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教育审议会以该国教育如何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于80年代提出了十大教改措施,90年代初,又提出以“教育国际化和国际化教育”的双重眼光进行具体实施和落实。在教育改革方案中。十分重视“国民道德教育”,特别是对青少年推行儒家哲学,宣扬宗教精神,以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可以说儒家学说作为教育改革的思想基础,对韩国教育产生极为深刻的人文影响。但是,儒家思想中由“唯有读书高”观念而产生的“考试竞争”、“学历病”等弊端也给韩国教育带来负面影响,特别是随着产业化、核家族化的飞速发展,使传统的伦理观衰退,青少年不良行为、滥用药物激增、欺侮、校内暴力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断出现。 最近,教育部意识到青少年社会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寻找对策。提出解决的策略之一,就是在教育中强化基于儒家传统思想的“仁性教育”(尊重人的精神的道德教育),并从1998年实施“民主的市民教育计划”。这个计划的基本方针是为使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民主的价值观,消除暴力,需要建立起尊重人的尊严的学校文化。主要通过学校教育中“仁性教育”来实施。即除了通过教养、人格形成、思想、政治方面教育在内的“道德”、“伦理”学科教育之外,还通过教师的训话、生活指导、社会服务活动等特别活动来广泛开展“仁性教育”,培养“民主的市民”。下面简要介绍韩国实施“仁性教育”的现状及今后的计划: 一、现行教育课程中的“仁性教育” 1、幼儿教育中的“仁性教育”: 韩国的幼儿教育主要在幼儿园中实施。在1997年12月制定的《初、中等教育法》中提出了“幼儿园教育是以给幼儿提供适当的环境,促进身心发育为目的”的身心发展的教育目标。同法为实现这个目标设立了健康、社会、表现、言语、探究五个生活领域。尤其从设立的与“仁性教育”相关的“社会生活领域”来看,主要是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习惯和自我调节能力,学习社会知识和态度,尊重自己和他人及共同生存。 根据以上规定,提出现行各教育课程领域的教育目标,加强基本的有关生活方面的知识教育。尊重幼儿的要求、兴趣和个性,开展以游戏为中心的教育,使幼儿全面发展。重点指导内容为:(1)、 培养日常生活必需的基本生活习惯和态度;(2)、 培育自我思考和调节行动的能力;(3)、培育能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及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态度;(4)、关心地区社会,认识环境的重要性,自觉保护生存的环境。其中最重要的目标是掌握基本的生活习惯和与他人形成良好的关系。 2、初、中等教育中的“仁性教育”: 《初、中等教育法》中“仁性教育”的目标为:(1)、 培养能为他人服务的人;(2)、培育能正确理解自我、 自我尊重和自我容纳的自主的人;(3)、培育形成感情深厚的人际关系、 有广泛的人间爱的人。为实现以上的教育目标,根据现行的教育课程的编制方针,提出了教育课程所追求人间偶像是“健康的人、自由的人、创意的人、道德的人”,并为此还制定了相应的教育方针。其中,最重要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基于道德性和共同体意识之上的优秀的民主市民”。 关于如何实施“仁性教育”问题。在《仁性教育指导资料》中提出,“仁性教育”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基本礼节的实践训练,努力培养学生在道德上形成自觉的、共存共荣的生活方式,建立公平、民主、正义的社会。主要内容有:(1)、基本的生活习惯:基本礼节、正确生活规律、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2)、自我的确立:正直、勤勉、诚实、自主、信义、责任;(3)、亲孝行、敬爱:亲孝行、敬爱、传统伦理礼节;(4)、共同体意识:秩序、协作、遵守法律、 尊重他人、服务、正义感、民主的市民伦理。总之、“仁性教育”的重点是:基本礼节、自我的确立、亲孝行、共同体意识等。由此可见,主要是提倡儒家的传统思想。 另外根据同书,要求“仁性教育”不仅通过学科教育(道德、伦理、国语),还有训话、生活指导(遵守社会生活规范、基于对生命尊重的精神指导对人的尊重等)、特别活动(一日做一项善事运动、家训实践及展示会、制作家庭报纸、社会服务活动)等多项教育和实践活动来实施。 二、今后的“仁性教育” 正在实施中的“民主的市民教育”以作为民主市民的儿童应具有的权利和义务为起点,使儿童获得自由民主社会的中心价值观和规范,排除自我中心的价值观和暴力文化,并通过学校生活,掌握民主的生活态度。为此,提出不仅限于学生,教师也要不断研修,努力创造学习的机会,改革“学校文化”。为推进“民主的市民教育”而制定的新的教育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尊重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创设合适的学校环境:扩大儿童的自主活动的领域,帮助学生形成作为民主的市民的资质。在校内建立学生裁判所、学生咨询结构、模拟国会等,以期在校内能合理解决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建立彼此相互了解和民主化的协作体制。 (2)尊重人的尊严, 确定学生指导方法:体罚可能诱发儿童精神上的创伤,严重的还可能产生暴力。为此。不能体罚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权,确定生活指导的方针。基于这种想法,要求教师尽快形成尊重学生人格的良好环境,将礼貌语言的使用日常化。为防止发生儿童暴力,还应采取加强对加害者进行教育指导的方法。教育部还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实施“暴力被害认识计划”。所谓的“暴力被害认识计划”,就是通过对欺侮、暴力等加害者和被害者的双方带来身体的痛苦和精神的伤害等的认识,提高对暴力的危险性和恶劣影响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