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敦煌寺院经济研究概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青山,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20   赵青山(1982~),男,山西忻州人,主要从事敦煌文献研究。

原文出处:
敦煌学辑刊

内容提要:

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很多学者已经开始利用敦煌文书研究敦煌地区寺院经济。时至今日,已有很多论著问世,这些文章涉及范围广,议论程度深。本文就前人的研究工作做一简单的概述,以展示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和程度。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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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949.2文献标示码:A文章编号:1001-6252(2006)04-0153-10

      由于敦煌文书特殊的历史经历,开创敦煌寺院经济研究这一领域的先驱是日本学者,主要有那波利贞、仁井田升、池田温、藤枝晃、竺沙雅章等等。在20世纪30到60年代,主要研究成果有:那波利贞的《中晚唐时期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碾碨经营》① 和《中晚唐时代佛教寺院钱谷布帛类放贷营利经营实况——根据敦煌发现文书》,② 藤枝晃的《敦煌的僧尼籍》,③ 仁井田升《敦煌寺院佃户有关文书——关于人身不自由的规定》,④ 竺沙雅章的《论敦煌的寺户》⑤ 和《敦煌的僧官制度》等。⑥ 80年代除了日本学者外,法国学者也非常关注这一课题的研究,这一时期的主要研究成果有:北原薫的《晚唐五代敦煌寺院经济——以收支决算为中心》,⑦ 法国学者谢和耐的《五——十世纪中国寺院经济研究》⑧、童丕的《敦煌的借贷——中国中古时代的物质生活与社会》等。⑨

      中国学者对敦煌寺院经济研究要晚于日人,最早涉及这块领域的(就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是向达先生,他在《中西交通史大纲》中论及了敦煌寺户。在此之后的10年里,敦煌寺院经济研究一直冷冷清清,无人问津。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敦煌寺院经济在国内才掀起了一次小的高潮。姜伯勤先生是这次学术潮流的引领者。姜先生于1972年着手创作《唐代敦煌寺户制度》,先后写了《敦煌寺院文书中“梁户”的性质》⑩ 和《论敦煌寺院的“常住百姓”》。(11) 1982年费时将近十年的力作——《唐代敦煌寺户制度研究》最终完稿,此后又写了《唐西州寺院家人奴婢放良》(12) 和《敦煌寺院碾碨经营两种形式》(13) 等“系列”文章。在姜先生的影响下,其他学者也开始把眼光投入到这一领域,主要成果有:谢重光《关于唐后期五代间沙州寺院经济的几个问题》(后简称为《几个问题》),(14) 台湾学者唐耕耦《伯2032号甲辰年净土寺诸色入破历会计稿残卷试释》等文章。(15) 总的来说,20世纪80年代敦煌寺院经济的研究有了苏醒的迹象。但是,这一时期研究成果不够丰富,队伍还显得十分薄弱,研究的领域不宽,国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国内敦煌寺院经济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才真正迎来了它的春天。这一时期由于敦煌卷子大量公布和敦煌学国际学术会议的召开,特别英、法、日、俄等国藏敦煌文献的刊布,为我国学者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这一时期敦煌寺院经济研究呈现出勃勃生机。据笔者所见,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十五年的时间里,发表关于敦煌寺院经济研究的论文主要有:雷学华的《唐代敦煌的寺院经济》,(16) 张弓的《唐五代敦煌寺院的牧羊人》,(17) 白文固的《中国僧官制度史》,(18) 郝春文的《隋唐五代宋初佛教与寺院关系》(19)、《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一)》(20)、《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二)》(21)、《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三)—大众仓试探》(22) 和《唐后期五代宋初沙州僧尼的宗教收入(四)》(23)、《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与寺院常住斛斗的关系》(上、下),(24) 田德新的《敦煌寺院中“都头”一职》(25) 和《敦煌寺院中的都师》(26)、李德龙的《敦煌遗书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财产世俗化》(后简称《世俗化》)(27)、唐耕耦的《敦煌寺院会计文书研究》,(28) 公维章和文澜合写的《敦煌寺院中的会计——直岁》,(29) 沙知的《敦煌契约文书辑校》,(30) 郑炳林的《唐五代敦煌粟特人与佛教》,(31) 苏金花的《试论晚唐五代敦煌僧尼免赋特权进一步丧失——兼论归义军政权的赋税制度》(32) 和《唐后期五代宋初敦煌僧人的社会经济生活》(33) 等等。这一时期明显的特征就是研究队伍壮大,研究范围扩张,研究深度加深。本文主要从寺院地产、依附人口、管理机构、僧职人员、经济收入支出、承担的赋税和徭役等几方面为专题,分别对70年来的研究成果加以综述。

      一、关于寺院地产的研究

      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所以田产在寺院经济结构中必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关于敦煌寺院田产研究的文章主要有姜伯勤的《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谢重光的《几个问题》、李德龙的《敦煌遗书所反映的寺院僧尼财产世俗化》等。

      《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以吐蕃——归义军时期为历史背景,对敦煌寺院田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作者认为,吐蕃时期寺院田产分为寺院自营地和寺户分种地。寺院自营地的存在延缓了寺户劳役制的终结。到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减少,依附人口提供劳役制退居次要地位,寺院土地经营出现了租佃关系。而且由于寺院自营地的普遍缩小,园囿在寺院地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作者对寺院田产结构的精彩划分,对我们了解敦煌寺院土地经营运作提供了捷径。整篇文章还对寺院经营模式、寺院经济结构、寺户上役形式和内容等一系列变化做了精辟解释。

      《唐代敦煌的寺院经济》专门对敦煌寺院田产及其经营形式进行分析。作者认为敦煌寺院拥有大量土地和大批劳动人手,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敦煌寺院庄园经济,敦煌寺院这种庄园经济的性质属于寺院占有制,即寺院全体僧人共同所有制。

      《几个问题》一文的第三部分“沙州寺院经济的经营内容与特点”中指出,归义军既用授地收租的方法剥削百姓,又迫使他们随时为寺院上役的租佃制,是归义军时期沙州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

      《世俗化》一文中指出,由于唐中后期均田制的破坏和寺院经济自身的发展,敦煌寺院土地买卖盛行,寺院常住财产逐渐向个人财产转化。作者认为这是整个唐后期寺院经济的一个缩影,寺院经济与世俗的封建经济趋于同步,世俗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此外还有一些论文略涉寺院土产品研究,主要有:

      冯培红在《唐五代敦煌的营田与营田使考》一文中指出,在唐朝前期,随着均田制的破坏,敦煌地区开始出现营田。该文对敦煌地区的营田制有新的认识,即此地“营田一般由民户承营,无军事性质,故不属于边疆营田的军垦性质”(34)、“官有土地,雇民以耕”。(35) 到吐蕃时期,部分营田流向寺内,由“营田夫”(寺户)轮番耕作。作者从寺院田夫与官府营田户的征调方式、地位、自由程度等方面加以区别,认为寺院营田属于寺院私有财产,相对于官府营田较为特殊。

      敦煌寺院地产中除了大田还有园囿。《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一文中,姜伯勤认为在归义军时期,寺院自营地普遍减少,园囿在寺院地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郑炳林《晚唐五代敦煌园囿经济研究》一文根据敦煌寺院入破历的零星记载钩沉补缺,对园囿的性质种类、分布和种植内容作了系统的研究。作者认为晚唐五代敦煌寺院园囿有两种来源方式,即豪族大姓施舍和寺院自置寺产。文章认为归义军时期每寺都有园囿,园内种植有各种果树、粮食、蔬菜,为寺院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在剩余之时这些物品还可以对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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