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与公民教育的构建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晓辉,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教授。(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现代大学教育

内容提要:

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民享受到科学昌明的幸福,但是如果掌握科学的人缺乏公民意识,也会将科学的成果加害于人民。道德与公民教育,不在于树立道德楷模,而在于全民遵守公认的、普遍接受的社会规范。我国当代道德价值体系应当通过系统梳理中国传统文化、世界人文理念和当前道德规范而逐步建立和完善。对于封建社会的道德范畴,可以借鉴并利用其形式,赋予其新的内涵。“自由、平等、博爱”等人文理念,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文化遗产,我们应当有选择地继承。公民教育的关键在于,在灌输正确道德价值的同时保持良好的道德环境,引导人们经常地反省自身行为,并通过对日常规则的诚履笃行,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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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09)02-0034-05

      三鹿毒奶粉似乎正在从人们的视野中渐行渐远,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恐慌远未消除。如果冷静思考一下,我们可能还有更多质疑:是谁发明这一“技术”?如何躲过层层质量检测?如何阻止媒体曝光?上千儿童患病,数名儿童不治夭折,岂是三鞠躬可以了之的。我们不得不追问他们的职业道德何在,他们的良心何在?痛定思痛,我们看到的是这样一种场景:

      一、科学的昌明与信仰的迷失

      五四运动的科学与民主两面旗帜曾经使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我国亿万民众耳目一新,而现代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更使我国当代人民享受到科学昌明的幸福。特别是在信息化的时代,我们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互联网与世界上任何人进行零距离的交流与沟通。

      科学技术送我们去畅游太空,实现嫦娥奔月的梦想;科学技术让我们了解自身,人类的基因图谱业已编制完成。科学使我们远离迷信,魑魅魍魉统统见鬼去了;科学也使我们浑身是胆,使我们相信人定胜天。大跃进时曾流行这样一段诗句:“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那时的人们近似疯狂,开天辟地、耕云播雨的口号喊得震天价响,所谓“人又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然而,科学的能力毕竟有限,如今别说呼风唤雨,连天气预报都经常失误。特别是人类对资源的过度开发,遭到了大自然“报应”,沙尘暴、酸雨、干旱、洪涝、桑拿天令我们领略了“上天”的“淫威”。

      彻底的唯物主义是无所畏惧的。这是一个哲学的命题,表达了为真理而斗争的坚定理念。但作为个体的人,应该心存某些畏惧。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如果掌权者不畏权,执法者不畏法,领导者不畏民,这样的社会将会十分恐怖。

      “走到人生边上”的杨绛老人对人生有更深刻的领悟,她说,“只有相信灵魂不灭,才能对人生有合理的价值观,相信灵魂不灭,得是有信仰的人。有了信仰,人生才有价值。”[1]遗憾的是,当今社会太多人无信仰,因而也无所畏惧,无法无天。难道真是“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了吗?亡羊可以补牢,最大的问题莫过于:

      二、求解道德的“最大公约数”

      当前,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无疑应当在这一构建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学校应当教育青少年追求真、善、美,但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能达到至真、至善、至美。

      道德楷模的确有无穷的魅力。当欧阳海、刘英俊、王杰为保护他人生命而献身时,我们确实感到了英雄人物的伟大;当雷锋向危难者伸出援助之手时,我们确实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但今天宣传道德模范时,我们也会感动,然而其程度与昔日相比已大打折扣。特别是经过深刻思考之后,可能会发现隐藏在背后的社会问题。2007年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评选出53名全国道德模范,分别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仅就12名“见义勇为模范”做粗略分析,我们发现他们的见义勇为行为有5人与意外事故相关,3人与歹徒搏斗相关,3人与交通肇事相关,其中3人因其行为而牺牲。他们的行为固然高尚可敬,但却折射出我们社会的某些问题。天灾毕竟无法遏止,但却可以适当防范,而我们防灾减灾的能力还很有限,我们的公共管理水平还很欠缺;人祸也常突然而至,而肇事歹徒均为无知无识之少年,“子不教,父之过”,也是学校教育之过;交通事故却有可能避免,司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儿童应当具有安全意识,而这一缺失归根结底也是学校教育的责任。

      现代伦理学认为,大公无私与极端利己都是人类个别场合和个别人的行为,多数人和多数场合人们的行为都是以利己为前提,有限地帮助他人。人世间“助人为乐”固然可嘉,但不能要求人人无私地帮助他人,“诚实守信”和“敬业奉献”是每个工作者必须的操守,“孝老爱亲”是每个人的本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道德底线。理想的社会状态,就是社会每个人的道德水准都在道德底线之上。但不必,也不可能要求人人成为圣贤。楷模者,榜样也。而我们所树之楷模,皆高大完美,常人可仰止,但不可及。过高的道德理念,不仅曲高和寡,严重的是,容易造成人的两面人格或人格扭曲。

      因此说,道德与公民教育,就整体而言,不在于树立道德楷模,而在于全民遵守公认的、普遍接受的社会规范。例如法国初中公民教育课程,要求以人与公民的基本概念为主线,根据学生的年龄和接受能力逐步深入。初中一年级要理解人的权利与义务,二年级和三年级学习平等、团结、自由、安全和公正等构成民主社会的价值观,四年级主要是认识法国公民身份的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校道德教育的目的是求得社会道德规范的“最大公约数”,即能够被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各地区普遍接受的概念,并能够身体力行。比如,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利益、尊重他人、爱护公物等一些最基本的品德和规范,人人必须遵守。谁若反对或抵制这些普遍概念,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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