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生成长阶段相适应的教学观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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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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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有关“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学模式的改进”等问题已成为教学论界研究的热点。尽管前者的研究是属于抽象意义的,但倘若基于学生在不同发展阶段学习上的不同表现形式,并将其与后者结合起来加以研究,则完全能够实现抽象观念对教学实践的具体指导作用,而这方面的研究却几乎无人探讨。介于此,本文尝试探索与个体不同发展阶段的学习特点、师生关系相适应的教学观念和主导教学模式。并且笔者认为,在探讨这一问题时,有必要超越教学论研究自身的视界狭隘性,将个体成长置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对应于社会发展历程本身的逻辑演变来把握。

      一

      谈到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自然想到马克思最为经典的以生产力发展水平为标志的划分方式,但介于人类社会、教学活动以及学习主体的共同要素是普遍意义上的“人”,因而在此以人的价值观演变为轴心对人类社会发展历程加以划分。纵观历史,基于哲学家对“人”的不同认识[1],可将人类社会划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人服从于“神”的神化社会

      人类社会产生之初,由于认识自然及自身能力的低微,在对宇宙中的一切事物追溯原因时,“第一原因”自然是上帝。因而,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便是神学家对“人”所做的回答,“人是上帝的儿子”、“人服从上帝”、“上帝为一切事物立法”等等。这种以上帝为代表的神化社会表现为现实的原则(或特点)便是“崇拜、顺从和爱”[2]。在神的面前,“人”处于一种完全出于本愿的非人化的无我状态,是带有博爱和万有的崇拜来生活的。这一阶段在西方持续至中世纪达到顶峰状态。

      2.人服从于“类”的等级社会

      随着科学的发展(主要以牛顿的经典力学和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为代表),人类认识、征服自然能力的增强,以及文艺复兴运动所实现的人由“神性”到“人性”的转变,“人”渐次走出神的樊笼,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尼采“上帝已死,我们现在希望超人诞生”的呐喊,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服从于“类”的新的发展阶段。为了挽救和重新肯定脱离神性的“人”的价值和意义,需要为人寻找新的依靠和理想,自然便是“本身不受法律、道德和真理的制约,而又是自然和社会立法者的超人”[3]。在现实社会中,“超人”便是奴隶、封建等级社会中的当权者。在这一阶段,个体首先是人,但是被划分为等级的非自由人;虽然有个人的意志,但必须服从于“类”的统治。且与前一阶段相比,“服从”是出于非本愿的,在其背后常常隐含着图谋,表现为现实的方式便是“反抗”。正是在压制与反抗、追求平等的过程中,力量发生变化,推动社会不断发展。

      3.人服从于“人”的民主社会

      “等级、权力”所造成的对“人的尊严”的蔑视,反之加速了“要使人从‘非人’权力之暴虐下解放出来,消除奴役性”的要求。表现为现实的原则便是对平等的、人服从于“人”的民主社会的追求与达成。这里的“民主”正如杜威所说,“民主较之一种特殊的政治形式、一种管理政府的方法以及通过普选和被选出的职员来立法和处理的方法要宽广得多。……它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社会的和个人的生活方式”[4]。从这里可知,“服从”是基于“协商”之上的本愿的认可,与前两个阶段不同。但由于现实条件的社会制约性,“民主”的生活方式及其相关理念“自由、平等”等成了人人崇尚与追求的目标,也注定在追求目标达成过程中,常常包含着对他人的批判与否定。表现为现实的方式便是一面反思、批判与独创,一面追求自我完善的民主生活方式。这是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

      4.人服从于“自我”的个性化社会

      人在追求自由、民主的过程中,忽然发现“人一旦进入自由地本真的存在,也就是又进入孤独、焦虑、恶和畏的存在,如果又忍受不了这种充满焦虑、恶和畏的自由呢?又逃避自由……这现代人的命运,尤如西腊神话中西西弗的命运”[5]。而正是荒诞的悲剧使西西弗在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悲惨境地的痛苦中,通过蔑视达到了自我的超越。因为,“荒诞的人知道,他是自己生活的主人,……西西弗回身走向巨石,他静观这一系列没有关联而又变成自己命运的行动,他的命运是他自己创造的”[6]。这种面对荒诞的现实创造“自己”命运的人可以说是一种人性的复归、即真正找到了自我存在的真谛,“自我”就是对于现实——平淡的生活、虚妄的价值、死亡的威胁等的一种态度。当今社会流行的“什么都行”的后现代主义口号,既包含着人们对于多元价值并存、真值判断标准缺失的社会现状的无奈,也隐含着人服从“自我选择”的一种超越。可以说,在充满“荒诞”的现实生活中走向再创造的个性化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迄今的最高形式,表现为个体的特征便是基于认识自己和面对现实的个性化生活方式的选择。

      以上诸阶段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时间区分,一经产生便共存于社会中,尤其后两个阶段,是当前社会的主要形式。我们从如上社会演变的逻辑中不难看出:“自由、民主”等作为一种人人崇尚的理想生活方式,必须服从于现实的原则,因而也是有条件的。这种“社会”所提出的“现实条件性”表现为“主体”的特征便是“个体在不同发展阶段上心理发展水平及其外显的表现形式(包含着主导活动——学习行为)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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