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6)05-0124-03 近年来,许多国家都以民主、效能、公正、透明为目标积极进行政府和政治系统的改革与完善。随着西方政治哲学复兴,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后现代会话理论的兴起,透明政府的构建开拓了一条新的路径。本文试图在后现代会话理论视域下,分析透明政府构建与会话理论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为我国透明政府构建提供一些思路。 一、会话理论必然演绎透明政府 (一)后现代会话理论的基本内涵 20世纪后半期,一些学者意识到传统的治理模式存在缺陷,于是,他们从后现代理论视角出发,批判作为传统行政模式之基础知识的获得方法。他们认为,主流公共行政下人们获取知识的实证主义方法,限制了公共行政研究的思想范围,并且,如果依靠实证主义就根本不允许人们对作为人类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意义和价值观有最充分和最完备的认识。人们在寻求公共行政的解决方案时也应求助于知识获得的解释方法,这些解释方法更关注人们依据经验、价值所作的判断。所以,在他们看来,现代公共行政治理必定会越来越以包括公民与行政官员在内的相关各方之间开诚布公的会话为基础,解决公共行政所面临的问题。 后现代会话理论为解决公共行政问题提出了新的理论方案,即通过形成公共行政话语机制,倡导“部分人的对话”或“一些人的对话”的范式,来解决公共行政问题。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的代表人物福克斯和米勒明确指出:“在官僚机构中,鲁莽的社会行动的领域要被合理组织的行动领域所取代。对等级指挥程序的服从取代了与他人的移情关系。……在独白式的沟通中,没有任何来回,没有任何机会从言语上努力界定问题并且决定应该就此问题采取什么措施。”①公共行政过程就是各种话语进行对抗性交流的过程。为了避免无政府主义倾向,福克斯和米勒引入哈贝马斯的理想交谈和交流能力理论,对话语意义的真实性或者说真实话语的条件做出了严格的限定:交谈者的真诚、表达的清晰、表达内容的准确以及言论与讨论语境的相关性。为了避免独白性的官僚制倾向,福克斯和米勒又引用汉娜·阿伦特的对抗性的紧张关系的观点,即在话语中,期望争辩、论证、反驳,而不是和谐的异口同声,他们之间既是平等的,同时又是对抗的、相互辩驳的。根据关于形成真正的政策会话的诉求,福克斯和米勒确立了四个判断话语正当性的原则:真诚;切合情境的意向性;自主参与;具有实质意义的贡献。②可见,会话理论信奉公共问题的解决是通过会话而不是通过“客观”测量或理性分析。对话的实现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正如麦克斯威特所说的“这种备选方案就是倾听别人的心声,把自己的心里话都倒出来,以及把别人当作自己加以接受。这……与其说是理性的结果,倒不如说是理性的转化。……通过使人们及其生活成为理性所期待的目标,理性就把我们彼此分离开,这是人类的状况的现实是:我就是你”。③ 概括起来讲,会话理论是一种治理理念,平等、自由的公民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在广泛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与公共官员彼此敞开心扉、开诚布公协商,赋予立法和决策以政治合法性。会话理论实质是以交流对话为基础,以民主为目标。 (二)会话理论必然导致透明政府的变革 会话理论是对西方以“投票为中心”的代议制民主理论的冲击与挑战,它弥补了代议制民主理论的缺陷。首先,会话理论有利于产生更优的决策。由于在会话决策过程中,通过参与者的相互对话可以引出公民本来无法说出的知识和洞见,并且公民也会经过检验而抛弃那样一些假设或信念——那些在公共辩论中被发现是错误的或短视的因而得不到有力支持的信念。因而,这种有特色的治理方式会产生既为个人和集体、又为作为总体的社会带来益处的更优决策。其次,通过会话程序可以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通过每个人的观点都被另外的人倾听和被给予考虑的公平机会,使公民感到自己得到了尊重,从而使决策更易得到公民的认同,提升了公共行政的合法性。再次,通过会话程序可以加强公民之间的团结。公民在会话过程中,相互分享彼此的观点,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分析彼此产生分歧的原因,而产生更大的共识。会话不仅是一个学习过程,而且在学习中加强了共同的向心力。最后,会话可以充分发挥人民主权。政府的一切活动都取决于人民,人民享有制约政府的权力。而人民要制约政府的权力,自然离不开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正是因为知情权和参与权关系到国家权力的来源,以及关系到民主发展的新内涵,随着公共事务的增加和政府职能的加强,人们更需要拥有对政府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入20世纪后,随着公共事务的增多,行政机关成为最主要的国家机关,与此同时,公民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政治参与的方式相应发生了变化。公民不仅通过以选举代表方式参政,还要有机会直接参与行政权的运作,使公民在行政决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都有参与机会。并且,随着行政职能的转变,行政行为方式的改变,客观上需要公民和企业积极予以配合。寻求与公民和企业的合作治理。正是基于这一新的时代背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把公民参与作为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的一个目标,对政府提出了公开、透明等民主要求。 二、透明政府的内涵解读 (一)政府组织的透明 这里要解决的问题是公众有权知道政府在做什么。也就是说,作为享有知情权的纳税人应当知道政府是如何组织的,政府有哪些组成部门,各个部门的职责是什么等等。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的设置体系,明确各个政府机关的职能分工,公开政府机关的办事规则与要求,公开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和政治官员)职权范围,包括拥有的决策、指挥、命令、制裁的权能,其中主要是包含有多少决策权、财产支配权、人员调拨权、公物享用权,以及对管理相对人的处分权,这些权力的公开有利于克服滥用权利、机构之间争夺权力和相互扯皮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