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视角中的国家建构过程

——以后殖民时代的阿拉伯国家为例

作 者:

作者简介:
田文林,副研究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北京,100081

原文出处:
世界民族

内容提要:

国家建构方式是以特定的意识形态或政治哲学为行为根据的,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国家建构理念,其中民族主义与国家建构的“亲缘”最为密切,尤其是在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第三世界国家中,民族主义往往是“塑造”政治发展框架的关键性力量。文章认为,后殖民时代阿拉伯国家的民族主义在国家建构上主要表达了强烈的民粹主义、激进的“去制度化”行动、直接民主与“克里斯马”型统治的诉求倾向,以及因这些诉求难以长久为继而导向威权政治模式,这既是民族主义自身进化的逻辑结果,也是阿拉伯国家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阿拉伯国家的国家建构走向集权政治抑或民主政体,取决于未来的民族主义与何种意识形态结合,而唯有走公民民族主义(实际是公民国家主义)道路,才能保证国家政治进程不致偏离正轨。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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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展政治学中,“国家建构”是指一个国家树立政治权威、自上而下向整个社会渗透国家权力、建立现代政治体系的过程。①对第三世界国家来说,国家建构是其走向现代国家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而任何一种国家建构方式都是以特定的意识形态或政治哲学为行为根据的。不同国家所持政治理念的不同,决定了各自国家建构的进程和结果也会迥然有异,尤其是在国家建构的起始阶段更是如此。在各种可供选择的意识形态“菜单”中,民族主义与国家建构的“亲缘”最为密切,尤其在第三世界国家,民族主义往往是“塑造”政治发展框架的关键性力量。那么,民族主义是如何影响国家建构过程的?其最终结果又会怎样?本文拟以20世纪50-60年代获得民族解放后的阿拉伯国家②为例,对所提及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民族主义视角中的国家建构

      从政治学角度看,如果说国家建构目标体现的是“谁得到什么”的问题,那么,国家建构过程就是一个“如何得到”的问题。由于国家建构是一个国家权力逐步巩固和向下渗透的过程,因此它不可避免地要涉及“道统”与“法统”两种路径各异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法。由于议题所限,本文主要考察阿拉伯世界的“道统”问题,即作为观念的民族主义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是如何做出反应的。③

      后殖民时代,阿拉伯国家新生政权进行国家建构是必然的选择。④20世纪50年代“土地改革”法案的出台,仅仅是中东国家试图完全控制经济体系的先兆。这种控制是随着一系列“社会主义”措施的实施而最后完成的。埃及在1961年、叙利亚和伊拉克在1965年先后实施了工业企业、银行的国有化。其中的一些措施导致了财富分配的改变和对社会公正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剥夺社会权力的资源,这一过程导致了传统富裕阶层的整体衰落。纳吉布对阿拉伯国家新生国家权力扩张的描述,为本文的分析、探讨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分析框架,但与纳吉布不同的是,本文主要考察阿拉伯国家的民族主义对国家建构的影响。笔者认为,在争取民族解放的阶段,民族主义因其鲜明的反殖、反帝姿态而赢得了国民的广泛拥戴,并因此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政治意识形态。在阿拉伯世界建立起新国家后,这种民族主义顺理成章地成为一种国家形态的民族主义,并使新生国家政治结构的构建带有鲜明的个性色彩。

      二、民族主义对国家建构进程的影响

      阿拉伯国家新生的民族主义情感对国家政治体系的建构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烈的民粹主义倾向

      阿拉伯国家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壮大直接得益于广大中、下层民众的大力支持。在阿拉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整体滞后性,使得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发育较之西方国家都显得极不成熟,具体而言,就是缺乏具有明确政治纲领和利益取向的政治阶层。在此情况下,唯有体现全民整体利益的政治奋斗目标(它的背后是一种政治力量),才能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认可;也唯有得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认可,这种政治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而民族主义正是具有这种双向功能的一种政治力量。在争取民族解放的阶段,领导者们正是打出反殖、反帝的共同旗帜,才得以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反过来,正是由于得到广大人民的有力支持,民族解放运动才得以最终成功。在民族解放任务完成之后,如何保持广大民众对新生民族国家政权的支持,或者说,如何把基于反殖、反帝目标建立起来的民众支持,适时地转移到对新生政权政策纲领的支持上来,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尤其是在政治制度化滞后的情况下,阿拉伯国家新生民族主义政权往往都缺乏来自程序合法性的有力支持。在这种情况下,来自民众的直接支持就显得至关重要。

      那么,阿拉伯国家新生政权究竟应该具有哪些特质,才能赢得人民大众的广泛支持呢?从意识形态层面看,新生民族主义政权主要体现为对原有政权精英主义价值观和金字塔式统治方式的彻底颠覆。而民粹主义(populism)正好是这样一种能够“真正”体现人民统治的政治价值观。何谓“民粹主义”?按照《国际社会学百科全书》的定义,民粹主义实际是“对多种政治运动一种总的称呼。这些运动的主要特征是,其对整个人民,特别是对反对大商业组织和工会的普通公民,乃是一种号召力。对人民党主义(民粹主义)者来说,人民是政治美德的源泉,但他们却被异己的、强有力的和有害的敌人所困扰。此外,人民党主义还有下列特征:从中流砥柱人物和自由党中获取支持;政治上具有极端主义的语言和行为;把某种发生在逆时代主要发展趋势而动的反对方案似是而非地变为革命性的方案;一种引人注目的彗星似的跨入政治天堂的途径”。⑤另外,亚当·库珀、杰西卡·库珀所主编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中也专门对民粹主义概念进行了界定。该书作者认为民粹主义至少有7种类型的政治现象。本文主要涉及其中的第四种类型,即“平民主义独裁”。“在这类情况下,有超凡魅力的领袖越过旧政客直接号召人民大众,给他们‘面包和马戏’的小恩小惠,而攫取非宪法权力。”⑥尽管学者们对民粹主义概念的具体理解有所不同,但总体上看,民粹主义政治具有利用“人民”作为政治号召,强调其政治权力来自大众的共性特征。可以说,民粹主义既是民族主义政治在政治思想领域的逻辑延伸,也是民族主义政治哲学的集中体现。阿拉伯世界新生民族主义政权所奉行的,正是这样一种民粹主义政治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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