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空间的文学挣扎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大可,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教授。(上海 200092)

原文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消费主义制造的垃圾化效应,迫使我们反思文学过度谋求公共性的立场。仅仅以销售量、点击率和票房来衡量文学的优劣与否,非但不能拯救文学,反而会更彻底地断送它的前程。文学的公共性,恰恰在于它的非公共性,也即起始于作家最孤独的反思。这样,文学才能最终回归到公共空间,完成弘扬普世价值的艰难使命。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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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公共空间的历时性结构

      所谓公共空间的概念,应当按领袖-民众的二元逻辑,分为下列三个理论级位:1.规训(宰制)空间:以古典集权政治(政权或教权)为控制轴心、由大数量民众所热烈拥戴的垂直空间①;2.主导空间:近代知识精英及其民众追随者共同构成的斜面空间,具有某种威权性,但普世的人本价值已融入基础语法②;3.对话空间:哈贝马斯所描述的现代市民空间,也就是建立在自由、民主、平等价值上的中产平民的水平空间③。以上三种公共空间构成历时性的演进过程,同时又成为共时性的理论模板,成为我们描述现代社会的基本模型。其中,规训(宰制)空间最为悠远,可以径直上溯到秦帝国时代;主导空间虽然源于古希腊城邦社会,但却在文艺复兴之后才发育成熟;而哈贝马斯所描述的,则是公共平台发育的现代形态,描述着战后德国及其整个西欧中产阶级社会的基本面貌。

      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发育线索,经历了从第一时期向第二时期的转型。而我们现在正处于这两种形态的混合型之中,距离哈氏模型还路途遥远。基于中国的现实语境,简单照搬哈氏理论,只能引起更大的学术混乱。为此,我想从一些现实公共事件出发,来探讨中国社会的公共空间形态以及作家在公共领域的言说危机。

      只要回顾一下历史就不难发现,文学参与公共生活曾经引发过非常强烈的反响。在毛时代和后毛时代,文学是意识形态的核心和政治运动的焦点。从对胡风、丁玲、冯雪峰的批判,到反右斗争和文革,在所有那些轰轰烈烈的运动中,批判者和被批判者都是被宰制的。作家是道德的负面象征,并总是沦为被操控的权威政治的祭品。作家不仅受到精神性重创,而且整个生命都遭到粗暴地击打与制裁。丁玲被放逐北大荒,侥幸活到1980年代,而更多的作家如胡风之类,至死都是人格卑微的罪人。他们的佝偻背影,映衬着乌托邦彩虹的瑰丽造型。这是中国式规训空间的基本形貌。

      1976年4月爆发的天安门诗歌运动,文学开始在公共事件中第一次扮演了积极自主的历史角色。进入“新时期”之后,作家进一步成为公共心理安慰师,向民众提供各种话语药物,以治疗文革带来的严重创伤。与此同时,文学批评家加入了思想解放和人道主义的探讨,以“铁肩担道义”的方式,向民众发出了不倦的召唤。但毫无疑问,文学的这种公共性,不是民主理性的公共话语交往的结果,而是批判知识分子单向灌输的结果。它的资讯正确性,不能掩盖其作为主导空间的基本特征。

      1992年第二次改革开放,导致批判知识分子的严重边缘化。消费社会迅速发育,市场价值上升为最高价值。而文学研究在感叹“人文精神”的缺失之后,便龟缩回学院深处,接受教育评估指标的规训,成为制造学术垃圾的庞大机器。无独有偶,文学创作日益丧失社会批判性,甚至缺乏基本社会观察力和表达力。文学的公共交往能力发生严重退化。中国社会的畸变,不仅打断了向对话空间进化的进程,反而向规训空间急速退行。

      第四空间的诞生

      就在规训空间复辟和批判知识分子退化的同时,鉴于数码技术的发展,从21世纪零年代开始,一种有限的意见空间逐渐形成,互联网民众代替了作家和批评家的角色,成为发表公共意见的最大主体。这是对批判知识分子的历史性否决。新型的意见主体是广泛的社会群体,其中包括中产阶级、大学生和职业复杂的青年市民等多重社群,他们之间有着全然不同的趣味和价值取向,却在匿名表达意见方面具备共同诉求,而这正是意见空间诞生的摇篮。

      在意见空间尚未形成之前,国家叙事曾经是唯一的声音,它垄断了全部公共意见,尽管破绽百出,却不必担心来自民间的挑错行为,因为民众根本没有表达意见的基本媒介(平台)。所有的公共声音是被严密过滤和修正的。但互联网技术改变了这种图景,它向民众提供博客(私媒体)的精致平台,从而把中国推入“有限的意见空间”的大门。

      有限的意见空间,无非就是意见空间的某个初级阶段。它跟哈贝马斯的定义完全不同。在诸多方面,中国社会都已越出西欧和东欧的演化轨道。在尚未完成宪政民主、自由、平等、社会公正、个人尊严等核心价值建构的情况下,中国公共空间开辟出了自己的独特路径,就其本质而言,它介于规训空间和主导空间之间,同时又被数码科技赋予了民主化的清新面容。

      这种意见空间的基本特征是:1.就意见主体而言,各种民间意见在互联网上出现和流传,监督着政府及其官方文人的言行;它同时拒绝了国家威权和知识精英的规训与主导;2.民众的意见表达显示出精神分裂的表征,它在理性与非理性、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之间剧烈摆动,它一方面探求公共事件(如华南虎事件)的真相,同时也无力自我过滤攻击性语词,使民间批评染有浓厚的暴力色彩;3.意见发表权的普及化,导致了意见数量的大规模繁殖,而意见个体则往往会被这种群体声音所湮灭,形成互联网时代特有的“广场效应”;4.民众意见的发布空间,受到“敏感词系统”的严密呵护,不仅如此,数量庞大的网评员以普通网民身份制造舆论,干预和引导着公共意见。互联网管理者的这些创造发明,对中国意见空间未来走向,产生着微妙而深远的影响。但无论如何,意见空间是“数码技术民主”带来的伟大成果。“意见主体”曲折地繁殖起来,以匿名和隐身的方式,说出自己的真实看法。这是旧的规训空间所无法想象的事变。我们应当正视中国转型社会的这种进步。

      在意见空间的初级阶段,基于民众语文水准(阅读和书写)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叙事开始丧失原有的威权优势,变得捉襟见肘起来。民众由被规训者转型为评判者,这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分野。民众不仅是找乐子的专业哄客,也是严肃追寻真相的业余侦客。他们放肆地点评文官的行藏与言说,探查其中的逻辑错误,给他们的“作文”打分,高声嘲笑其修辞水平的低下。这已经演成2008年民众娱乐的重大项目。仅以“俯卧撑”为例,这个“关键词”的表演空间,从最初的语词范围,一直扩散到图像和行为艺术,成为当年中国文化语词的最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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