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35(2009)01-012-04 从古至今,寓言(allegory)和象征(symbol)作为文学基础理论范畴长期以来受到人们的密切关注,但二者的关系较为模糊,象征的光芒常常遮蔽了寓言的价值,寓言长期被置于不公正位置。造成这种后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未能全面完整地比较分析寓言和象征的异同。本文主要从中世纪和19世纪浪漫主义这两个寓言和象征发展的重要时期来研究二者的基本特征和表现形式,说明二者既有相似性,又是文学艺术的不同表达方式,对文本意义的生成和表达都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 寓言和象征的词源关系 词源学研究是一种比较客观的方法,虽然不能完全作为衡量文学艺术等感性领域的标准,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词语的真实本义。在古希腊人那里,“揭示词语的起源并进而揭示词语意义的起源,就是揭示自自然然的真理”[1]。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研究寓言和象征的关系,可以提供一种本体的真实。“寓言”(allegory)[2]来自希腊文“allos”和“agoreuein”,前者指“其他”、“另外”(other),后者指“言说”(speaking),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另外一种言说”。即用浅显易懂之物来表现抽象的理性或道德训诫。寓言讲述的意思并不是要表达的意义,寓言故事在书面意义之外,还有其他的所指含义。寓言的关键在于某种外在于故事的东西,某种观念,这种观念与读者的阅读紧密相关。“寓言的意思就是从思想观念的角度重新讲或再写一个故事。”[3]所以,“寓言”首先是一个文体概念,是一种故事叙述;其次,寓意是叙述之外的另一层表达,这是其核心,并且两事物之间的联系是透明的。在此,我们还要提到与寓言关系密切的隐喻,它来自希腊语metaphora,其中meta指“超越”,pherein指“传送”。霍克斯认为隐喻是一个对象的某些方面被传送到另一个对象上去,这样就可以使第二个对象被说成第一个。[4]隐喻强调了“另一个对象”的意义表达。因此,有人说“修辞学已经把寓意(寓言)说成是一个长隐喻”,而隐喻是一个短的寓言。[5] 可见,隐喻和寓言一样,具有字面义和指涉义二重结构,而象征(symbol)和寓言也有这种相似性。 在希腊文中,象征原义指信物,即“把一块木板分成两半,双方各执其一,以示友爱”[6]。伽达默尔考证了这种表示友情符号的来历,并指出象征是“古代的通行证:这就是象征的原始含义。它是人们凭借它把某人当作故旧来相认的东西”[7]。也就是说,象征既是符号(sign)的代名词,又是表情达意的载体,符号与象征具有某种相似性。当然,符号和象征还是存在着差别的,黑格尔对此有清楚的论述:“作为象征来用的符号是另一种……象征所要使人意识到的却不应是它本身那样一个具体的个别事物,而是它所暗示的普遍性的意义。”[8]如语言学之父索绪尔的观点:符号(sign)是任意性的,象征(symbol)是有理据性的。或者说,symbol是包含了符号和象征两方面的内容。维勒克也说,象征是“某一事物代表、表示别事物”[9]。象征和寓言一样,字面义不完全等同于所指寓意,隐含义才是表达的重点。由此,人们常把寓言和象征相混同。如黑格尔曾指出:“所谓‘象征的’或‘寓意的’就是指每一件艺术作品和每一个神话后面都有一个普遍性的思想作为基础,因此在进行解释时就要把这种抽象的思想指点出来。”[10]当黑格尔把“象征的”或“寓意的”并举时,实际上是承认两者是大致相同的东西。伽达默尔也认为:“从词源来看,这两个词确实有某种共同的意义,即在这两个词中表现了这样的东西,该东西的涵义并不存在于它的显现、它的外观或它的词文中,而是存在于某个出于它之外的所指中。某个东西这样地为某个别的东西而存在,这就构成了这两个词的共同性。”[11]温克尔曼也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了这两个概念。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词源意义上的寓言和象征具有相同的表意结构,字面义都为隐含的指涉义服务。 可见,寓言、隐喻、象征三者在词源上有相似性,它们所表达的意义不完全存在于叙事中,而是讲述与指涉的二重性同时存在。 二、中世纪的寓言释经传统 伽达默尔不仅在词源学上承认寓言和象征的相似性,而且指出它们产生的共同历史根源:寓言和象征的双重结构之间富有意义的关联“不仅存在于诗歌和造型艺术的领域中,而且也存在于宗教的神圣事物的领域内,正是通过这种关联,非感觉的东西就成了可感觉的了”[12]。即从文学艺术史的角度看,它们与宗教神学之间有密切关系,具有通过物质媒介把精神世界的隐含义展现出来的特性,这在中世纪基督教的传播和教义的解释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形成了独特的寓言式解经释义的传统。 早在古希腊时期,智者派为了让人们信服于神的德行,用寓言(象征)的方法使宗教和神学具有神秘性和权威性,并成为这种思想的表达形式。如古希腊神话对神界和冥界的描写,是对人间现实的一种隐喻性表达,引导人们深入感知超验的精神义,了解人间困境的根源和拯救方法。约翰·马可奎恩(John MacQueen)指出,后来神学家把希腊神话故事当作基督教救赎的寓言来理解,是精神层面上的解释。[13]柏拉图的理念论则构造了一个超验的、不可见的、最高的精神世界,一切都是对其进行摹仿或者是摹仿的摹仿,寓言就是这个理念世界的象征性表达,具有解释理念世界的功能。从这个意义上看,寓言和象征没有太大的区别,都寓指了先验世界的精神义,具有明显的形而上学色彩。此时,寓言及其理论表述都具有字面外的精神、道德、伦理等意义,寓言的阐释意义也得到了理论家的认可。到了中世纪,寓言的宗教道德解释传统表现得更明显。 在中世纪,随着基督教在罗马晚期逐渐国教化,上帝成为一切至善至美的本体,极大地影响了欧洲人的思想,并在长达1500多年的中世纪历史中统治了包括文学创作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一切文艺表现和事物形象都是寓言性或象征性的,都指向了神学和基督教教义。基督教的特征是对上帝的无限崇拜和信仰,精神、物质、思想、情感等一切现象都具有共同本质或起源,它们都是上帝的造物。上帝就是真理。人们相信,在上帝这里,一切事物都不是虚无的,所有的世间万物都具有一种先验意义,需要理解和阐释。同时,基督教认为《圣经》是上帝之书,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经典,世界的全部知识都存在于其中,所有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在《圣经》中找到寓意象征。实际上,基督教教会对《圣经》进行广泛的传播和阐释主要是为了传达基督教义,实现道德教化,规诫世人,满足其意识形态统治的需要。中世纪寓言的显著特征是不再具有神话的神秘性,而是较直观的寓意说教,诗人和读者都很清楚虚构艺术作品中说的是什么。人们把中世纪围绕《圣经》展开的各种阐释活动称之为“圣经释义学”。所以,《圣经》作为具有文学性的宗教经典深刻地影响了中世纪及其后的文学创作和理论建构,特别是诗学理论更是直接得益于对《圣经》的寓言式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