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语境下的国家现代化,必须谋求本土化基础上独特的现代化之路。“北京共识”试图全面超越“华盛顿共识”,并关注社会领域的变化,从个人作用来分析问题与探索公民地位,尝试重新厘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审视中国的政治现代化之路,公民文化的阙如及公民教育的缺乏,已成了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的制约因素。而一个国家的公民若缺乏一种赋予现代制度真实生命力的基础,如果公民对于现代制度缺乏现代的心理认同和参与,必将给走向现代化的道路带来种种障碍。因此,探索公民身份的现代意蕴,培育和发展公民文化,加强公民教育已成为政治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之必须。 一、公民身份及其范式困境 公民身份作为一个政治哲学的概念,自轴心时代以来就被广泛的运用。到20世纪中后期,公民身份理论在欧洲社会巨大的结构变迁下,引起了各方广泛的争议与自我调整.,也使得公民身份沉寂多年后再次复兴。公民身份实际上是一个多领域、多学科的各种“实践”的集合,包括司法的、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通过这些实践,“人们获得了成为社会成员的能力,并相应地形塑了资源在个人与社会群体之间的流动。”①实际上,这个概念所要界定的无非是两个问题:一个公民何以成为社会成员,解决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公民与社会的关系;二是公民何以处理社会资源,解决的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或者简洁地说,一是权利与义务,二是制度安排。因此,公民身份的讨论总会逻辑地化约到政治领域,“公民身份本质上指的是社会成员身份在现代政治共同体中的性质”。② 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把公民身份界定为现代的观念,公民身份也因此被广泛地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特别是法国大革命联系在一起。公民身份的现代性来自于某些结构性和文化性的现代性假设:如城市文化、世俗化、宗派主义价值衰落、公民社会成长、民族国家管理框架形成等。事实上,公民身份作为一种解决公共问题的分析模型,更需要有政治哲学内在的价值冲突与整合来加以叙述。从公民身份理论的源起来看,长期存在着自由主义范式与共和主义范式的张力,或民主理论与国家理论的冲突与紧张。两种范式分别围绕着自身的核心政治价值,对于理想政治秩序的建构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与追求。自由主义公民身份范式以自然法学说为基础,强调个人天赋权利,关注公民个人自由,以权利来保证个体的平等与自由。在公民与国家关系上,国家的功能仅限于保护公民个人。二战后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结合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的社会背景,进一步申发了作为民主理论的公民身份:将公民身份看作由三大要素构成:公民的要素、政治的要素与社会的要素。“公民要素由个人自由所必需的权利组成、政治的要素由参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利、社会的要素由少许的经济福利和安全权利到广泛的分享社会财富遗产的权利,以及按照社会盛行标准过一种文明生活的权利”③,分别表示公民权利、政治权利与社会权利。鲜明地高举个人权利的旗帜,公民身份的核心,无外乎权利的保护与享有。共和主义范式的公民身份,自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政治发轫,强调公民的德性与良善,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共和国优先于个人。汉娜·阿伦特等当代政治哲学家,则把政治参与进一步放大,纳入到公民身份的核心因素中。强调对于公共生活与公共领域的参与,“一个人如果仅仅去过一种私人生活,如果像奴隶一样不被允许进入公共领域,如果像野蛮人一样不去建立这样一个领域,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④总起来说,两种范式的差异与紧张,实质上是公民身份两个界定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对公民与国家、国家与社会不同旨趣的撇清。但两者的共同旨趣仍然在于自由,只不过在如何实现自由上实现了分野。民主理论崇尚消极自由,而国家理论崇尚积极自由。“自由主义偏好于个人自主的价值,对共同体心存怀疑,更害怕共同体强制个个承担各种责任,从而违背了个人本身的利益。”⑤与自由主义范式的公民身份理论明显不同,共和主义范式的公民身份理论,把公民教育与宗教教化作为实现政治理想的重要途径。 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无论是民主理论的公民身份还是国家理论的公民身份,都陷入了一种自身难以调和的困境。民主理论的公民身份在社会权利纳入其权利体系后,遭遇了福利国家普遍兴起后,平等享有社会福利与个人自利的矛盾,即社会平等与个人自由的冲突。而国家理论的公民身份却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面临着公民身份的离散与多元,用国家作为解释蓝本难以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复杂问题,即共同体的内部与外部的边界消解。欧美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先行实践与理论困境,往往形成一个中国问题的镜像。因此,我们需要有一种新的解释方法,把民主理论与国家理论的公民身份进行调解,从而把公民权利与国家能力纳入统一的范式,实现两种理论的共洽。笔者认为,公民身份的现代性,可以通过挖掘公民身份预设的文化结构,以民主理论的公民文化为价值尺度,实施以国家理论的公民教育。或许,这种旨在整合两种范式之争的解释方法,能够为迈向政治现代化的中国问题提供某种思路与参考。 二、公民文化的民主价值 现代政治体系的有效运转,离不开政治文化的参与。政治文化是政治意识形态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政治上层建筑中的深层结构。它对政治行为、政治活动、政治过程、政治结构、政治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阿尔蒙德曾把政治文化分成地方性的政治文化、臣民式政治文化和参与式政治文化这三类。公民文化作为政治文化的亚文化,是政治文化的一种积极状态。“公民文化”从本质上讲,是现代“公民社会”公共性精神观念体系及其外化形式。 所谓“公民文化,又称参与型文化,是指社会成员往往公开地取向于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以及政治的行政结构与过程的文化;公民文化中的单个成员对政治对象的各个层次可以持赞成的或不赞成的取向。”⑥公民文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坚定的精神力量和强大的动力支持,舍弃了公民文化的民主制度意味着失去了支撑它存在的信念支柱和动力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参与为本色的公民文化也是民主文化,是对草根民主的极好诠释。追求民主、平等、自由,是人类作为价值主体的永恒的自我关怀和求索主题,有着普世的价值。步入21世纪的世界,在经历了几次民主化的浪潮和回流后,民主已成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识,民主化已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而公民文化的现代价值,正是对于这股潮流的积极回应,在于对人类自身本质力量的高度重视和人自身理性自觉的充分尊重。 首先,公民文化宣扬人格独立。人格的本质不是人的生理特质而是人的社会特质。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人是体现着社会价值和意义的人,是在历史中行动着的完整的人,因而人格也就是体现这种完整的人的主体的资格,它体现着人的实践本性,是人在追求自身的命运和道德境界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价值存在方式。公民意味着作为个体的存在,摆脱了传统历史上种种人身依附和精神依附关系,实现了从身份向契约的转变。公民不是臣民,在强大的政治权力系统中,公民不是无为而无助的“群氓”,人是自身存在的目的,而不是一种被役使的工具,他应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判断与精神追求。“公民与臣民不一样,在政治输入的过程中,他是一种积极的参与者——这个过程是做出政治决策的过程。”⑦人格的独立使公民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生存状况,了解自己的欲求,并能以积极的姿态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利。公民文化中内蕴的人格独立,使其在普遍意识中,把自身和政治世界区分开来,明确地意识到和确立起对于政治世界的能动的主体地位,使自身上升为政治活动的主体。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市场经济内蕴的平等、自由交换原则投射到政治领域,进一步坚固了公民文化中的人格独立性。因此,人格独立是公民文化得以产生、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公民文化则又强化了作为政治主体的公民的人格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