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师资格更新制浅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祝怀新/丁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浙江杭州 310028 祝怀新(1965—),男,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丁波(1968—),女,浙江温州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温州大学翻译。

原文出处:
比较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日本是世界上较早实行教师资格证书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教师进修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随着日本人民对教育以及教师的要求日益高涨,特别是为了全面提高教师的素养,确保教师的适应性和专业性,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等对教师资格证书提出了改革方案。本文试图对日本的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资格证更新制的背景、内容以及意义等进行解析,以期对正处于改革和发展进程中的我国的教师教育提供有益的借鉴。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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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59.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7)02—0077—04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职业资格认定制度,也是教师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是世界上较早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国家,其完善的教师资格制度,为日本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教师,对日本的教育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进入21世纪后,日本教育面临各种危机,日本人民对教育、教师的信任感发生了动摇,对教师资格制度的作用产生了怀疑。为此,近年来,日本政府为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教育,满足人民对教育日益高涨的要求,在全国展开了关于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资格更新制的导入问题的大讨论。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简称中教审)教员养成部会在征询各方意见后,于2005年10月21日审议报告中,肯定了导入教师资格更新制(简称更新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出了更新制的具体设计方案。

      一、日本教师资格制度的沿革

      日本教师资格制度是以1949年制定的《教育职员资格法》为依据而建立起来的。根据1949年制定的《教育职员资格法》规定,师资培养在大学进行,毕业于设有师资培养课程的大学的学生,只要修满规定科目学分,就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1] 因此,日本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以“大学培养师资力量”和“开放制的师资培养”为基本原则的,其目的是吸引即具有高度专业知识又具有广阔视野的人才从事教育工作。该制度的实施,为日本培养了许多高素质的教师,也为日本学校教育的普及、充实和战后的日本社会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但是,1980年代,日本教育病理现象的表面化和整个世界教育环境的变化促使日本进行第三次教育改革。1988年日本文部省对《教育职员资格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把原来的1、2级教师资格证书改变成3级制教师资格证书,3级制教师资格证书是指修完研究生课程为基本资格的专门教师资格证书、大学程度毕业的1类教师资格证书和专科程度毕业的2类教师资格证书;其次,为录用社会人员,创设了特别外聘教师制度,该制度认可对无教师资格人员的录用;再次,增加在大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需的专业科目和学分。[2]

      尽管1988年改进后的教师资格制度比以前完善了许多,但在实施过程中,其不适应社会及其教育发展要求的一面也引起了日本政府以及教育界的关注。同时,由于从1990年开始,伴随着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教师教育改革,日本也掀起了新一轮的教师教育改革浪潮。

      1996年原日本文部大臣奥田干生向日本教育职员培养审议会(以下简称教审会)提出《关于面向新时代教师培养的改善方针》的咨询。1997年7月,日本教审会(第一次答复)在提出教师培养改善方案的同时,对师资培养课程以外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也提出了一些弹性措施。这表明了日本教师资格制度向着弹性化发展迈出了谨慎的第一步。2002年2月21日,教审会发表了题为《今后教师资格制度的应有状态》的答复报告,其中进一步发展和促进了日本教师资格制度的综合化、弹性化,从而形成了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

      现行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是根据《教育职员资格法》,对具有大学学士等一定基本资格并修满大学的教职课程所必需的学分的人员,授予终身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制度。其主要特征是:

      (1)鲜明的资格证书主义[3] 色彩

      现行的教师资格制度是根据《教育教员资格法》所规定的,授予各种类型的相应资格证书。这种鲜明的资格证书主义观下的资格证书制,是与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密切相关的。首先,由于教师直接接触学生,对学生的人格形成具有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教师负有传递知识、技能,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公民的重要使命,因此,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配备与之相适应的教师。而相应的教师在上岗任教之前必须拥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因此,教师资格证书既有根据学校类别的分类(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盲校、聋哑学校、特殊学校),又在初中以及高中根据学科类别进行分类(语文、数学、理科等)。另外,还分为专修资格证书、一类资格证书、二类资格证书。

      (2)综合化、弹性化[4]

      教师资格制度的综合化,是指将现行的与学校类别相对应的资格证书,转化为跨越各种学校类型的综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综合化有2种情况:一是教师可以同时持有几种类型、几门教学科目的资格证书;二是允许教师资格证持有者担任多门教学科目。

      教师资格的弹性化是指在遵循相应的教师资格主义原则的基础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如:“特别外聘教师制度”、“持有小学、初中、高中或者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即使无各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担任盲校、聋哑学校、保育学校的教学工作”、“担任盲校、聋哑学校或者养护学校或者特殊年纪的自立活动课的教师以及讲师,只需持有其中一个学校的自立活动的资格证书”等等。

      (3)资格证书的多重性[5]

      在日本,许多大学担负着教师教育的重任。在这些大学中,开设了类型丰富的师资培训课程,这些课程拥有教师资格课程的认定,因此,只要学生修满了规定的学分数,就获得了多种教师资格证书。由此,日本教师资格证书呈现出多重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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