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8)01-0144-06 中国古代文论当代性问题,而今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如果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话,那么,古人的文学思想,在本质上都具有当代性,理当属于当代文论的范畴。问题在于:古代文论的当代性并非在任何历史与文化状况下都是特别凸显的,而其凸显显然有着现实和理论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原因,也就是说其当代性意义存在着一个现实生成的问题。当代性问题关涉到对古代文论乃至传统学术的生命力及其当代呈现的基本估价,同时又关涉到西方文论乃至西学传统的中国成像及其发展前途。因此,基于现实和理论两个方面,古代文论的当代性问题,理当引起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讨。 促进传统文论当代性意义之生成,自然具有多方面的途径。其中通过中西、古今两个维度的对话来揭示古代文论的当代性意义,是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对话应该也可以成为我们探究古代文论当代性意义的一个汇交点,中国古代文论的当代性意义和价值可以在一种持续而深入的跨越文化时空的对话中不断地得到彰显和关注。本文试图对此问题予以析解,以自己的一得之见就教于方家。 一 以形而上学、主客二元、本质主义等为特征的近代西学思维方式,已越来越陷入困境,当代西方思想家已经认识到,很有必要超越对人的社会化实践的一味强调以及人的自主性和中心主义的过分张扬,重建一种“人与物”之间的对话与交流模式:由“我与它”转向“我与你”①,如此以达至万物一体、主客不分的境界,以适应当代社会的时代精神对于新的理论思维范式的需求。一直追随西方文论而实现自身现代性的中国文论,也随之遭遇到了相通的“当代性”问题,在这里对我们最具启发性的是这种强调人与物(自然)之间亲合协谐关系的理念,恰恰与我们传统的文化精神颇为接近,此或正可谓跨越时空之殊途同归,而这无疑正是我们当下在中西文化对话中,发现和揭示中国古代文论当代性意义、寻求和实现其当代性价值的重要机遇和基本平台。 具体地说,与当代西方文艺学一样,中国古代文论本身也内涵着一种超越现代性的价值立场和精神底蕴,在后现代的语境中,中国传统文论拒斥技术化与功利化,追求价值与意义而非普遍真理等等被现代性解释体系所忽视或遗忘的部分,反而可能得以彰显而或大放异彩,因此我们或许可以从传统文论之价值话语系统中发掘出对工业化社会种种文化蔽相以及现代性偏执的负面效应的批判性因素,传统文论对整体性思维方式的执守,与后现代思潮对现代性的解构之间有着相似的理论诉求和一致的价值向度,所不同者,只是在于两者的路径,一正一反而已。因此,从这一特殊意义上来讲,古代文论的当代性问题,也就在于其关注的问题在当代并未过时,正是共同的时代课题,把我们的传统研究与西方文艺思想联系在一起。当代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遭遇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人和自然、人和人的矛盾斗争,而是演变为人与自身所创造的物质世界、人的物质活动与精神异化之间的矛盾,因此,对于工业文明的批评和对人类文化走向新的开端的引导,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正是这一时代主题,使古代文论的精神价值得以重新呈现并使之具有当代性的品格。面对新的历史境遇,面对全球化以及后现代思潮的冲击,置身于中国先进文化、先进学术建设的大潮中,发扬和彰显古代文论当代性的学术使命,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紧迫和重要。当然,围绕这一重大课题,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文化立场和身份认同,必定会采取不同的途径和方法来加以探究,而从当代性之开放性品格来看,这一点又是非常必要的。 西方文化的后现代转换,无疑会增强我们对自身传统文化的自信,至少我们会清晰地认识到:我们的传统文化并非像西方近代文化所认识的那样,是与现代文明截然对立的落后、低级乃至劣质的文化。西方近代的进步主义逻辑已使西方人自己颇为吃了一些苦头而幡然醒悟,因而对我们无不具有殷鉴作用。当然,我们同时也要警惕一种虚幻的文化上的妄自尊大,以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文化、文论上的“东方世纪”乃至“中国世纪”终于到来了,从此西方文化、文论将日趋没落,中华文化、文论将日趋强大,并最终将取代西方文化、文论的霸主地位。如此认识,其实恰恰依然沉陷在西方近代的二元对立及进化论模式中。我们说中国传统的文化智慧与西方后现代精神存在着某种相通之处,但是同时我们又必须指出,中国传统文论的当代性价值并不像某个现成存在的对象一样,可以从故纸堆中随手翻拣出来,传统文论当代性意义之实现仰赖我们今人创造性的诠释或诠释的创造性,只有在创造性的当代诠释中,传统文化的当代性价值才能得以现实的实现。而在当今的思想、学术活动得以进行的整体性语境中,要实现创造性诠释就离不开对话,对话的精神是亦此亦彼的共存共容的平等精神,而非非此即彼的文化进化论精神。因此,揭示和实现传统文论的当代性价值,依然离不开中西对话。 在哲学解释学的语境中,解释就是对话,就是理解,知识在对话中生成,理解本身就是一个对话事件,理解的过程就是一个对话的过程,对话与理解是相互贯通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对话”本身并非仅仅是一种方法论,而且还具有本体论的意义。伽达默尔认为:“只有当解释者倾听文本或世界,让文本或世界坚持它的观点,从而使自己真正向文本或世界开放时,解释学的对话才能开始。”[1]在解释者和文本或世界之间进行的解释学对话,可以使问题充分敞开并得到深度揭示,从而使新的理解成为可能。正是在解释者的视域与文本或世界的视域之间的相互撞击中,在参与性的对抗中,意义得以生成,它既开放了解释者的视域,也开放了世界的初始视域,并形成新的可能性视域。在解释学的对话理论中,语言提供了对话和表述的基础,是对话双方理解的媒介,并使对话者处于一个共同体之中。因此,理解在本质上是语言的,知识本质上也是语言的,语言是一切知识解释的结构因素,“在所有关于自我的知识和关于外界的知识中,我们总是早已被我们自己的语言包容”[2]。之前的海德格尔也一再提醒我们:“语言是存在的家。人以语言之家为家。思的人们与创作的人们是这个家的看家人。”[3]不难看出,在哲学解释学的对话理论中,语言不仅是类话语表达方式,更具有价值本体论的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