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718X(2008)12-0005-04 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各种方式的公民教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做一个什么样的公民”是一个涉及现代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严峻问题 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社会走向全面进步,中国的积极变化成为世界上社会发展的典范。在此期间,中国人的发展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明显提升,精神面貌更加积极上进。 但是,中国的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与社会发展相伴的人的发展,也显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对中国来说非常特殊的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成功举办奥运会、三鹿奶粉事件及频发的安全事故问题,给人们留下了深刻记忆,也促使人们陷入深刻思考。社会发展中的变化和变故,固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些甚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而,所有这些变化和变故,都是人参与其中的活动,都与人的活动紧密相关,都与人的观念、素质、行为交织在一起。因此,有必要从人的发展的角度分析现实提出的问题。 至少有如下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和思考:在现代社会中“公民”除了身份象征外,它的全面内涵是否被人们真正认识和理解;在经济活动中,道德基础的作用如何体现并如何检测;驱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仅仅是经济利益吗;在突如其来的巨大灾害面前,人们以什么心理和观念来应对并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面对突发事件,人们是否了解、如何理解和运用自身的责任与权利;在奥运会这一国际平台上,人们如何在文化教育等方面开展国际理解和沟通;在复杂的社会活动中,社会动员除了组织力量推动外,公民自觉行为的作用如何;为什么在同一事实前人们会有如此巨大的思想、行为差异;成人的言行及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意味着什么;教育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公民教育的基础作用;等等。 2008年给予人们的惊喜和震惊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发展到这一时期的必然现象。上述问题引发人们思考:经济社会在其发展的同时促进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也会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三十多年的发展表明,人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严峻的现实和问题也表明,不努力促进人的发展,将延缓甚至损伤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成败取决于人。那么,什么样的人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社会成员固然有不同的岗位和职责,但全体社会成员具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这就是公民。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确立和我国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建设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一个什么样的公民,以适应社会发展并推动社会发展,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如何做一个合格公民,不仅需要公民自身的养成和实践,还需要着力实行公民教育以推进公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 二、现代化的根本含义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公民教育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现代化是世界发展的基本趋势。关于现代化的理论,人们已形成一些基本共识,虽然还在从不同角度进行讨论,但现代化进程仍在持续开展。现代化理论和现代化实践是现代化进程的两个主要方面,对现代化的理解影响着现代化实践的路径、方式和结果。现代化进程,实质上是以生产力及科学技术发展为动力、通过生产方式变革改变社会发展方式并最终改进人们的生活方式的过程。现代化的主体是人,人是现代化的实践者,也是现代化的受益者。人们经常从社会发展的各种层面讨论现代化问题,如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军事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等等,但要指出,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愈来愈需要“人的现代化”,或者说愈来愈呼唤适应现代化需要的人。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现代化总体上呈现为五个维度:科学技术、市场经济、民主政治、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实现这五个维度的现代化有一个共同的要求,就是要具备和造就掌握科学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参与民主政治、善待自然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人。很难设想,一个民众科学素养普遍低下、市场经济规则混乱、权利责任难以保障、盲目毁坏自然、社会关系紧张的国度,能够顺利健康地走向现代化。实际上,这并非仅仅是假设或危言耸听,在发展中国家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这种目标明确但违背目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的矛盾现象。问题的发生是由人造成的,解决问题也要依靠人的发展。因此,要达到科学技术创新、市场经济成熟、民主政治完善、自然环境友好和社会关系和谐的现代化程度,我们必须要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问题,即人的意识、人的素质、人的能力甚至是人的习惯。“人的现代化”不是少数人的现代化,而是作为公民的全体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不断发展完善。 “公民”概念由来已久,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公民”概念起源于古希腊城邦的奴隶民主制度,涉及人们的权利与平等问题,当时的公民在政治上的地位和权利取决于自身财产的多寡,并以此确立社会成员之间的政治法律关系,即“等级公民”制度。资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开始普遍使用公民概念,近代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宣扬“公民社会”的理想,资产阶级宣称国家属于社会全体成员,每个人天生平等,拥有国家所有权,公民对国家、社会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在1953年的《选举法》中首次使用公民一词,尽管出现了公民的概念,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使用“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概念,这类概念在一定意义上是明确的,但毕竟与“公民”概念有区别;应该指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公民”概念被广泛使用并在社会发展中得到重视。从国家隶属关系的角度看,一般来说,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照该国宪法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从个人的角度看,公民具有宪法赋予的并需要行使的权利和义务。其实,人们有时说的“人的现代化”是一个难以把握的概念,“现代公民”概念则更能明确地表达现代化进程对公民的概括。公民身份主要具有国籍归属的意义,现代公民则具有更加深刻的内涵。如何发挥现代公民在现代化实践中的主体作用,如何通过现代公民教育塑造现代公民,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