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叙事范型的式微及现代性叙事的价值选择

作 者:

作者简介:
方锡球,安庆师范学院中文系。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在我国文学史上,有两种在不同文化语境中生成、发展、变化的文学叙事范型,我们可以分别把它们称为传统叙事范型和现代性叙事范型。当代文学叙事的种种不尽如人意的现状说明,这两种叙事范型走向式微,同时昭示新的叙事范式的建立还是应该在“现代性”上下工夫。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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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文艺学的研究热点层出不穷,对文学典型或叙事形象这样的传统问题的研究显得有些冷落了。长期以来,我国对叙事类文本的分析普遍运用典型理论,但这一来自西方的理论其实并不能有效地阐释中国古代的叙事文本。古代叙事的消歇和典型叙事的取而代之,本身就证明两者是具有不同质态的叙事话语。

      典型作为文学形象的主要形态之一,是叙事或写实型文学的艺术理想形态,它以塑造有魅力的、富有特征性的人物性格为主要追求,这已经获得学界的普遍认同①。“典型”在西方文化语境中生成。其理论内涵也基本由西方古代哲学的类型说演变而来,到黑格尔集大成,至恩格斯典型观趋于成熟。自19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思潮之后,20世纪以来,西方世界的艺术范式在不断改变,典型的创造就相对沉寂,并逐渐被现代主义创作取代。我国文学恰恰在20世纪初,传统的叙事范式走向衰微,当时,一大批知识分子通过对俄苏文学的学习,引进了西方的典型观及其创作方法,并与中国当时的文化语境嫁接,从而完成了自19世纪末即已开始的“小说革命”的任务。这一来自西方的典型理论及其所规定的艺术范式、艺术思维、艺术技巧,显然又与我国古代固有的文学叙事的规定性既有一定联系,更有着巨大差异。我们可以分别把它们称为传统叙事和现代性叙事。

      一

      中国传统的叙事文学理论,并没有“典型”这一说法,传统文学叙事的核心概念是“面目”和“性格”。其美学追求的终极目标是表现“人情物理”,并不是为了反映现实中的鲜明的、有魅力的、富有特征性的人物性格。且看叶昼评《水浒传》的两条批语:“《水浒传》文字原是假的,只为他描写得真情出,所以便可与天地相始终。即此回中李小二夫妻两人情事,咄咄如画。若到后来混天阵处都假了,费尽苦心亦不好看。”又“《水浒传》文字不好处只在说梦,说阵,说怪处;其妙处都在人情物理上,人亦知之否?”② 很明显,它的真实性不是按反映论原理追求现象层面的相似,“其妙处都在人情物理上”。与西方叙事来自英雄传奇的文化背景不同,中国古代叙事的真正产生语境是商品经济文化和农业文化杂糅的文化形态,商品经济文化的“世情”和农业文化的“神秘”性因素,造就了我国古代叙事对“人情物理”追求的特点。在古代叙事理论家看来,只要写出“人情物理”,就符合了真实性的要求和叙事的基本要求。

      古典叙事对“情”、“理”的追求首先表现为形象内涵中有“趣”的特征。叶昼说:“天下文章当以趣为第一。既然趣了,何必实有其事,并实有其人?若一一推究如何如何,岂不令人笑杀?”③ 叶昼所谓“趣”,指的就是超越现象和生活事实,指向言外的意旨。谢肇淛的话作较好的诠释:“凡为小说及杂剧戏文,……亦要情景造极而至,不必问其有无也。”④ 这与冯梦龙所言的“事赝而理亦真”一起,构成我国古典叙事的基本价值取向:借助叙事表达具有主观性的“理”和“情”,“理”是超经验范围之外的东西;“情”则是一定文化群体所普遍具有的普适性的情感,它是超感性的境界。这两种情况尽管不拒绝细节的真实性和生动性,但都在具象中包裹着抽象的意义和思想,因此,我国古代小说的虚构往往比西方小说更具有理性,其虚构由于又是“因文生事”、“为文计,不为事计”⑤,主观性很强,这种主观性常常带有神秘性和象征色彩。这些象征性和要表达的理念,经常在开卷和行文中流露或直接点明。《红楼梦》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涉及到的人事就颇具超验特征。同时受古代叙情艺术的影响,又营造了既具有感性真实,又超越感性的玄妙之境。这就使古代叙事的意义具有不确定性,其蕴涵并不完全在形式之内,与现实世界具有较大的距离。与西方叙事的确定性相比,意义的不确定性、含蓄性与多解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重要特征。

      其次,浪漫性和主观性。我国古代叙事在手法上强调暗示和间接。为了表达某种理想或理念,在宏观上不惜放弃与现实生活相应的具象真实,而较多采用虚幻和幻想的手段,似乎是“象生于意”。像贾宝玉这类来自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形象,像孙悟空这类超验的幻象,其形象的构造明显与现实中的对象有巨大差异,但他也与西方传奇式的浪漫有不同的目的,它追求的是一种超验的对应与象征,或者说是追求彼岸世界的真实。尽管这类形象与生活相去甚远,与现实世界异构,但又确实体现了一定文化类型的人在物质和精神上的生活状况,以及这一文化的样态。

      再次,境界性和情感的理性色调。清初戏剧理论家李渔指出:“凡说人情物理者,千古相传。”⑥ 与小说评论家一样,他把有没有“人情物理”当作衡量文学文本优劣的标志。唐以降,意境范式和意象范式走向了融合和创新之途,这一点,也为我国古代叙事理论家所发现:

      所谓意新者,非于寻常闻见之外,别有所闻所见,而后谓之新也。即在饮食居处之内,布帛菽粟之间,尽有事之极奇,情之极艳,询诸耳目,则为习见习闻,考诸诗词,实为罕听罕睹,以此为新,方是词内之新。⑦

      在习见的寻常事物或对象身上发现、体验无限宇宙的生生律动,是意境形态的特征,它既是现实的,又是出世的;它讲求空灵,又极其写实。而意象形态,其表现对象是“不可述之事,不可言之理”,即意象在形象层面的表现是奇之又奇。在唐代之前的诗词里,它们分属两个形象范式,随着文化的变迁和融合,它们之间开始了相互扬弃与融合。明清叙事文体,也同样吸收了这一历史文化成果,使得古典叙事融合了两种形象形态的特征,具有世界上其它叙事文本罕有的“滋味”,即使是情节这样具有确定含义的文本层面,也“于正文之外,旁作余文”⑧。以《红楼梦》为例。《红楼梦》具有意象艺术形态的特征,甚至人物性格也要服从“理”。脂砚斋评点《红楼梦》,总是用“天然至情至理,必有之事”和“事之所无,理之必有”的提法。在第十九回,脂砚斋批道:“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目曾亲睹者。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儿处更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贾宝玉的形象及其蕴涵超以象外,超越了现实的真实性,不仅如此,其于“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这种“难言之美”正是意境与意象艺术以整体的、感性的方式把握对象的形态特征之一,形象的不可分析性,正是我国传统艺术的“特征性”要求⑨。其次,人物性格服从意境的创造。我国优秀的叙事文本在世界上是最具诗情画意的艺术。不仅人物具有诗化的特征,而且人物心理描写和人物对话都完全是诗。在叙事文本中,还有许多古典的诗、词、曲,这样的内容易于对叙事形式产生影响,形成新的叙事艺术范型;同时,叙事话语及其意群处处洋溢着诗情画意。《红楼梦》的叙述所形成的境界,与古典诗词的意境非常类似,在功能上也是异曲同工。其人物性格似乎成了意境的组成部分,或者说,叙事文本中意境的营造,又大大的使人物性格诗意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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