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央王朝在民族地区所实施的民族教育(即以民族地区的官学为主体的学校教育),是个从无到有的渐进过程,对之进行研究,当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上暷民族教育和民族关系的情况,也有助于我们探讨现今的民族教育问题。 一、民族教育的初兴 秦无学校,以吏为师。西汉王朝时,在前代文教思想的基础上,开始形成以儒学为主的教育思想体系并设立正式的教育行政机构。虽然当时尚未制定民族教育政策,但在个别民族地区可能已出现了官学。如果说汉景帝时的成都可视为民族地区,那么当时的蜀郡太守文翁可算是在民族地区建立第一所官学的先行者。据《汉书·循吏传》载:文翁“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徭,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蜀地文风由是大兴。既为入学的下县子弟除更徭,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其学生估计皆为华夏移民或寓居民的子弟。即使如此,文翁所为亦是开一代之新风,功不可没。 东汉的文教政策基本上因于西汉,但在学校的规模和普及方面有所发展,“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1]。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民族地区开始出现了官学。《后汉书·李忠传》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忠以丹阳(今安徽宣城)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同书《循吏传》又载:卫飒于建武十年“迁桂阳(今湖南郴州)太守。郡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飒下车,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期年间,邦俗从化”。这说明东汉时少数具有远见卓识的地方官在靠近中原的民族地区已开始设立学校以教化人民,其做法和功效均为统治者发展民族教育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不过,中原地区学校教育的发展和个别地方官兴办的民族官学,其本身就对各周边民族产生了吸引力和影响力。如出身于牂柯郡(今贵州贵阳)望族的尹珍,“自以生于荒裔,不知礼义,乃从汝南许慎、应奉受经书图纬,学成,还乡里教授,于是南域始有学焉”[2]。尹珍学而后教,大力传播中原文化,促进了家乡的民族教育事业的兴起。仅就正史,尹珍大概是破天荒之人,也为后代封建王朝制定民族教育政策、发展民族教育提供了民族地区的自身基础。 魏晋南北朝期间,南方各朝对境内少数民族大抵采用羁縻而绥抚的政策,尚无暇顾及民族教育问题。但南方民族地区的文教活动并非完全无有,某些流寓岭南的中原人士将汉族的封建文化传播于南越诸族,为隋唐王朝开发岭南并兴办民族教育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与南方王朝相反,这一时期北方的民族教育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十六国中的统治者如刘渊、苻坚、姚兴等都曾学习过汉文化,读过儒家经典,他们当政后出于巩固其自身统治的目的,大都优礼名儒,崇尚儒学,重视教育,兴办国子学、太学、东庠等官学,主要培养本民族的贵族子弟。在地方上设立小学进行启蒙教育,本族子弟和汉族地主子弟均可入学。后赵还设经学祭酒、律学祭酒、史学祭酒等职官,主管经学、律学、史学的专科教育。进行分科教育,这是前所未有之事,对中国教育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南北朝时虽然民族矛盾和战争错综交织,但北朝民族政权在文教方面却形成了一套大体相同的教育思想体系或教育政策,即教育为手段,汉化为目的,通过汉化教育达到巩固其统治的根本目的。在这点上,北魏堪称典型。北魏“始建都邑,便以经术为先。立太学,置五经博士千有余人”[3]。献文帝时又诏立乡学,郡置博士、助教主管学校,表现出对汉学教育的极大重视。迨至孝文帝时,为了进一步与汉族地主阶级合作并尽力消除民族界限,在文教上更是大力改制和推行汉化教育。在鲜卑族的汉化已有良好的条件和基础以后,孝文帝又大刀阔斧地进行移风易俗改革,一禁北语,二断胡服,三改姓氏。由此,鲜卑族在文教上基本上与汉族同步,进一步与汉族融合了。诚如孝文帝本人所言:“朕修百官,兴礼乐,其志固欲移风易俗。朕为天子,何必居中原!正欲卿等子孙渐染美俗,闻见广博。”[4] 孝文帝之后,统治者继续推崇儒学,推广汉学教育,使得以洛阳为中心的北魏统治区出现了空前的文教繁荣景象,使少数民族子弟第一次在官学中占有了较大的份额,促进了以鲜卑族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的发展,并对后代民族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民族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重要影响。 二、民族教育的发展 隋朝首创科举制,对中国官学教育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但隋朝因立国尚不足40年,故而未制定其民族教育政策。但在个别民族地区却创办了民族官学,如令狐熙任桂州(今广西桂林)总管时,大弘恩信,“为建城邑,开设学校,华夷感敬,称为大化”[5]。 唐朝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代盛世,统治者为了维护其大一统局面,颇为重视文教的作用,并多次颁布兴学尊儒的诏令。唐玄宗明确诏曰:“重学尊儒,兴贤造士,能美风俗,成教化”[6]。在这种文教政策的影响下,唐代的文教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官学的种类和学生的数量皆为空前。在民族问题上,唐朝的民族政策较之中国历代封建王朝而言都可称得上是开明的。唐太宗曾明确表示:“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子”[7]。在一定程度上将非汉族与汉族同等看待,绥之以德。如果说华夷一家、平等相待是唐代民族政策的基本点和出发点,那么体现在教育方面可说是民族教育的指导思想,即注重实施教育感化的怀柔政策。如东突厥败亡后,“其酋首至者皆拜为将军、中郎将等官,布列朝廷,五品以上者百余人,因而入居长安者数千家,其官员待遇比同汉人”[8]。按《旧唐书·儒学传》所载唐初学制为:“初令国子学置生七十二员,取三品以上子孙;太学置生一百四十员,取五品以上子孙;四门学生一百三十员,取七品以上子孙。”既然突厥贵族“待遇比同汉人”,是则入居长安的七品以上突厥族官员的子弟都有资格进入国子学、太学、四门诸学校学习,起码在少数民族上层实现了一视同仁的教育政策。不独突厥,其他民族也选派子弟到中央学校学习,如渤海国“其王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至是遂为海东盛国”[9]。其他如“高昌、吐蕃等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于国学之内。鼓箧而升讲筵者八千余人,济济洋洋焉。儒学之盛,古昔未之有也”[10]。诸少数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比肩于中央官学,这确实开了汉族政权官方正规民族教育之先河,为古昔未有的盛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