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谈:文艺本体论新论

——5.文艺本体论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元骧,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 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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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体论是对存在的终极追问,属于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按照这一理解,我认为文艺本体论所研究的就是文艺之所以是文艺的终极依据;或者说,我们应该在什么基础上去理解文艺的性质。这就关系到文艺的对象问题。那么什么是文艺的对象呢?文艺作为一种精神现象,无疑是现实世界的反映,但这现实世界又不同于科学的世界:首先,科学的对象是整个自然;而文艺的对象是社会人生,是人和人的生存状态,“自然”只有作为人的生存空间,与人发生了某种关系之后,它才可望在文艺作品中得到反映。其次,科学的对象是外在于人的,就是说,它仅仅被作为认识的客体而存在着,而文艺的对象是内在于人的,它只有经过作家的审美感知和审美体验才能反映到作品中来,因而总是这样那样地体现着作家对社会人生的感悟、理解、评价、期盼和梦想,是作家心目中的现实人生,所以作家不在对象之外,而就在对象之中。所以我们要研究文艺本体论,就应该把作为反映对象的社会人生与反映主体的作家统一起来进行把握,这样,在主客体两方面都关涉到人的问题,关涉到人“是什么”和人“应如何”这样两个问题。这不仅表明文艺本体论与人的存在论是不可分割的,从某种意义上是二而一、一而二的问题,而且也说明本体论的问题不只是一个知识论的、“真”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目的论的,亦即“善”的问题。这是古希腊哲学本体论所原本包含有的思想,只是由于后来怀疑学派哲学家把本体论仅仅看作是一种终极知识的理论,并以这种终极知识不能被事实所验证而斥之为“独断论”,以致到了近代未作深入探讨就予以否定和抛弃。

      在这一点上,康德要比他的前人高明得多,他从人学目的论出发把本体论分为知识本体论和道德本体论,把知识本体论改造成认识论意义上的构成性原理,把道德本体论厘定为实践论意义(即伦理学,因为康德所说的“实践”即指道德实践)上的范导性原理,一种“至高的善”,认为人只有把道德本体所颁布的命令化为自己的自由意志,摆脱必然的强制,才能与动物区分开来而进入本体世界,完成自身的本体建构,从而把人的本体论与人的目的论、本体论与伦理学统一起来。因为按照西方伦理学创始人亚里士多德的理解,本体论作为研究“不变事物”的科学,只属于“理论哲学”,而伦理学是一种“实践哲学”,它的对象是“可变的事物”,它面对的是人的行为领域中的问题,因而也就不具有形而上学的性质,所以他只把“善”看做一种“完满的实现活动”,他所说的“伦理德性”也只不过是生活实践的智慧,亦即“明智”,是没有本体论方面内容的。康德把本体论引入伦理学,把伦理学作为“道德形而上学”来建设,我认为这是他的一大贡献,是我们今天研究文艺本体论所首先应该吸取的理论遗产。

      但是康德对人的终极目的的理解深受基督教思想的影响,他所说的“至善”就像基督教神学中的上帝和天国那样,是属于超验的、彼岸的世界的,它只是一种“道德的确实”而非“逻辑的确实”,只是一种主观的确信而非客观的实在。这样,就出现了两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一是超验与经验关系的问题;二是信仰与知识关系的问题。并由此引起很多人的质疑,如叔本华认为他的本体论是“没有任何确实可靠的基础的”,海德格尔也认为对于这样的一种本体存在“我们至多可以唤醒大家准备期待它”,是“无法把它想出来”的,以至到了德里达那里,以批判所谓“在场的而上学”为名索性彻底予以否定,把人的生存活动完全看做是当下的、即时的、无所依凭的。

      康德本体论研究中的上述两个问题,我在半年前出版的论文选集《审美超越与艺术精神》所写的“校后记”中,还是作为两大难题提出来的;但事隔半年,现在回想起来,似乎也并非完全走到了认识的绝境。我认为,造成这些疑难在很大程度上恐怕是与康德遵循西方哲学传统的思维方式,把道德本体看作是一种抽象的、恒定的精神卖体,并以此来设定人的目的,建构他的人学本体论有关。康德吸取了苏格拉底的生命不是人特有的,唯有理性才能显示人的本真存在而使人优于动物的人性观,并综合了经验派和理性派关于人的理论中的合理成分,认为人不同于动物就在于他不仅能“感觉到自身”,而且还能“思维到自身”,这就意味着人开始超越了物质生活所囿,而有了反思自己为什么活、怎样活才有意义的能力,从此,人就有了生存的自觉。因为自然状态的人是不会思维到自身的;能够思维到自身,也就表明在他的生活中除了物质的、经验的世界之外还有了一个意义的世界,一个精神的、超验的世界。经验世界是相对于人的自然需要而言的,在这个世界中,人所追逐的只是一种有限的目的;而超验的世界是相对于人的文化需要而言的,只有进入这个世界,人才能找到自己生存“无限的目的”,亦即“终极的目的”。这样,在两个世界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张力,使得人永远处在一种动态的、变化着的、未完成的、不断建构的过程和状态之中。而“至善”作为道德本体所预设的意义,就在于它使人在经验生活之中还看到一个经验生活之上的世界,从而使人的经验生活有了一种理性的牵引力,引领着人为完成他的本体建构去进行努力。这是康德人学本体论的积极意义之所在。但由于康德所理解的人是抽象的,不认识人作为“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是离不开经验生活的,所以人的自我超越是不可能脱离人的实际活动而仅凭精神的力量所能实现的。如同恩格斯所说的,“若要从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当作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研究”,这样理性的东西对人来说就不应该是纯粹的,它只有落实到人的感性生活之中,在人的生存活动中发生实际作用才有意义。在这一点上,康德却比亚里士多德倒退了。以致当代西方不少杰出的伦理学家如威廉姆斯、麦金太尔等在高度评价康德的同时,又针对康德伦理学的这一局限提出回到亚里士多德的传统,我认为这是切合实际的。因此,要完成科学的人的本体论的建构,在引入目的论的同时,还应该把它与人的活动论统一起来。由于康德忽略了这一点,他离开了人的实际活动而把人的追求自我超越的本性安置在纯精神的层面上来加以探讨,这就使他所追求的人的终极目的仅仅成为一种主观预设,并使他的本体论与活动论趋于分离而陷入思辨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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