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本质问题的重要意义 教育的本质,也即“教育是什么”的问题。全部教育学,特别是教育原理或教育哲学,都是从不同角度讨论什么是教育——教育的本质。现代社会,教育几乎同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密切相关。但论及教育的本质,即便是从事教育工作多年的人,也未必能深入地把握它。实际上,教育本质虽属抽象的哲学问题,但总是同每个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息息相关的。在现实中,对教育本质的不同认识导致各种不同的教育观。人们一旦与教育发生关系,便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多种教育观念的影响,并以此为指导去处理各种具体的教育问题。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全面、深入地把握教育本质更为重要和必要。因为这不仅直接影响教育目标的确立,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选择,教育评价标准、尺度的确立,而且关系到教育发展战略的选择和各项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 二、教育本质探讨的偏狭与不足 对于教育本质的探讨,不妨借用人们对“本质”问题探讨的途径。因为教育是众多事物现象中的一个现象,如能在抽象意义上掌握了探讨本质问题的思路和方法,那么不难从中演绎到对于教育本质的探讨。因此笔者试着从本质入手来探讨教育本质。 对于本质的探讨,首先要清除一些偏狭观念。在有些人们那里,事物的本质被归为该事物中某一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和性质,或者往往被归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于是对事物本质的寻求便类似于一种选举,把那个据认为是最重要的属性选举出来,似乎便找到了该事物的本质。这种方法割裂了事物的完整本质,不但同现代科学方法论中的系统观点相对立,而且违背了唯物辨证法,对“本质”做了形而上学的理解。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赞扬了黑格尔关于“本质”探索的一些思路,认为黑格尔的一些方法是非常辨证的。我们不妨依照黑格尔对于本质的界定来反观我们当前对于本质和教育本质理解的偏狭。 黑格尔认为,“本质”有三个涵义: (一)本质是“实存”的根据,即一事物作为该事物而现实存在的根据。“根据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质上即是根据。” (二)本质通过关系得到揭示。“凡一切实存的事物都存在于关系中,而这种关系乃是每一实存的真正性质。”“关系是自身联系与他物联系的统一。”因此,认识一事物的本质,一方面要分析该事物与他事物的联系,另一方面要分析该事物的自身联系。 (三)本质与规律是同等的概念。“规律是本质的关系。”(以上见黑格尔《小逻辑》) 以上要点揭示了本质的内容及如何认识本质。 在这里,不妨把“本质”换成“教育本质”,这是概念上的替换,教育本质的外延小于本质的外延,因此这个替换不带来逻辑上的和意义上的歧义,是可以成立的。那么,就会出现如下一些界定。 (一)教育本质是教育“实在”的根据,即教育作为教育而现实存在的根据。 (二)教育本质通过教育关系而揭示。认识教育的本质,一方面要分析教育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另一方面要分析教育的自身联系。 (三)教育本质与教育规律是同等的概念。 当问题分析到这一步时,对于教育本质的问题在内容及认识途径上是应该比较清楚了。如果把当前理论界关于教育本质问题的争论用以上三个原则来清理,不难发现我们对于教育本质的认识在内容上的浮浅和方法上的偏颇,而且也能清楚地认识到出现这种偏差的原因。 本文现就已总结出的几个有代表性的观点作一简要分析。孙喜亭教授对理论界关于教育本质问题的争论概括了四个具代表性的观点: 1.上层建筑说:认为教育是上层建筑。2.生产力说:认为教育是生产力。3.多质说(或多因素、多属性说):认为教育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教育的本质是多质的。4.本质规定说:从教育本身的质的规定性来揭示教育的本质,从教育之所以是教育的专门特点,从教育自身的矛盾的特殊性来揭示教育的本质。 这四个观点中,1、2、3大体属一类,是通过分析教育与其他事物、现象的联系来揭示教育本质的,4则属另一类,是从教育的自身联系来揭示教育本质;前三种观点没有触及到教育作为教育而现实存在的根据,后一种观点触及到教育作为教育的特殊性,但对于教育实在的根据,并没有深入地探讨下去。 因此,教育上层建筑说,教育生产力说,教育的多质说,只是从教育的某些方面揭示了教育的某个属性,本质规定说已大体完整地触及了教育本质,但是理论上并不彻底。本质规定说在认识到教育作为教育的特殊性的基础上,解决了教育是什么的问题——教育就是根据一定社会的需要所进行的培养人的活动,或者是培养人的过程。 对于教育本质的探讨到这一步,大体上解决了教育是什么的问题,但本人感到还有不完美之处。细究起来,是因为教育在触及到“人”这一问题时即停住了,没有深究下去,而事实上,教育本质要解决的是“人”的问题。也就是说,它所要解决的并不仅限于培养人的活动,而是包含着对人的发展的价值限定。它不仅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结果;不仅对人现有的存在做限定,而且对人应有的存在做价值取向。 说到底,教育应该对人的存在、人的本质做出一定的解释,即解决人的存在问题,引导个体选择最有价值的人生方式,即“教人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