质生产制约下的精神生产;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条件下的一种生产;自由的精神生产。第一重内涵具有始基意义,第二重内涵带有历史限定的意义,第三重内涵与马克思早年受浪漫主义影响以及19世纪作家取得独立地位的历史状况有关。因此,我们应该勘察马克思谈论艺术生产时的具体语境和多重内涵,不宜把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仅仅看成是对商品生产条件下艺术生产一般规律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