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罗彻斯特政治科学学派的方法论评析

作 者:
陈尧 

作者简介:
陈尧,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030 陈尧(1972-),男,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

原文出处: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美国,在社会科学研究追求科学化、实证化、形式化的背景下,政治科学逐渐取代了传统上规范的政治研究,罗彻斯特学派是政治研究科学化潮流中出现的代表流派。受到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影响,罗彻斯特学派以理性选择方法为基础,以追求均衡为学科目标,建立了一套形式化的理论。但是,这种深受经济学影响的理论遭到了普遍质疑,原因就在于其方法论具有内在的缺陷。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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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095(2009)03-0021-08

      一、经济学帝国主义与罗彻斯特学派① 的方法论

      20世纪50年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达到了一个鼎盛时期。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学不断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进行渗透,在这些领域逐渐形成了许多以经济学方法论为基础或经济学基本理论为核心的新的学科学派,这一现象被称为“经济学帝国主义”。一旦其他社会科学领域运用了经济学的方法、概念或理论,旋即被认为大大推动了该领域的研究水平,诞生了诸多新的交叉学科如法律经济学、经济社会学、新政治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等。

      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先驱加里·S·贝克尔认为,经济分析本质上是一种思维方法,这种方法并不局限于经济生活,它能对几乎所有的人类行为作出一种统一的解释,“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定及其不折不扣地运用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1]7—8换言之,它是指导人们绝大多数微观行为的基本原则。经济学的基本假设认为人是理性的。经济学眼中的理性首先体现为“人的自利性”,即在生存竞争和社会演化的进程中,人类为了求得生存、安全而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并在其社会交往行为中反映出来。经济学家所观察到的社会竞争的幸存者基本上都是按照“自利原则”行事。经济学“理性”的第二个涵义是行为的“最大化原则”,这一原则是奥地利学派沿袭边沁功利主义道德原则的结果,它认为个体追求最大幸福或最小“痛苦”的努力,导致形式逻辑上的“极大化原则”。经济学“理性”的第三层涵义是,每一个人的自利行为与群体内其他人的自利行为具有一致性,这一假设导致了集体选择过程中博弈的大量发生。

      经济学帝国主义关于个人理性的假设,在公共生活中表现为集体选择或公共选择的理性,由此催生了建立在个人理性基础上的理性选择方法。按照理性选择的看法,不管是在市场活动还是在其他集体活动中,理性选择成为唯一可以解释人们行为选择的依据。20世纪50年代,当经济学运用理性选择方法在市场活动的研究中大行其道时,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尝试运用这一方法分析公共生活或政治生活,获得了出乎意料的成功。安东尼·唐斯首先将理性选择方法用于政治分析,认为政治行为者(选民、政党、政府)与经济行为者一样,服从于基本的理性人假设,即他们总是在给定的制度或非制度的约束下最大限度地追求自己的私利。[2]差不多同时期,布坎南和塔洛克也指出,“经济学的探究方法假定,无论在市场活动中还是在政治活动中,人都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要求一个个体的人牺牲其他人以增强自己的效用。这种方法把政治活动表现为一个特殊形式的交换;而且,就像市场关系中那样,理想上还期望这种政治关系使所有各个方面互有收获。”[3]20这一以经济人假设、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以及交换范式为内容的理性选择方法,很快被广泛运用于政治过程(如选举、政党竞争)、立法行为(如联盟行为和谈判)、公共物品(如公地悲剧、搭便车)以及国际关系中的条约签订和外交战略等领域。随后,在运用理性选择方法来研究政治问题和集体活动的学者中形成了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颇有影响的公共选择学派。

      传统政治学建立在历史的、规范分析的基础上,学者们热衷于描述性的研究,即使进行一些经验性研究,也多属于简单的统计分析,因而二战后政治学被认为进入了一个衰落的时代。[4]恰在此时,经济学帝国主义蔓延到了政治学领域。对传统政治学极为不满的、以赖克为首的一批政治学者很快被经济分析的方法所吸引,尝试将这些方法运用于政治研究领域,从这些研究中逐渐综合并确立了政治科学的方法论基础。当然,罗彻斯特学派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借用经济学的方法和概念。确切地讲,赖克和他的同事们发展出一种依据战略思考环境下的理性为核心的政治学的理性选择方法。最初,政治学的理性选择研究以不完整的、粗浅的形式出现,而且研究的领域十分有限,无非集中于选举或政党竞争。赖克等人在汲取前人各种方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政治学方法。正如赖克在其书中写到:“我所提供的是一种政治现象的政治学解释,一种直接来自于社会选择理论、关于事物重要性的兴衰的理论,它在形式上完全是政治的。”[5]Ⅸ在赖克以及罗彻斯特学派其他学者的不懈努力下,一种新的、实证的政治科学诞生了。

      二、理性选择:罗彻斯特学派方法论的基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政治学领域,存在着两种基本的、针锋相对的倾向:一种是规范的研究,特定的政治制度是由价值和伦理假设所指导的;另一种是模仿自然科学的方法,其理想是客观地描述和精确地测量政治生活中的变量。鉴于当时政治学发展的状况,有学者悲观地指出,“关于政治学,可以非常公允地讲:作为整体它缺乏方法论核心,甚至也缺乏分析的主题,处于不成熟和探索之中。”[6]91尽管当时行为主义方法强调统计分析和实证测试,但它没有推演出关于人类行为的一般公理,而且,行为主义研究也往往集中于从心理态度来得出实证的观点,这使得行为主义最多作为一种重要补充,而不能构成政治科学方法论的全部。

      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扩张使得以赖克为首的政治学家找到了一种新的政治研究的方法基础即理性选择。赖克等人将理性选择作为自己建构政治学的主要来源,但他们强调,并不是所有的理性选择方法均适合政治科学的研究。为了区别于经济学家们的理性选择,赖克将自己的新方法称为实证政治方法(或者外界所称的罗彻斯特方法)。这一方法超越了纯粹的理性选择,将理性选择方法与政治科学实现了有机的结合,具有两个基本特点[7]:一是它像其他专业一样,承诺将政治科学建立在某种专门的方法论基础上,坚持政治理论应当由那些能够确切描述政治世界的基本原理中推导出来的观点所组成。罗彻斯特学派的目标是对政治现象作出经验表述,或者作出某些经受现实检验的描述性概括。这种对政治现象作出科学解释的承诺,使用了大量的形式语言,包括系统论、数学模型、统计分析、博弈论、决策论以及历史叙述和实验;二是罗彻斯特学派将个人决策看作是政治结果的来源,并假定个人是根据理性的自我利益的原则而行动。个人被认为对一系列可能的结果具有一致的偏好顺序,并在考虑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依据自己对期望报酬最大化的原则而采取行动。通过个人追求自我利益这一假设,罗彻斯特学派提出了一种普遍的政治行为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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