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关于民主问题的几个疑虑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日报

内容提要:

◆决定能否推行民主的根本因素是什么?◆发展民主一定会导致多党制吗?◆区分民主和“西方民主”的尺度是什么?◆农村出现家族、宗族势力控制选举等不健康现象,是违背民主发展规律带来的后果吗?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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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发展民主。虽然这些年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在不断向前推进,但是不能不承认,在这个问题上,依然存在不少疑虑。我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对民主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不走出这些误区,就很容易在推动民主发展的问题上裹足不前,或是出现方向性的失误。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些问题稍微详细地作一下分析。

      一、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到底是什么关系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不应“过分强调”民主。理由之一,就是认为中国公民文化素质低。中国本来就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阶段,公民缺乏民主政治的熏陶,而十三亿人口中又有九亿农民,所以不适合搞民主。甚至有人据此对我国目前推进民主的路径提出质疑,认为推行村民自治是从人口文化素质最低的农村开始搞民主,而不是从文化素质高的人群开始,所以是不科学的、违背规律的。农村出现家族、宗族势力控制选举,出现贿选等不健康现象,都是违背规律带来的后果。

      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究竟是什么关系?从人类发展史的角度看,把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定性为一种正相关关系,这没有错。毕竟,人们的文化水平越高,对民主的理解也就越深刻,对待民主就越理性,民主的运行规则就越容易得到遵守。反过来,人们的文化素质越低,实行民主就越困难,实行过程中也容易发生扭曲。但是,这一道理,只是在宏观的、哲学的层面上管用。就中观和微观层面而言,事实往往表现出相反的状况。

      仅举中国的情况为例。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农民,文化素质如何?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叫做“斗大的字识不了几个”,文盲遍地。毫无疑问,那时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当今时代基本普及义务教育条件下的农民根本不能同日而语。但是,正是在这些我们今天看来完全可归入“最低素质”的人群中,我们党有声有色地搞起了民主选举。1937年5月,中共制定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充分考虑到大多数选民文化程度不高的情况,规定选举可以采取多种投票方法:识字多的选民用票选法,识字不多的选民用画圈法、划杠法,完全不识字的选民用投豆法。有些地方还发明了烧香燃洞选举等方法。美国记者史沫特莱到鄂豫边区访问,亲眼见证了人们踊跃参选,用黄豆、蚕豆或绿豆作选票,选出自己中意的候选人的选举盛况。她感叹:“这是比近代英美还要进步的普选!”(转引自周其民《人大研究》2006年第12期文章)

      可见,用文化素质低为不搞或少搞民主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当然,我们不能得出结论说,民主和公民文化素质完全没有关系。必须承认,文化素质与行使民主权利的关系是很密切的。例如,现代民主制度需要公众的参与。如果公众的文化素质不高,真正的参与便难以实现。如果公众不知道民主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则,那么,民主很容易被滥用,带来混乱,造成国家治理的危机。如果公众只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他人的利益诉求持否定态度,民主就有可能演化为社会冲突,甚至因此而葬送民主。上述这些情况,在许多国家推进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都出现过。就此而论,在我国出现诸如家族统治、贿选等不健康现象,并不值得大惊小怪。需要明确的是,文化素质不决定该不该搞民主,而只影响民主的水平。高质量的民主,必定以高素质的公民为基础。

      决定能不能推行民主的根本因素,不是别的,而是利益。说到底,民主不是纯粹意识的产物,而是人们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政治诉求。抽去了利益基础的民主,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还会发生扭曲和变形。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文化大革命”。不能说毛泽东用民主来遏制日益严重的官僚化的思路不对,但是,当时那场“大民主”却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害。这是因为在改革开放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里,受极“左”意识形态的影响,我们把人们对个人利益的正当追求等同于剥削阶级思想,认为这必然导致“党变修、国变色”,并没有给人们提供发展自身利益的空间。因此,严格说来,除却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之外,民众的个人利益往往实际上无法得到体现。即使有些许个人利益,也是被严格限制的,既不能堂而皇之地去追求,更谈不上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变成了无政府状态的“大民主”,演绎成一场“大动乱”,恐怕有它的必然性。

      我们今天之所以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一个根本目标,归根结底是因为我们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承认人对利益的追求,承认人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权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前提。所以,可以这样说:只要搞市场经济,就一定要发展民主;只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一定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应该是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常识。

      二、多党制是不是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

      关于民主的另一种说法是:民主既然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那么在社会必然分化为不同利益群体的情况下,如果发展民主,就意味着这些群体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机会,其结果就是这些群体纷纷建立自己的政党,民主也就必然演化为政党间的竞争。所以,多党制是发展民主的必然归宿。这一说法的逻辑结论是:中国不能搞民主,搞民主只能导致共产党丧失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抱着这样的观点看问题,自然会对各种发展民主的尝试忧心忡忡。

      民主和多党制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我们必须弄清楚的问题。毋庸讳言,在西方模式中,民主确实是和多党制联系在一起的。各个政党在选举中进行竞争,通过争夺选票,获得执政权,是西方民主的一大景观。但是,由此认为民主必然导致多党制,在逻辑上却经不住推敲。因为这一逻辑的支撑点是:政党代表特定的社会阶级(或阶层、集团、群体);各社会阶级(或阶层、集团、群体)的利益不同,所以只能由不同的政党来代表;社会阶层越来越多元化,因此政治体制必然体现为多元化。这种把政党和社会阶级简单对应的思维是不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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