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的职业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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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教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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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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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献精神是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之一。首先,教师奉献精神的基本要求是,关注每个学生的福祉,并采取切实的行动促进每个学生的福祉成为现实。其次,教师必须尽心尽职地工作。这要求教师在工作中不应该怠工。“尽心尽职地工作”还要求教师不应该在工作期间或者在有偿劳动时间从事兼职。第三,获取正当的回报并不能称之为缺少奉献精神。

      教育作为人类社会伟大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教师的职业奉献精神提供合理的辩护。奉献于教育事业,就是奉献于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和终极价值的追求与实现,就是奉献于自我完善和人的完善。作者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教师不仅应当认同教师职业的奉献精神,而且必须以其切实的行动来践行奉献精神。首先,必须要使得那些预备选择教师职业的公民认识到,奉献精神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也是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其次,以榜样的力量激励教师。第三,不断地唤醒教师奉献的职业道德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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