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社会学比较三题

作 者:
喻琴 

作者简介:
喻琴,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喻琴,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学博士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兰州学刊

内容提要:

文本社会学是奥地利学者皮埃尔·V·齐马提出的文本批评理论, 它整合了社会学批评、结构主义批评以及精神分析批评的学术资源,打通了文学的“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是一种集“经验”和“批判”于一体的社会学批评理论。较之文化研究、文化诗学、重建文艺社会学的理论构想,齐马理论汲取和融合了它们的理论优势;又在弥补了一定程度上它们的一些不足。因此,它可以成为21世纪中国文艺学学科多元化、多样化发展中的一元,并为文学研究提供一种精致而有效的理论范式。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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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07 )03—0123—04

      一、文本社会学的理论阐释

      皮埃尔·V·齐马,1946年生于奥地利,曾在爱丁堡和巴黎攻读西班牙和法国的文学社会学,自1983年起在奥地利克拉根福担任比较文学教授。他在《本文社会学》(1980)、《小说的双重性,普鲁斯特、卡夫卡、穆齐尔》(1980)、《小说的无差异性,萨特、莫拉维亚、加缪》(1982)和《社会学批评概论》(1985)等著作中,提出并逐步完善了他的文本社会学理论。

      文本社会学的精义之处就是立足于文学作品本身,以“语言”为中介来考察文本的社会意识形态性。

      首先,它整合了社会学批评,结构主义批评与精神分析批评。传统的社会学批评或只重视文学的“外围关系”,或把作品的内容等同于历史资料,或只关注作品的“主题”、“观念”等,而从未涉及作品的叙述,特别是文本的语义和句法结构。而当时风行一时的结构主义批评尽管关注文本的内在关系,却存在着割断文本与社会历史联系的明显谬误。此外,着眼于作者个人心理因素的精神分析批评既不涉及语言结构,又忽略文本的社会历史环境。而文本社会学所关心的问题是:“社会问题和集团利益如何在语义、句法和叙述方面得到表现的。”[1](P2) 其目的“不是确定人物、情节、物和例如压抑、退化或恋母情结等某些精神分析学概念之间的象征/类似关系,而是要提出被文学本文吸收的语言结构的社会心理功能问题”。因此,这一理论立足于同时作为语言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文本层次(即词汇/语义层和句法/叙述层),致力于揭示作品中语义、句法和叙述方面的社会意识形态性及文化底蕴,从而将结构主义关注的本文结构与社会心理、社会历史文化视野有机融合起来。也就是说,齐马就是想将社会学批评、结构主义批评以及精神分析批评充分结合起来,彼此渗透,相互融合,取长补短,从而形成一种更为全面更具整体性的文学批评理论。

      其次,它打通了“内部研究”与“外部研究”。从20世纪20、30年代起,随着俄国形式主义、语义学和新批评派的崛起,西方文论研究重点转向关注作品内部,这一研究倾向突出表现为它忽视乃至蓄意割断文本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把文本看成一个完全封闭、独立自足的本体,这显然是不符合文学的本质和实际的。“文本内”与“文本外”完全可以也应该在辩证的基础上统一起来,齐马的文本社会学就是试图做到这一点。这一理论的根本出发点是:“回答文学作品怎样在语言层次上对社会和历史问题作出反应的问题。”[1](P10) 也就是通过语言将文本结构与社会结构联系起来,从而在语言这一最基本最坚实的层面实现文本的社会意识形态转换。齐马认为:“社会价值几乎从不独立于语言而存在,词汇、语义和句法的单位表达了一些集体利益,并且能够成为社会、经济和政治斗争的赌注”。[1](P144) 正因为社会问题与集团利益、阶级利益等意识形态范畴的问题,可以在语义、词汇和话语层上推论出来,因此,在文本社会学中,“文本内”与“文本外”实际上已经融合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语义层:是通过语义的分类行为来表达社会和集体的利益的;词汇层:词汇单位总是会带上利益与社会冲突的烙印——“一切阶级斗争往往可以概括为拥护一个词、反对一个词的斗争”;[1](P144) 话语层:根据语义分类建立参动者模式,以此推论出叙述主体的社会意识形态性。

      最后,它追求“实证”方法与“批判”方法的视界融合。齐马强调:“至于本书所提倡的文本社会学,则是一种能同时兼顾文本结构和产生这些文本结构的社会背景的、既是经验的又是批判的科学。”[1](P6) 一方面,文本社会学是实证的、经验的批评理论。这集中体现在对文本的语义、词汇、话语进行实证分析,通过对本文层次的实证分析,目的是在推论层次上找到本文结构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挖掘出文本中的社会意识形态性。这个推论的过程,是经过语义——词汇——话语这三个层次,一环扣一环,彼此以前一个层次为基础的。所以,其分析的结论也可以经得起验证,而不是凭空或机械、抽象地找到文本与社会之间的“类似性”。另一方面,文本社会学又是批判的、辩证的。齐马在书中序言部分就强调了文本社会学理论的建构方向:“我要把能成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因而也是一种文学批评)的社会学批评,和已经不起批判作用的经验的文学社会学区别开来。”文本社会学和那种排除了价值判断的“经验”的文学社会学的区别,就在于它“不放弃批判的评述”,是一种既是“批判”又是“经验”的批评理论。这种批判性不仅仅体现在文本社会学理论的建构方向上,以及它对以往诸多理论,尤其是法兰克福派的,被阿多诺、霍克海默尔和马尔库塞加以发展的理论的批判汲取,而且还具体体现为:在确定作品与意识形态的推论关系和揭示文本的意识形态功能的过程之中。即从“文本结构”到“社会语言结构”,从“社会方言”到“话语”形式,从“叙述结构”到“参动者模式”,从“语义选择”到“集团利益”或价值体系,通过这么一系列的推论和转换过程,文本所潜含的社会意识形态性或历史文化底蕴才终于得以显山露水。[2]

      二、文本社会学与文化研究

      自上世纪80年代“文化研究”引入中国以来,它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不过,学界对此评说不一。支持者认为:“文化研究”将文学研究从封闭的文本阐释和读者的随意性中解放出来,为文学研究开拓出一片崭新的疆域。它的跨学科的方法、强烈面对现实的实践化倾向、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联系的优势都值得阐扬。[3] 批评者则认为:“文化研究”存在着对象不确定、边界模糊、视角不规则等缺陷和不足,它将会蒸发掉文学和文学批评本身。[4] 辩证者则认为:“文化研究并不能取代文艺研究,而文艺研究不能忽视文化研究的存在;文艺研究既要与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同时也要保持自己的独特性”。[5] 也就是说,既要充分肯定文化研究的长处,又要对其不足保持清醒的批评意识,并作出弥补努力。在这一点上,文本社会学能发扬文化研究的优势,同时也弥补了它的一些不足与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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