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自由与文艺家的道德意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党圣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 湘潭 411105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自由对文学创作非常重要。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全球化的迅猛蔓延,使文艺领域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消极现象,突出的是文艺创作中使命感的逐渐丧失,道德意识日渐淡化。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文艺家的道德意识尤显必要。社会应当尊重文艺家的创作个性和自由,文艺家也应该遵守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和道德底线;文艺家的作品不能仅仅给人以正常的娱乐性、消遣性享受,也应有深化人的精神世界、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功能。强调文艺家的道德担当,其意义与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发展先进文化、弘扬民族优秀传统、培养民族精神密切相关。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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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7)04-0062-06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尊重个人权力、崇尚公平竞争、推崇诚实守信等新型道德意识在不断生成,但是,毋庸讳言,社会生活的一些方面确也出现了道德失范、道德滑坡的现象。在传统旧道德一些不适合时代要求的部分被淘汰的同时,传统道德中一些对新时代依然有着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的优良因素也被不加分析地否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各种粗俗的低级趣味、精神上的消极腐化堕落等有所滋长、蔓延——凡此种种在文艺这一独特的精神生产领域也都有所反映,一些文艺家在创作自由与文艺家的社会责任、道德意识之间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关系等的认识上出现一些偏差,从而导致了文艺创作中责任感、使命感逐渐丧失,道德意识日益淡化的现象,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这些理当引起文艺工作者的高度关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文艺创作中的非道德化、反道德化倾向首先最集中地表现在对人的原始本能——暴力和性等放纵地毫无节制地展示和把玩上。在文学创作中,男女作家们各显身手,逞勇斗狠,竞相开拓酷语、秽语和色语的新天地,令人毛骨悚然地自虐、砍头、剥皮、挖心、甚至凌迟的细节描写,以及卖淫、嫖娼、手淫、窥阴等病态叙事比比皆是;在美术创作中,满脸淫笑的泼皮、艳俗肉感的女体、形式各异的性器官均堂而皇之地涂抹在画布上,陈列于大庭广众之下;在影视屏幕上,血腥残暴的场面、恐怖刺激的镜头、大胆露骨的性行为随处可见;更有甚者,在所谓“中国的行为艺术年”的2001年,前卫艺术家们非但突破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而且公然向文明人的生理和心理极限挑战,竟当众表演起割肉、放血、吃死婴、玩尸体、钻牛肚子等骇人听闻的把戏,此等将“暴力美学”发挥到极致的一系列“壮举”不仅令国人惊悚,而且也使一向喜欢标新立异的西方另类艺术家们瞠目结舌。荒唐的行为总是伴随着荒唐的思想而来的,2000年春天在北京诞生的民间诗歌刊物《下半身》中的“宣言”可以说将这些“无知无畏”的艺术家们的流氓心态暴露无遗:“我们亮出了自己的下半身,男的亮出了自己的把柄,女的亮出了自己的漏洞。我们都这样了,我们还怕什么?”[1]这和早先“痞子文学”的领军人物王朔的那个著名的宣言“我是流氓,我怕谁?”相比,真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正是由于道德意识的丧失和对创作自由的绝对化的理解,造成了一批艺术家其中包括一些原本很有责任感且不乏艺术天分的艺术家的普遍精神迷失和情感错乱,他们无所顾忌,什么都不“怕”,想怎样干就怎样干,结果使当代艺术以惊人的速度下坠、堕落,原本应当成为人的精神养料和情感寄托的神圣的艺术终于沦为语言排泄物和文化垃圾,成了一时刺激人的神经的精神鸦片和饮鸩止渴的慢性毒药。

