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7)07-0025-07 叙事学(narratology)与未来学(futurology)是截然对立的两门学科。叙事的默认时态是过去时,叙事学家如同侦探家一样,是在做一些回溯性的工作,也就是说,是在已经发生了什么的叙事之后,他们才进行读、听、看。(我不考虑以下这一复杂情况:有时候,在进行叙事分析之前,我们对叙事分析方法的运用,预示了我们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分析结果。)与此相反,未来学的默认时态是未来时,未来学家预测未来将会发生什么,他们通常是处于对多种条件、力量、人物等决定未来的因素了解甚少的压力下努力工作;因此,不能用未来学家的分析来解释叙事学家的分析。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一不可解释性很令人启发,而我却认为它非常令人沮丧。这一反应或许可以解释为:为什么我是叙事学家,而不是未来学家。的确,它解释了为什么我选择通过评介文学叙事研究的历史之于当下研究工作的意义,来预测叙事理论的未来。说得更具体点,我对当下的文学叙事研究做了一个大致的回顾,区分了目前文学叙事研究的五大显著论题,而我所讨论的重点则是第五个论题。这五个论题分别为:非模仿叙事(nonmimetic narrative),数字叙事(digital narrative),真实与虚构之分(the fact/fiction distinction),叙事空间(narrative space)以及修辞美学(rhetorical aesthetics)。 当下,文学叙事研究不仅充满活力,而且种类繁多。说它充满活力,是因为发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更为普遍的叙事转折(narrative turn)将文学叙事研究放置于一个更大的语境之中。文学叙事现在被更为明确地、毫无争议地认为是叙事的种类之一。它与法律、医学等其它叙事相关,但又与它们有着明显的不同,并由此产生了以下两种结果:(1)尽管研究方法不同,文学叙事研究依然有较大的潜在研究价值。即便对于使用叙事来解释经验、组织知识的对话,这项研究工作也是大有裨益;但是,这项研究工作也受到其研究结果是否仅仅适用于文学叙事这一特例的检验。(2)其它类别的叙事研究为文学叙事打开了新的视野,或是彰显了它们与文学叙事的共同之处,或是强调了它们与文学叙事的区别,或是修正了我们对文学叙事的理解。例如,彼得·布鲁克斯(Peter Brooks)在《困惑的坦白:法律与文学的认罪》(Troubling Confessions:Speaking Guilt in Law and Literature,2000)一书中,创造性地并置了复杂的犯罪坦白的法律处理与虚构文学或非虚构文学中的坦白分析。 叙事理论与广阔的批评理论潮流之间所保持的对话,使得当下的文学叙事研究呈现出多样性色彩。文学叙事研究不再以单一的正统研究方法为主导,而是以一系列的研究方法为特征:形式主义、女性主义、认知科学、修辞理论、精神分析、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等。在这些研究方法中,特别令人惊叹的是,这些方法之间几乎没有冲突。相反,不同研究模式的实践者一般都乐意相互学习,用其它方法的洞见来提升自己的研究质量,得出自己的结论。 本文因篇幅所限,不可能将每一种研究方法都详加讨论。读者若想更清楚地了解这些研究方法,可以翻阅近几年发表在《叙事》 (Narrative)、《叙事理论学刊》。(JNT:Journal of Narrative Theory)、《当代诗学》(Poetics Today)以及《文体》(Style)等杂志上的论文,也可以阅读布莱克维尔出版社出版的《叙事理论指南》 (Companion to Narrative Theory)一书所收录的 35篇论文、俄亥俄州立大学出版社的“叙事理论与阐释”(Theory and Interpretation of Narrative)系列丛书以及内布拉斯加大学出版社的“叙事前沿系列”(Frontiers of Narrative Series)丛书。当然,还有很多的著述没有被一一列举出来,我在此所陈述的只是文学叙事研究领域的部分内容,并且以讨论如下五个显著的研究论题为主。 一、叙事理论与非模仿叙事传统 那些颇具影响力的研究文学叙事的著述,都力图将再现社会现实的小说视为研究对象。例如,韦恩·布斯(Wayne C.Booth)的《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1961)、热拉尔·热奈特(Gérard Genette)的《叙事话语》(Narrative Discourse,1980)以及米歇尔·巴赫金(Mikhail Bakhtin)的《小说话语》(Discourse in the Novel,1981)等。布莱恩·里查森(Brian Richardson)在《不自然的声音》(Unnatural Voices,2006)一书中,颇有说服力地指出,模仿趋向(mimetic orientation)导致了人们对叙事本质,尤其是对叙事话语的本质做出了误导性的概括。理查森以悠久的反模仿叙事文学传统为理据,建议对那些被普遍接受的关于叙事话语的认识做出多处修改。在这些修改建议中,他分析了第二人称(或直接称谓)叙述、第一人称复数叙述、多人称叙述。除了讨论这些具体论点之外,理查森的这本著作还直接指向非模仿叙事传统的研究以及其对叙事理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