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者政治学与弱者政治学

——试论政治哲学中的两种方向

作 者:

作者简介:
包利民,男,哲学博士,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教授;   林志雄,男,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博士生。(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浙江学刊

内容提要:

整个政治哲学思考可以看成在两个十分不同的方向上进行:“强者政治学”和“弱者政治学”。它们的区分不仅是领域上的,而且还是本体论上的,并且因此会影响到目标和态势上的差异。这一划分将有助于重新反思政治哲学中的诸多重要问题,比如,同样是社会契约论者,为什么有人关心主权论,有人只讨论正义论;还有,古典政治哲学的幸福论(完善论)与现代性政治哲学思路有什么不同,在现代性政治中是否还有其意义;以及“两种共和主义”和“第三种自由”的讨论究竟应当怎么看,等等。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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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罗尔斯以来,现代主流政治哲学的主题一直围绕着“正义”展开。发展者只是对正义的内涵(平等还是自由;以及何种平等、哪一类自由)进行争论与辨析,但是大多没有超出“正义”的范畴之外。即使是罗尔斯的批评者们也没有找到一个具有类似凝聚力的总概念与其抗衡。这一点似乎正说明了“学术范式”的路径锁定力量。我们以为,突破范式的狭隘性的一种方式就是认真对待其他范式。在与现代性政治哲学范式差距很大的古典政治范式中,固然可以看到对“正义”的关注,但是我们还可以察觉到另外一个重要观念在发挥着统辖性目的作用,那就是“幸福”。

      在此有人可能会立即提出异议:现代性政治也关心“幸福”,发展人民的福利正是现代效用主义政府的一个经常性任务保证(罗尔斯不是自称正是为了抗衡“长久占据政治哲学主流”的效用主义范式才提出正义论范式的吗)?但是,此“幸福”非彼“幸福”。如果说现代政治所讲的幸福是日常的、各人自由选择的利益目标的实现,那么古典政治中所集中关注的“幸福”就特指客观的终极完满至高的存在。这样的古典幸福概念,在现代性政治哲学诸门派看来,属于彻底“非政治”的私人旨趣,政治哲学对之只应表示沉默。

      这样的疑点导致了我们提出一个理论假设:是否可以把整个政治哲学思考划分为两个十分不同的方向或维度:“强者政治学”和“弱者政治学”。它们无论在领域上、本体论上和目标上都存在相当的差异。这一划分将给政治哲学研究者带来许多富于启发的结果。

      一 政治哲学的两种方向

      让我们首先确定概念。政治思考的两种方向的依据来自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个考虑是领域上的。“政治”的一般定义是“公共权力”。在这一定义中,已经可以识别出两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垄断暴力与公共事务。如果说前一个领域是“权力”(主权),那么后一个领域就是“权力的功能”(主权的行使)。这两个领域尽管有关,但是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它们各自面对一批问题。政治哲学史上不同的思想家的兴奋点经常只及其一,而不及其他。比如同样都是“社会契约论者”,洛克和卢梭等所热切关心的主题乃是“权力”:主权的来源、创制和制约等等。而罗尔斯却几乎完全不关心这一主题,只是成篇累牍地讨论政治应当维系何种“权利”才是公平正义的。这种区分绝非像罗尔斯自己所想象的是社会契约论在具体或抽象层次上的运用之不同,而是体现了完全不同的领域(方向)的政治学的关注。

      权力政治学属于强者政治学,而权力任务政治学属于弱者政治学,这几乎是一个自明的事实。但是因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政治正确”,西方政治哲学家避免这类语词。尼采对“弱者”的种种贬低说辞,更加使得有关概念牵连出了许多不合法的联想。① 然而此处之区分是一种严格理论上的领域特征描述,在价值上是中立的。“权力(power)拥有者”顾名思义就是“强者”(the powerful),而不拥有权力的平民当然是弱者。弱者期待于政治的,正是主权者为他们伸张正义,报复或抵御伤害。这从国家起源的国防说(比如修昔底德)和司法说(比如赫西阿德)中,都可以得到比较具象的验证。

      第二,从本体论上讲,更能清楚看出“强者”和“弱者”的概念并没有任何褒贬羼杂其中。“强”意味着自足存在(巴门尼德),而“弱”意味着关系性存在。然而所有人包括自以为是强者的人,其实都是弱者;没有一个人能够达到完全独立“自足”的存在。人之在甚至在其自在存在中就已经被他者击穿,从而根本无法免除命运的摆布。政治权力可以被视为增强力量、超越私人、弥补缺陷存在的一种努力,但是终究无法完全达到自在自为之在。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借智术师之口提出一种“弱者妥协”社会契约论时,确实是不无嘲讽之意的。但是现代社会契约论者高蒂耶在论证道德的必要性时援用了这一个例子,却是十分认真和肯定的:社会契约建立在人本质上是弱者的基础上。②

      第三,从目标上说,强者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是终极“幸福”,这是一阶的或个人自己的生活价值;弱者政治学的核心概念是正义,这是二阶的或人际道德价值。现代政治哲学由于“民主”、“平等”、“去政治化”等等启蒙观念的深刻影响和压力,把主权者仅仅规定为服务者,感到讨论强者的幸福有违“政治正确”,所以大多回避此种问题;同时底气十足地讨论权力任务领域中的种种目标——“正义”或者“福利”。然而,权力拥有者怎么可能没有自己独立人生目标?而且,作为强势存在者,主权者很自然会追求更为积极性的、舒张开展型的、美好高尚的目标。相反,无权力者自然会追求负面的、免灾性的、防卫性的目标,希望道德和权力保障安全、基本福利以及正义。

      二 古典政治哲学对幸福的攀登

      在政治哲学的两种取向中,不同的时代会选取不同的侧重点。古典政治总体来说是一种强者政治学。作为终极人生生活目标的幸福,在这个范式中是一个合法的问题,而且是吸引了人们注意力的焦点问题。是否存在“幸福的技艺”,谁拥有这样的高级技艺?是频频被人追问的问题。不足为奇的是,“幸福”的核心内涵主要被理解为“自由”——自足和自主。这主要依靠政治实现。这样的幸福不一定是权利拥有者占有更多的物质利益,而完全可能是更为高尚的公共行动追求。古代的政治领导人往往是个人(君主制)。不过,国家也可以是政治上的强者,这从伯里克利的葬礼演说中对强国雅典的赞词就可以看到。而且,这样的幸福在古代与“德性”这一强者概念又紧密不可分;有德性者才有幸福。这与古代政治中战争(国际政治)的重要性可能有密切关系。③

      强者政治关心“幸福”,但是并不意味着认为权力拥有者必然能获得强者式“幸福”。实际上,古典政治思考的很大部分是在惊讶为什么所谓“强者”如此脆弱,幸福为什么永远如梦如幻。荷马史诗、希罗多德与修昔底德的历史、雅典的悲剧等等,如果有一贯“主题”在其中,这就是主题。古代历史并不是弱者的历史,而是强者(包括强国)的故事。但是从小亚国王克洛罗索到波斯大帝薛西斯,再到战败波斯大军的雅典和斯巴达领导人,无不体现了“强者不强”的史家洞见。悲剧更是如此。悲剧表面上看在争吵着“正义”,但是其更深刻意义是命运必然粉碎强者。④ 在人世间追求神才配得上的目标,失败才是更为自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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