      诚然,自由之于文艺创作是非常重要的,与受制于种种现实客观因素的物质生产相比,作为精神生产的艺术创作就其本性而言是自由的。真正的艺术是艺术家对人生独特感悟和理解的产物,她灌注了艺术家独有的心智、情感和理想,是艺术家心灵自由的集中而完美的表现。一旦失去了自由,艺术家的创造力就会受到限制和扼杀,艺术的生命也将随之枯萎和终结,人类艺术史上无数正面的经验与反面的教训都足以证明这一点。今天,社会生产的市场化运作,不仅给物质生产的大发展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也给包括文艺创作在内的精神生产的发展提供了相对自由的文化环境——我们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年左右的历史已经初步昭示了这一点。但是,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再加上全球化的迅猛蔓延,文艺领域确也出现了如前面所说的越来越突出的消极现象。对此,很多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痛心疾首,奋起批判,但却也有人见怪不怪,甚至为其开脱、辩解和大唱赞歌。这里我们不妨引用欧美的一个旁证,法国学者博德里亚申明:“即使世上还剩下任何知识分子……我也不参与知识分子的同谋式孤芳自赏,认为自己有责任去做某事,认为自己拥有某种特权,即过往知识分子的激进的良心”①——对此,美国著名学者苏珊·桑塔格回应道:“博德里亚是一个政治白痴。也许还是道德白痴”②——语近愤激。在高度市场化、已进入所谓后现代的欧美,尽管可能有不少知识分子鼓吹非道德化,但也仍然还有知识分子在依然强调道德担当——这对还没有全面进入现代的我们应很大启示,尽管我们的道德担当与桑塔格等西方知识分子的道德担当不尽相同。其实,造成道德滑坡的内在原因并非市场经济,因此也不能片面地归咎于市场经济,道德的重建确实不应实际上也不可能通过阻断市场经济的发展来实现。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上确实给文艺家带来了创作自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将使这种创作自由得到进一步的保障;面对今天文艺创作实际中出现的非道德化等消极现象,我们当然不能用过去的极端化道德理想来剥夺或削减创作自由。但是,现在的问题恰恰是:一些文艺家将道德意识与自己的创作自由对立起来,认为讲道德担当就会影响创作自由,这种认识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我们在强调两者统一的基础上,在充分认同创作自由的语境下,讨论文艺家的道德意识,在充分肯定创作自由的前提下,倡导重建文艺活动中的道德担当精神,文艺家应珍惜而非滥用创作自由,追求并实现真正的创作自由。

      文艺领域道德滑坡与社会生活领域里的一些消极现象是互相联系的,而其具体表现是多方面的,这其中一种片面的消费主义倾向尤其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这种消费主义在文艺功能上鼓吹个人享乐主义,在创作宗旨上鼓吹拜金主义,导致文艺创作道德意识的日益淡薄。文艺功能论上的个人享乐主义,往往把非道德化创作合法化、美化,赋予其以冠冕堂皇的价值。文艺家在社会发展中尤其在社会重大的转型期会猛烈地批判旧道德观等——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批判旧道德决不意味着倡导“非道德化”,决不意味着彻底放弃基本的道德担当——这一点在五四时代新文艺家身上表现得非常突出。五四时期包括新文艺家在内的文化先锋们对封建的旧价值观、旧道德观进行了摧枯拉朽式的批判和颠覆,但其基本的立足点却是认为旧道德观根本上是“反道德”、“反人性”的,恰恰是以坚守真正的道德立场自任的,也正因此才使五四新文艺获得了巨大的社会道义力量——这一点在对商业化色彩极强的鸳鸯蝴蝶派文学的批判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李大钊《〈晨钟〉之使命》指出:“由来新文明之诞生,必有新文艺为之先声”,“以视吾之文坛,堕落于男女兽欲之鬼窟,而罔克自拔”。[2]我们今天写作中的非道德化现象有很大一部分是涉“性”的,如所谓“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等等,而上个世纪上半叶的鸳鸯蝴蝶派小说也是如此,为了反驳新文学作家对艳情小说的批判,鸳鸯蝴蝶派中人张舍我在《谁做黑幕小说?》反唇相讥道:“不料那些以提高小说艺术价值的新文化小说家,竟会专门提倡性欲主义(指郁达夫等),他们不是说小说在文学上占据很高尚的地位吗?然而到底谁是做黑幕小说的?”[3]那么两者的区别何在呢?在当时的论争中,沈雁冰的《真有代表旧文化旧文艺的作品么?》引子严语指出:“这些《礼拜六》以下的出版物所代表的并不是什么旧文化旧文学,只是现代的恶趣味——污毁一切的玩世与纵欲的人生观”[4],等等——从深层讲,区别在于在涉“性”创作中是否具有人性批判意识和道德担当意识:旨在批判社会对包括性在内的人的感性欲望的压抑与鼓吹“玩世与纵欲的人生观”是不同的。今天所谓的“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等当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其中确有打着人性解放的旗号而兜售不顾基本的道德底线的个人享乐主义乃至变态的低级趣味的倾向。当然,文艺上的享乐主义不仅表现在涉“性”题材中,还有其他许多表现,诸如对各种奢侈、豪华乃至腐化、丑恶生活方式有意无意地美化,等等。道德意识淡薄的消费主义,在创作宗旨上鼓吹拜金主义。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包括文艺作品在内的精神产品具有商品性,但承认文艺作品的商品性决不意味着在创作目的上鼓吹拜金主义,一些道德意识淡化的文艺家却将两者相混淆,如此等等——在这些复杂的新情况下,强调文艺家的道德意识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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