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活动是不同于教育实践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教育学概念,是解开教育领域中主体性发展之谜的一把钥匙、一个入口。教育活动具有对象性、目的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特征。教育活动是由教授活动和学习活动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构成的整体性藕合系统,在不同性质的活动中,有着不同的活动要素、结构、目的,建构着不同的主客体关系。教育活动有主——客体、主——主体和主体——自我三个互为条件的层面,在不同的层面上分别发展着主体的能动性、社会性和个性。 人的主体性培养问题毫无疑问已成为现代教育哲学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认真的研究这个问题对于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出时代所需要的新型人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就已有的研究情况来看,目前还主要集中在对教育在整个社会大系统中主体地位以及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的论证和确认方面,还没有深入实际的教育过程内部去研究人的主体性的形成与培养问题。也就是说只是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研究这个问题,特别是后一方面的问题。尽管这一层面上的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没有主体本体论意义上的确证,就不能冲破旧的理论模式,为新的教育问题的理论研究开拓新的领域,但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是不行的,需要由此深入到认识论、价值论和历史发生领域去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对教育领域中的主体性问题,其中特别是主体性培养和发展问题有个科学、丰富而全面的认识,才能真正地为教育改革提供坚实的认识论基础。 这样,教育活动就必然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被提了出来,因为,主体、主体性问题是与活动问题分不开的。所谓主体就是指活动着的人,离开了感性的、实在的、具体的活动,任何人都无法获得自己的主体地位。任何活动也总是主体的活动,总是反应着或体现着一定主体的愿望、意见、需要和目的。活动和主体是内在统一的。所谓主体性就是主体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形成、体现和确证的本质特性。离开了活动,人的主体性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既不可能形成,也不可能得到发展。感性的、实在的、具体的活动既是主体存在的方式,也是主体发展的方式;既是主体性得以形成的动力,也是主体性得以显现和确证的现实基础和依据。如果人一旦脱离了这种物质性的活动,脱离与由其自身所规定和建构的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那么人就不能被看作为一个主体,最多只能被看作为一个潜在的主体。因此,无论是研究主体还是研究主体性问题都不能不深入到现实的活动中去。就教育领域中的主体和主体性问题而言,也只有在对教育活动的研究中才能得到根本性的认识。 一 什么是教育活动?这是研究教育活动所要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在教育实践和教育学的研究中,人们经常使用“教育实践”和“教育活动”这两个范畴,很少定义,也很少加以区别,甚至交互使用。这样做无论在实际工作还是在理论研究方面都产生了一些长期的消极影响,具体表现为:在实际工作中,把教育实践的目的和教育活动的目的划等号,用指导教育实践的方针政策来直接指导教育活动,忽视教育活动自身的特殊性;在理论研究中或局限于教育实践的研究,而忽视对教育活动的研究,用教育实践的规律代替教育活动的规律,或者是相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理论界提出教育的“本体论研究”,就是要转变研究的视角,注重对教育活动规律的研究。这种转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因此,教育界就有了对一些教育问题的生动、热烈和严肃的讨论,如对于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问题的讨论,对于全面发展与因材施教问题的讨论,对于德、智、体、美、劳诸育关系的讨论,对于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问题的讨论,对于“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问题的讨论,等等。这些讨论的价值是勿庸置疑的,但透过这些有价值的讨论,我们却发现教育本身却一如从前,没有多大变化,老师还是那么教,学生还是那么学。原因有很多,我们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讨论过程中没有给教育活动以积极的关注,有的甚至脱离活生生的教育活动进行抽象的讨论,以至于总给人以纸上谈兵、隔靴搔痒的感觉。所以,认真地研究教育活动,研究它的要素、结构、类型、功能,揭示教育活动的复杂性,是正确认识教育的社会历史作用,认识教育对个体发展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教育的功能,切实提高教育的效率的一个认识论基础。休金娜曾明确指出:“这个问题以极其多样化的形式反应在哲学—心理学和教育学著作中,它是方法论的、理论的和实践的基础。教学和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取决于该问题的研究。”[1] 在我们看来,教育活动是不同于教育实践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教育学概念,教育活动是人类教育现象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基本形式,是对各种直接以促进人的有价值发展为目的的活动的统称,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以各种方式参与的互动方式的总合。而教育实践则是与人类其它实践形式相区别的一个概念,是指人类以改造自身,提高自身素质,以便更好地改造外部环境,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的一种实践形式。就两者的联系而言,教育活动是教育实践的基本形式,教育实践是教育活动的社会历史概括;教育活动是具体的、个别的、生动的,教育实践则是总体的、一般的、加和的。教育实践必须依托于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教育实践的目的要转化为教育活动的目的并通过教育活动来实现,教育活动则并不必然地促进教育实践目的的实现,只有当教育活动不仅在目的上而且在结果上同教育实践的目的和需要相一致时,才转化为教育实践,成为教育实践的构成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