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O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7)06—0025—07 近年来,农村政治与社会问题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人类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关注的焦点之一。相当一部分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尝试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综合起来看,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农村政治及其变迁的研究范式,主要有国家与社会关系、政治经济学、新制度主义等。① 这些研究范式的学科背景、分析切入点及关注的焦点问题各有不同,但相互渗透、相互借鉴,出现了一批富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然而,由于既有的研究范式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对农村问题的深化及对经验事实的学术敏感和问题意识的建构,我们在分析这些研究范式存在的局限性的同时,提出农村政治学研究范式的多元拓展,以期再现农村变迁的变动性、片断性,呈现农村社会的真实图景。 一 范式是人们对世界认知的模型化,有助于认识的清晰和判断的简明②。范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每一种范式都有其解释的时空限度,超过这些限度,该范式就需要修正或者被新的范式替代。如果固守某个范式,不仅难以呈现农村社会的异常复杂性,而且会误导人们的认知与实践。而目前农村政治学研究中的三个流行范式,即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新制度主义研究范式、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都隐含着局限性,需要调适和完善。 (一)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政治学研究者带着理想来到农村研究领域进行试探性耕耘。他们发现,这里早有学者在努力。此时进入农村研究领域的人类学、社会学和地方史的学者已做了相当出色的工作。他们中的大多数研究者均以乡村社会为对象,采用国家与社会的研究范式从历时、过程的视角来讨论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以官治与民治、地方政府与基层社会这一假定的二元对立与互动为前设,它事实上认同了一种价值观,即“国家”、“社会”要有一定的分离。在国家与社会范式下的农村政治研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分析概念,如黄宗智(Philip Huang)的“第三领域”,舒绣文(Vivienne Shue)的“蜂窝状结构”,萧凤霞(Helen F.Sui)的“细胞化社区”,杜赞奇(Prasenjit Duara)的“权力的文化网络”,等等;③ 也涌现出了一批有价值成果,如王铭铭的《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张静的《基层政权:乡村制度诸问题》,吴毅的《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何包钢、朗友兴合著的《寻找民主与权威的平衡》,张鸣的《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变迁》,曹锦清的《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等等。以王铭铭的著作为例,他从草根社会的角度来理解国家。围绕这一研究,作者在福建的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田野调查,在对福建南部溪村社区历史的叙述与分析中,揭示了“社区文化的记忆”与“国家发明历史”的复杂权力结构关系,审视了国家力量向农村社会渗透以及民间力量的能动性,从生活世界和民众的视角来认识和解释国家的形象与本质。由于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打开了一个具有启发性的理论视野,借助此一模式可以使政治学界的研究超越以往的单一维度的、线性的革命范式,扬弃传统的注经式研究,从泛意识形态化回归学术,因而对学术的推动功不可没。 但是,当我们回过头来检视已有的研究,就会发现其隐含的内在局限性。其一,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的预设前提是双方具有各自自主的正当性权利,从而建立起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结构,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中国以外的经验现实提炼的问题。④ 研究者一旦进入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个语义场,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国家一社会二分法的视界及语境所支配或影响,或者在某种程度上也许会陷入与西方对应式的假定之中。其二,依循这种路径或既有模式,很可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对中国多元且多重性的历史现象进行切割,或者说对中国原本可以作两可性解读或解释的经验材料作片面性的解读或作片面性的评论及批判”⑤。如王铭铭以吉登斯在西方特定的视野下的现代国家变迁理论来分析中国基层政治变迁,就有为西方理论做注脚之嫌。其三,国家与社会研究范式往往着眼于国家政治组织变革对基层社会的影响方面,“它将国家和农村社会假定为强制和反应的关系,国家为主动强权的自变方,而基层社会在其中的位置是被动(弱方)或反应性的因变方。这种视角强调了基层社会变动的外部影响力量,有助于我们观察到基层变化的大背景,但容易产生的问题是,过高地假定国家组织的控制,而忽略基层社会以不同的方式建构自主性空间”⑥。 (二)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 政治经济学研究范式是以资源配置、产权制度、市场一政府、个人选择与集体行动等为研究重心,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相关性切入的一套研究和解释框架。美国学者黄宗智、戴幕珍、周晓等,中国学者项继权、党国英等的相关研究,都采取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式。黄宗智从经济史的角度解释了村庄与国家、农村与城市的张力。他发现,导致农民贫困的客观原因是以“人多地少”为资源约束的“过密化”以及阶级分化;而制度根源则是深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为变法图强而不顾农村过密化的现实,不断地从乡村社会榨取更多的税赋或经济资源。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经济仍然没能摆脱过密化的困境,只不过是集体制下的过密化罢了。⑦ 戴幕珍则从粮食征购制度这一关键因素,解释了集体化时期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她提出,国家、生产队和农民之间的权力关系及其利益斗争,是围绕剩余农产品的支配权而展开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农业生产、流通都高度集体化的体制中是不可能支配农业剩余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由此导致了农民对代表国家权力的地方干部的制度性依附。⑧ 卢迈根据其对珠江三角洲乡镇企业的调查,发现乡村政府在兴办企业时能够用它的行政、人力和财力资源,为企业直接提供土地和资本等投入品或提供信息交换、信誉担保、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服务⑨。瑞典学者金山爱(Maria Edin)认为,比经济刺激更重要的是乡镇干部责任制所发挥的激励作用⑩,由此推动着执政党去寻求更有效的乡镇干部管理体制。项继权基于理性农民和理性国家的理论假设,通过对集体经济背景下乡村治理结构的研究,发现乡村治理的每一次根本性的变革都与乡村基本经济制度尤其是产权结构及经营方式的变革密切相关,认为乡村的集体化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公共权力的组成、配置、功能、运作及效能等有着多方面的影响。社区产权结构及中国乡村的合作化和集体化不仅是一种经济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社会组织方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