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还是“信仰”?

——从新批评到德里达

作 者:
张琦 

作者简介:
张琦,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当代外国文学

内容提要:

现代西方批评理论表现出很强的科学性,本文以新批评和德里达的“文本”概念为例,认为这些科学化的研究,并不纯粹是对文学活动特征、真相的揭示,而包含了一种主观“信仰”的选择。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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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加拿大学者诺思洛普·弗莱在《批评的剖析》前面写了一篇“论辩式的前言”。“前言”里,弗莱提出两点意见:第一、文学批评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既不是文学创作的附庸,也不是文学之外某个学科——哲学、语言学、心理学等理论的附庸;第二、文学批评是科学,就像物理学、生物学、历史学一样。

      弗莱以论辩的口气指出,文学批评中存在很多错误和模糊不清的认识:批评家被看成是寄生虫,因为缺乏创造艺术的才能,所以成为文化经纪人,用把文化分配给社会来从中获利(2);文学批评也处于寄生状态,新古典主义、自由人文主义、弗洛伊德、荣格、存在主义……这些文学批评中常见的理论,“都是用一种批评的态度取代了批评”,都不是到文学内部寻找批评的概念,而是混杂地将批评附加到文学之外的某个框架上。(6)要消除这些谬见,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们对文学批评的偏见,弗莱认为,必须提高批评的科学品质。已有的文学批评,弗莱说,实际上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科学因素。训练有素的学者们在进行批评时,“证据是经过科学的检验的;以前的权威得到了科学的运用;诸相关领域经过了科学的调查;各种文本经过科学的编辑”。(8)然而关键的问题是,学者们对“他们的工作是科学的这一事实”缺乏明确的意识,这导致了文学批评的停滞虚弱、不能独立。弗莱说,就像物理学从“借助于经验的直接的感觉,对诸如热、冷、湿、干等加以分门别类”到“来了个大翻个,发现自己真正的功能应该是去解释热和湿是什么”(19)一样,文学批评也到了必须飞跃到一个新阶段的时候,“摒弃那种无益于建立一个系统的知识结构的谈论文学的做法”(22),使“价值判断在文学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而不是“将文学研究建立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26)

      弗莱《批评的剖析》在当时是有相当影响的。中文版译者在“译序”中这样说:“这本书是一个标志,从此结束了‘新批评’独霸文坛的局面”,“20世纪被称为批评的世纪,但是在西方,真正把文学批评当作一门独立的学科……应当说是从《批评的剖析》开始的。”(2—3)中文版译者的话代表了学界一般对于《批评的剖析》的评价。不过,我们今天再回过头来看这篇“前言”时,弗莱论辩的语气似乎显得过于激烈了。对文学经验进行“科学化”分析,揭示文学活动中的“科学”真相,在西方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传统。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姑且不说,光是20世纪,无论是在弗莱之前还是在其之后,这一工作始终没有停止过。

      如中文版译者所说的被弗莱成功终止了“独霸文坛局面”的新批评,自始至终就有着很强的科学意识。新批评的理论创始人之一I.A.瑞恰慈,1921-1929年间连续发表《意义的意义》、《文学批评原理》、《科学与诗歌》等论著,从心理学、语义学的角度,对文学经验进行“辨析和评价”①。1929年出版的《实用批评》,更是前所未有地在文学批评中使用实验的方法,证明如果没有科学分析,仅凭主观感受,即便是受过良好教育、天资聪颖的读者,也会对诗歌的价值做出错误判断。因此,瑞恰慈力求“提供一种新的技术”,以“更有效地……提高分辨能力和对于人们所听到的和所读到的事物的理解能力”。(3)瑞恰慈的主张得到了包括布鲁克斯、维姆塞特等在内美国新批评主将的积极响应。布鲁克斯和沃伦合编的《理解诗歌》,这本影响了整整两代人的教科书里,开宗明义第一句话就是“诗歌给予我们知识”。(XⅢ)接着,在《文学批评简史》里,布鲁克斯和维姆塞特又进一步声称:“在此我们表明自己的立场……文学批评必须是理性的,不管是否能够做到,文学批评所追求的是定义。我们更进一步声称,凡是超越定义和不能为定义所概括的诗的内涵,其性质仍然是客观的,不可下定义的还是可知的。”(53)②基于这一认识,众所周知,维姆塞特和比尔兹利1946-1948年提出了著名的“意图谬见”、“感受谬见”理论,强调绝对地以文本为中心(赵毅衡“编者按”,208),反对在文学批评中探究作者的创作意图及描述读者的阅读感受。

      60年代后现代思潮兴起以后,西方文学批评虽然并没有像弗莱设想的那样,只在文学内部寻找批评的概念,相反却大量地借用外来理论,更进一步“将批评附加到文学之外的某个框架上”,但是,就其科学意识和科学分析论证的能力来说,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拿解构主义代表德里达来说。解构主义,用乔纳森·卡勒的话说:“源起于结构主义的觉醒……结构主义者的科学雄心,由于解构分析对它赖以描述和把握文化生产的二元对立的诘难,被证明是一场白日梦。解构摧毁了结构主义者的‘理性信仰’……展现了一切文学科学或话语科学的不可能性。”(《论解构》198)卡勒的总结很有力,但从现有的文本看,解构主义与其说是证明了结构主义的科学方法不可行,不如说是证明了结构主义的科学方法不够彻底。德里达,作为解构主义理论的发明者,他的代表作之一《论文字学》(De la Grammatologic),标题就是:关于“字符”(gramme)的“科学”(logie)。德里达说:在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中,言语被看成是心境的符号,文字是言语的符号。这种逻各斯中心主义(言语中心主义)从古希腊一直延续到今天。即便“科学实践不断否定逻各斯的帝国主义”,“一直与日俱增地诉诸非拼音文字”(4),黑格尔等哲学家仍然认为言语与存在、与存在的意义、与意义的理想性绝对贴近,而文字是第二手的、人为的。哲学家用文字写作,文字却被看成是与思想无干、甚至是障碍的“中介的中介”,针对这一“内在于整个西方历史”(102)的悖论现象,德里达提出了“原书写”的概念,“文字不仅是为科学服务的辅助手段”,而“最终成为科学的对象”。(37)根据索绪尔语言是符号差异系统的理论,德里达以文本为原点,“发明”了一系列词汇描述文字书写的特征:印迹、延异、撒播、替补……对于这些看似与经典科学对事物规律、特征清晰整饬的总结完全不同的描述,美国解构派批评家希利斯·米勒的话道出了他们共同的认识和自信心:“实际上,逻辑无以为能之际,适是它洞穿文学语言以及语言本身真实性状之时。”(转引自《论解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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