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0)06—0058—09 在结构主义已成昨日黄花的今天,还讨论文学言说如何受制于语言/文化结构的问题,似乎是一种过于陈旧的思路;继结构主义之后的解构主义就从根本上颠覆了结构规范言说的神话。按照解构主义的说法,像结构主义那样思考文学言说与结构的关系,企图寻找一种根本不存在的底线,实际上是“逻各斯中心主义”在作祟。应该承认,解构主义确实言中了结构主义文论的致命弱点,因为对于个人色彩极为鲜明的文学言说来讲,其可能实现的前提首先就是对结构规范的越位甚至破坏。不过细细想来,解构主义的批评似乎只能说明结构主义文论对言说与结构的关系作了过于简单的判断,并不能证明言说背后没有某种制约因素的存在。事实上,作为一种文学理论,结构主义有其不可否认的贡献。至少,它的以“大”观“小”、以“类型”解释“文本”、以“语言”理解“言语”的思路,能让文学批评意识到,貌似自由的言说实际上并不自由,任何个人话语都不能不从属于某种语言文化系统,从而为批评理解文学语言提供了更加开阔的视野。 当然,要阐明语言/文化结构通过何种途径、又以何种方式制约着文学的言说,并非易事。麻烦在于,要证明文化与言说之间的联系,就必须找到这样一种特殊的语言形态,它应是文化的历史沉积物,或者说,是文化的“语言化石”;它以自己的存在影响着个体的言语操作,成为批评追溯言说文化归属的标记。我以为,发现和揭示这种语言形态,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是语言批评把握文学言说深层意蕴必须具备的条件。 文化阐释的语言之维 文学言说必然要受文化规范制约的现象,其实早已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比如说,以京派与海派,北方与南方,或者更具体一些,以竟陵、公安、桐城、江西等等地域观念来划分和解释作家作品乃至风格流派,在中国文学的研究中本是延续已久且公认可行的方法。如此操作所奉行的基本准则,显然和地域文化的观念有关。 刘师培曾经讨论过中国文学的南北差异,其立论的主要根据便是地域文化的不同孕育了风貌各异的作家、作品和文体风格。他说:“南方之文,亦与北方迥别,大抵北方之地,土厚水深,民生其间,多尚实际;南方之地,水势浩洋,民生其间,多尚虚无。民崇实际,故所著之文,不外记事、析理二端;民尚虚无,故所作之文,或为言志、抒情之体。”(注:刘师培:《南北文学不同论》,见舒芜等编选《中国近代文论选》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571页。 斯达尔夫人也曾根据地域文化的不同,把欧洲文学分为北方文学和南方文学。参见斯达尔夫人《论文学》第11章,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丹纳在他的《艺术哲学》中也宣称,是种族、环境和时代三种文化因素决定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变化。80年代以来,国内学界在对老舍、巴金、沈从文,以及贾平凹、王朔等作家的个案研究中,也出现了以各种文化因素来理解他们的创作个性和解释他们笔下艺术形象的趋向,其中某些堪称真知烁见的阐释,都有把文本或形象置于一定的文化规范中来加深理解的特点。例如,赵园对中国现代小说中“高觉新型”形象的再发现和再阐释,所以别具慧眼,显然离不开她对中国“家”文化的深刻认识,离不开她对中国知识分子文化性格的洞悉。前者使赵园认识到,“高觉新是祖父的长孙,父亲的长子”,中国旧式家庭生活中的这一地位,决定了他“不能有‘自己’”,“他附属于、隶属于‘家’,是那个‘家’的一部分,与其他不动产等同”,从而揭示了他所以具有自我克制自我压抑的病态气质的原因。后者则让赵园意识到,由于巴金身上有着中国知识分子普遍具有的、同时又远比一般人更为突出的“内省”式的文化性格,所以在高觉新形象的创造上,对巴金来说“认识自我”与“发现生活”已经难分难解地融为一体了。创作主体与艺术形象在文化层面上的高度融合,使高觉新这个形象具有了以真实生动的感性形态显示“普遍经验”的意义和价值,也让读者更易于“理解文字间那种人人都能感受得到的深刻的悲哀”[1](p284-299)。我以为, 从文化层面对作家作品以及艺术形象所作的这些阐释,要比纯政治性或纯社会性的分析更贴近对象,属于赵园批评中最精彩的文字。个中原因就在于,文学作为一种人生体验的言说,从根本上讲只能生发于言说者对现实生活境况的切身体认;而浸润着现实人生的细枝末节和左右着生活感受的主要因素,则是源于传统和来自现实的种种文化规范,而不是某种经过思维抽象、过滤之后的理性观念和单纯的社会本质。 不过从语言研究的角度看,上述的文化阐释也有不尽人意之处。我指的是,阐释者此刻大多是着眼于种种文化因素对作者和人物形象的人生经历、思想感情和价值观念的影响与规定,着眼于种种文化因素与意识形态、精神世界的直接联系,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涉及文学的语言活动,没有讨论文化规范、言说对象与话语和言说方式之间的关系。这也是时下许多文学批评共有的一个特点。当然,作为对文学的文化阐释,作家及其笔下的艺术形象确实是文化分析不可或缺的对象,这一点我无意否认。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承认话语及其言说方式中确实存在着源于种种文化因素的规范和限制,而在文化阐释中却没有语言之维,其是否会因为语言分析的缺席而在默默无言之中将批评家的阐释置于令人信疑参半的地位?换句话说,文学的文化阐释一旦失去了语言分析的支撑,会不会让自己陷入言不及义的窘境?文学批评又会不会因此而丧失了自己应有的视野和品性? 说语言分析的缺席会使批评陷入言不及义的窘境是指,由于缺少具体的话语分析,批评对文本的阐释便有可能带上过于浓重的演绎色彩,批评家的解释和判断很容易给人留下只是源于个人感受的印象。用挑剔的眼光看,可以说此刻的批评缺乏阐释主体与批评对象之间应有的距离,因为感悟和印象的描述所显示的内容并不完全属于批评对象本身,其中显然还有源于批评家个人的成分。退一步说,即使读者能够接受甚至赏识你的阐释,让他佩服的其实还是体现在批评家的判断和描述中的机敏与聪慧,而不是方法与分析,因为跳过具体话语分析的阐述让人无从追踪结论形成的思维轨迹。更何况没有具体的语言分析还有可能导致这样的效果:它或者使结论显得主观、陡峭,或者会让阐释落入纯粹的形而上的思辨之中;二者也许都不乏某种深刻的意味,但是对于被批评的文本和期望从批评中有所收获的人来说,也可能无关痛痒甚至不着边际。 所谓丧失文学批评的品性则是说,文学批评面对的是语言的艺术,具有自觉的语言意识应是文学批评运作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一个批评家仅仅着眼于形象及其意蕴的挖掘,仅仅着眼于作者主观意图的理解和分析,却忽略乃至无视文体、话语和言说方式等语言现象本身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忽略这种语言/文化意义对文本、形象和意蕴生成所起的作用、对作家意图实现和言语操作所产生的影响,他的阐释便会因为缺少了文学批评不应缺少的语言之维,使自己混同于非文学批评,文学批评的品性与特点也因之而模糊甚至随之而消亡。更不用说,无视语言分析还会使文学批评难以深入自己的对象,因为它此刻所看到的只是一个非语言形态的世界,这个批评视域中的对象与语言建构的文学世界相比,虽说不至于面目全非,但至少可以说不尽相同;假如说文学世界的某些微妙之处源于语言,那么这个对象与文学对象的差异就有了近乎天壤之别的距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