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以来,伴随着赌权开放而带来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澳门的教育在理念、制度、发展环境与动力以及改革的思路和方向上,都不断做出了新的调整,课程领域有许多问题亟待探讨。本文希望借助有关市民社会的理论,在“政府与市民社会”的框架下展开对澳门课程变革机制的探讨。 一、“市民社会”视野下的课程 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来探讨课程问题,是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课程领域对现代性课程研究的反思有关的,对课程变革的讨论不能回避价值和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分化与整合。 (一)与“国家”相对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这一概念来自久远的西方,但作为一种社会研究的理念和路径,近二十年来在全球得到复兴,这主要源于对十九世纪以来日益强盛的“国家主义”的反叛,即对国家、政府过分强势以至占居社会和个人几乎全部生活领域的一种调整。 我们所说的“市民社会”不是古典市民社会理论家所说的“市民社会”,尤其不是在亚里士多德的意义上使用的,而是如泰勒(Taylor,C.)所说:“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并部分独立于国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1]“市民社会”是与“公共领域”联系在一起的,正是通过“公共领域”的作用,市民社会才具备并展现出限制国家以及作为其政府的公权力的能力。 “市民社会”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课程领域的制度安排,也应从“社会”中寻求力量,以改变课程领域的权力格局。将“市民社会”及其“公共领域”引入课程变革的制度安排之后,课程问题就将成为公众、社团、政府和市场共同平等协商的对象,这就形成了解决课程问题的新机制。[2] (二)“市民社会”在澳门 问题是,从澳门目前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状况看,澳门是否已有相对成熟的“市民社会”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共领域”呢? 有学者指出,理想和成熟的市民社会在与国家/政府的关系上,应该达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哈佛大学教授柏特南(Putnam,R.D.)则认为,市民社会有四个主要特征:其一,市民参与政治生活,即市民对政治问题感兴趣,愿意投身于公共活动;其二,政治平等,市民之间的平等互惠关系、自我管理以及政治平等的发展程度越高,市民社会的发展程度就越高;其三,市民之间的团结、相互信任和相互容忍;其四,合作的社会结构的存在,如结社运动中各种协会组织。吴志良根据上述标准,特别是在分析澳门近四百年来的政治发展史之后指出:“澳门的现代化同样面临如何改造传统政治结构和权威形态的问题,更加需要理顺政府与民间社会的关系,建构一个健康的市民社会。”[3]笔者认为,从澳门现实的政治结构及其历史形态的演变看,澳门的确需要建构一个更加健康、成熟、功能更加完备和运作更为自主、协调的市民社会,但政府与市民社会(民间社会)二元结构的区划是早已存在的。 从政治发展史看,澳门自十六世纪中叶以后葡萄牙人逐步占领以来,尤其是鸦片战争后葡萄牙在澳门实施殖民管制后,主权与治权完全分离,其政治法律地位长期模糊,既不是一个独立的城市国家,也不是附属于他国的殖民地,这使澳门的社会形态和治理方式变得十分复杂。在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之前,澳门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呈现出双重特点: 一方面,政治制度历经四百年的发展,无论是最初的议事会阶段由少数精英统治的寡头政体,还是后来以总督为代表的殖民统治,都是一种“威权政制”(authoritarian regime):主权既不是人民拥有,也非由人民行使;治理者既不是由选民选举产生,也无须向市民负责。尽管建制内的各种咨询组织吸纳了部分代表各阶层或利益集团的社会精英,但绝大多数华裔居民一直生活在建制之外,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治理者对华裔事务的介入十分有限,特别在居民的就业、文化、教育和日常生活事务方面未能担负起基本的责任,华人的互助精神和以维护自身权益为目的的华人社团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而华裔族群在澳门的总人口中一直占居绝大多数,同时在1976年《澳门组织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国宪法》颁布后,澳门的政治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走向开放,这客观上为体制外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可能及动力。 从现实的政治和社会结构看,中产阶层的形成和社团的发展,历来被视为“市民社会”存在的标志。澳门较好地具备了这两个方面的特点。在社团的发展方面,澳门这座小城容纳了数以千计的社团,因而被认为是一个社团社会。澳门社团数量众多,截止2007年第一季,澳门的居住人口为52.04万人,而社团的数量早在2001年就已达1,983个,据悉近年则超过了2,300个。由于澳门特殊的政治发展历程,加之西方政治文化在不自觉中所发生的历久作用,澳门的结社活动历史悠久。澳门最早的社团“仁慈堂”成立于葡萄牙人刚入据澳门不久的1569年,这是一个在澳门至今都具有重要影响的慈善机构。据记载,澳门的人口在1896年仅78,627人[4][5],而1900年的社团就有了23个。 有学者认为,澳门的市民社会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成长于七十年代,发展壮大于八十和九十年代。[6](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