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08)05-0061-06 教师专业发展不仅指教师自发的、基于个人兴趣的学习,还包括制度化的、有组织的学习。在中国内地,后者称为教师继续教育。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第7号令1999年9月13日)第二章第九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历提高须得依赖高等教育机构和大学的教学与研究人员,而其他培训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的二级业务部门负责。在内地,教育行政部门有一套独立的教师培训体系,主要是:教研室、教科室、教师继续进修学校和人事部门。这些机构代表了国家的权力与意志,它们推行国家的政策,完成各种计划和工程。我们认为,在教师继续教育中有三股权力在运作:行政部门及其人员代表的国家的权力,来自大学专家的权威以及教师作为专业群体的专业自主的权力。我们曾指出,教师领导不仅指领袖教师对同侪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教师作为专业群体的自主与选择。从外部强加的培训与要求不能满足教师的真实需要,也没有尊重教师作为专业人士的基本权利。权力-强迫型的教师继续教育注定是低效的。国家-大学-教师这三者的权力关系深刻地影响着教师继续教育的手段与目的,面貌与本质。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的继续教育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是否意味着教师的权力得到了加强,并迈向教师领导的教师专业发展呢?所谓教师领导的教师专业发展,即教师对自己的专业发展有相当的自主与选择,能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学习内容、形式、时间、考核办法等,并有机会参与专业发展的设计,而不是被动接受他人规定的培训。 本研究旨在描绘教师继续教育中国家-专家-教师三者的权力关系,指出在这一权力关系中教师领导的真实状况,并分析成因,提出建议。2007年3月至5月之间,我们按分层目的抽样的原则,选择了中部某城市的两个区作为个案:一个是首批国家级的实验区,另一个是省级课改实验区。在学校-区-市-省-国家五个层面上搜集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制度、计划、项目、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工作总结、图片等资料,并深入不同学校访谈教师、学生及教育行政人员共70人次。 一、国家在教师专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 国家通过政策、制度、官僚体系、人员来定义、规范、控制教师的继续教育。在新课程改革中,这些政策、制度、官僚体系和人员的工作方式都有所改变。在这些改变的背后,国家在扮演什么角色?其权力的技术是否因为新课程改革而有所改变?下面先概述政策、制度、官僚体系与人员的改变,然后分析国家运用的权力的技术及其在教师继续教育中扮演的角色。 (一)国家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改革 随着新课程改革对教师素质的要求提高,国家积极作为,完善了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与制度,整合培训机构,改变工作方式。首先,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进行,国家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界定更为全面。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①(中发[1999]9号)第17条扩大了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②,相比1993年2月13日《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③(中发[1993]3号)第5章第40条,这份文件对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1.终身学习的自觉性;2.现代教育技术;3.参与科研;4.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在政策的指引下,评价教师的标准和骨干教师的选拔不再只看个人的教学水平,而且还要看其与同侪的合作、科研、师德、师生关系等。与此同时,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第四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④(教育部第7号令1999年9月13日),教育部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1999-2002)》。这些政策完善了教师教育的各项机制,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在这些政策的指引下,各地纷纷出台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制定相应的十一五计划。 另外一个大的改革是对教育部门所属的培训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许多地方将教师培训、教研、教科研、电教、电大等机构整合,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使培训基地成为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培训人员也相应地调整了工作方式,更趋于校本研修、更注重校际之间、培训人员之间、教师之间的合作与研究。 在策略上,各地都大力培养各级骨干,通过这些精英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提高全体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权力技术趋于强化 福柯指出权力主要有三种技术:等级监督、规范化裁决和考试制度(Foucault,1977)。在国家积极作为,完善教师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实施课改能力的同时,也强化了权力技术的运用。 所谓等级监督就是每个人都受到下级和上级的监督,不留下任何“阴影区”。在中国内地,教师中负责教学、科研和继续教育的管理人员有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教导主任与教学副校长。这样就形成一个等级制,监督既会从上而下,也会从下而上。特别是到了考核评估的时候,这个等级制的等级监督功能便会显现。不过,总的来说,这种等级监督还是较为松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