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1995-05-19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这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央作出这一决定至今已有十年。十年来,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取得了哪些成就?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研究”课题小组对此开展了调查研究,本文即这项调查研究的专题报告。 一、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现状 (一)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发展阶段 学校领导体制改革从80年代初开始至今,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试点阶段(1980-1985年) 80年代初,萧宗六教授首开研究学校领导体制的先河,提出改革当时中小学实行的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建议实行校长负责制。自此,一些省市开始了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主要探索如何解决学校党政关系问题,并开始涉及校长任期责任制、教师岗位责任制等问题。试点主要集中在一些大中城市条件较好的少数重点学校,但影响很大。 二是初步推行阶段(1985-1989年) 1985年,中央作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决定以后,各地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开始由点到面逐渐推进,到1989年上半年达到高潮。改革的内容由校内党政关系、校长职权等领导体制,逐步扩大到校内管理体制,扩大到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职权关系。到目前为止,除试点学校外,其余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基本上都是这一时期宣布实行的。 三是回落阶段(1989-1991年) 1989年的那场政治风波,导致不少人对校长负责制产生误解。尽管中央并没有否定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但是各地校长负责制纷纷下马。不少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明令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恢复原来的体制。一些地方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事实上都偃旗息鼓了。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由高潮一下跌落到低谷。 四是振兴阶段(1992年—) 1992年以后,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鼓舞下,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出现了转机,各地推行校长负责制的工作又渐趋活跃,特别是199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再一次明确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定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推行校长负责制的信心。一些试点学校开始试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主要包括校长任期责任制、教职员聘任制、校内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等四方面,故称为“四制”改革。“四制”改革最早是在北京少数学校中开始的,1990年少数省市亦开始在小范围内尝试,1992年以后才有较大的发展。但是由于理论研究滞后、学校外部的改革不配套等方面的条件不完善,目前全面推行校长负责制面临许多困难,深化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势头已有所减弱,甚至出现停滞。可以预计,如果在理论研究方面不能有所突破,推行校长负责制的外部条件得不到改善,停滞将会持续相当长时间。 (二)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特点 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次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有几个突出特点: 第一,历次的学校领导体制改革(除文化大革命中“革命委员会制”以外)都是由中央直接作出决定,全国各地基本上一步到位,而这次改革,则是理论工作者在总结建国30年来学校领导体制变革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改革的要求,全国各地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决策,逐步推行。 第二,历次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一种封闭式的改革,只局限于学校内部,而学校内部又仅局限于行政领导权问题。这次改革则由封闭转为开放,由单方面的改革转向全方位的改革,涉及学校内外各方面关系的大调整,权力的再分配,职能大转换。以学校领导体制改革为起点,以建立完善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为目标,各地开展了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同时对教育系统内外部的配套改革提出了要求。 第三,历次的学校领导体制改革,全国上下一盘棋,一个模式,步调一致,而这次改革则是多模式,多格局,便步走。各地改革的大方向、总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做法上则百花齐放,在改革的进度上,亦因地制宜,有先有后,各大中城市学校的领导体制改革,普遍快于农村地区的学校。 (三)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果 第一,全国各地中小学大部分已实行校长负责制。1993年底,我们对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广东等省189所农村中小学进行过一次问卷调查,结果表明,59.8%的学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大中城市则普遍实行了校长负责制,例如武汉市于1981年开始,在8所学校开展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1985年全面推行,全市2700多所学校全部实行校长负责制。北京市1983年开始校长负责的试点工作,1985年扩展为“四制”改革研究,到1989年底,全市中小学2200个改革单位全部进入改革轨道。 第二,校长负责制的实行,提高了学校管理效率。一方面是因为校长负责制是一种较科学的领导体制,符合学校管理特点。尽管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学校的办学条件并没有相应改善,但是,校长们普遍感到责任明确,事权集中,管理起来比较得心应手,减少了扯皮现象。另一方面,实行校长负责制后,校长的权力大了,责任重了,这给校长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既为校长施展才华和抱负提供了舞台,也对校长的能力提出了挑战,因而大大激发了校长们的办学积极性。此外,实行校长负责制,对校长的素质也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各地相继采用了一些把关措施,如实行校长聘任制、目标责任制等,使一批有能力有胆识的中青年教师走上校长岗位,给学校管理带来了生机,伴随校长负责制而实行的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使学校工作充满了活力。我们的调查表明,76.2%的校长反映,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管理效率有明显提高,只有16.4%的校长认为没有变化,7.4%的校长认为效率下降了。究其原因,校长们一致认为不是校长负责制这种体制的问题,而是权力不到位和各方面的关系未理顺,以及办学条件下降等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