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国家的限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伍俊斌,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社科部,广东行政学院政治学系副教授、博士。(广州 510053)

原文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内容提要:

政治国家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政治国家淹没公民社会,社会被高度政治化,无法形成良性结构;背离公共利益,导致“制度僵化症”,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之实;权力寻租,导致两极分化、官民对立,乃至社会动荡。政治合法性危机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普遍问题,表现为“实在的合法性危机”和“潜在的合法性危机”两个层次。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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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09)01-0073-07

      从应然的维度看,政治国家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其产生和存在就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但人类的政治实践表明政治国家常常违背其存在的宗旨,它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政治国家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政治国家淹没公民社会

      国家权力的过度增长,即公共权力自身所具有的强烈排他性和扩张性得以发展,会使国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形成国家与社会高度一体化的总体性社会结构。在此结构之下,社会资源和公共权力高度集中,国家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结为一体,社会处于国家的严密控制之下,公共权力延伸至社会所有领域,它无所不及、无处不在,国家无须通过其他社会中介组织,而直接与个人发生关系,个人作为国家配置资源的被动接受者,无时无刻不在与国家直接打交道,个人生活几乎完全取决于国家,公共权力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渗透社会生活,社会被高度国家化,形成所谓的社会超稳定。从表象看,国家具有很强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整合能力。但从效果看,它是一种代价沉重的结构,因为它通常导致的是经济停滞、政治窒息、社会封闭和人民愚昧。政治国家淹没公民社会直接导致社会组织体系的严重削弱和蜕化、社会自我调控能力丧失,社会内部结构分化程度低下、分化速度缓慢,整个社会体系根本无法形成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环境。在这种极强国家—极弱社会的模式中,国家也许能凭借其强大的控制力集中有限的社会、经济、政治资源,迅速达到经济发展、社会政治稳定的目标,但它肯定是短暂、低水平和不具有可持续性的。因为,当社会自主性无法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被压抑和束缚时,社会不可能保持长久的生机和活力,社会不可能拥有持续发展的动力,整个社会也就无法形成良性结构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鉴于国家权力过度扩张和社会能力日渐萎缩给社会发展造成的严重损害,后发展国家往往采取极端的做法,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实现从高度专制向高度民主的快速而彻底的转变。这种在没有充分发展经济和增强社会能力的前提下,一味地削弱国家权力的做法,其后果是,人们接连吞下国家权力过于强大导致社会停滞和国家权力快速流失导致社会失序的双重苦果。为走出这种困境,许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了权威主义(Authoritarianism)。权威主义最早由美国政治学家倭洛林(Eric Voegelin,1901-1985)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是指现代化过程中介于“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和民主政治(Democracy)之间的较温和的专制政体。胡安·林茨认为权威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政治体系的多元政治属于有限的、没有一套精密的意识形态作为政治体系的主导,但却有不同的心态;除了某一时期之外,政治体系没有广泛深入的社会动员;并且由领袖一人或一个小集团掌握着统治权,虽然权力的运用方式缺乏明确的界限,但实际上却是十分可预测。”[1]萧功秦把权威主义定义为,“后发展国家的旧体制(Ancient Regime)走向解体或蜕变,而新型的民主政体又无法运作的历史条件下,由具有现代化意识与导向的政治强人或组织力量建立起来的权威政治。”[2]

      权威主义作为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过渡形态有其存在的合理性。首先,经济因素是关键因素。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为权威主义的滋生与发展提供了天然土壤,而民主政治的发展是必须以社会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3]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一个贫穷落后、民不聊生、文盲成堆的国家是无法建立起真正的民主政治的。反之亦然,一个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国家也难以建立起权威主义政体。因为,在经济非常发达、社会高度分化、政治参与意识很强的国家,权威主义必然无处扎根。其次,在实现现代化的路径上,后发外生型国家与早发内生型国家有着根本区别。早发内生型国家的动力主要来自社会自身的力量,依靠“看不见的手”,自下而上的推进。而后发外生型国家自独立建国起就处于被动追赶状态,“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央集权化、国家一体化、社会动员、经济发展、政治参与,以及社会福利等问题,不是相继而来,而是同时涌现。”[4]后发展国家必须借助强大的国家力量这只“看得见的手”加以推动,维持社会发展的秩序,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为实现赶超型战略,为公民社会的成长、中产阶级的壮大,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再次,历史文化传统也是重要因素。权威政治国家大都曾实行过中央高度集权的、绝对一元化的政治制度,有比较悠久的集权专制传统。其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皇权主义、清官思想、等级观念、宗族观念、集团意识、大一统意识构成了权威主义的文化根源[5]。

      从实践看,在战后现代化第三次浪潮中涌现了一批实行权威主义、社会发展卓有成效的国家,它们在一定时期,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缓和了社会急剧变革过程中的整体性危机,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它不像民主政体那么理想和法制化,也不是完全抛弃民主的外衣和原则;它不像独裁政体那么赤裸裸地玩弄权力,也并没有摆脱对权力的追求。它是各国在民主制度建立以前的一种过渡形式,在民主基础还不具备时的一个过渡阶段,即在民主外表下的高度集权制。权威政体的主体一般是有威望、有实力的政治家(人民领袖,民族英雄,国家缔造者,政治精英),这些人通过自己的影响或通过权威的手段(控制国家机器、政党、军队、警察)对国家进行强制的、高效的统治。”[6]但这无法改变权威主义的过渡性质,即它只是从极权主义到民主政治的过渡环节,那些醉心于权威主义并企图使之永恒的政客和学者,其实质是寄希望于上层精英的共和来实现对社会的永久专制。这种臆想是非常幼稚的,因为他们没有理解国家压制社会最终会危及自身。托克维尔早就警告人们:“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7]权威主义国家的发展史充分验证了托克维尔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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