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进民主:马克思政治理论域中的民主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盾(1956-),男,北京市人,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哲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吉林 长春 130012; 赵彦娟(1955-),女,吉林省长春市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授,主要从事艺术哲学研究。吉林 长春 130061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民主是当代普遍认同的核心政治目标和政治价值。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民主由“人民主权”演变成西方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代名词。自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学术界兴起的激进民主思潮,为关于民主的讨论重新注入活力。其中,以拉米斯为代表的激进观点,主张拒绝一切对民主的修改和限定,重新回归民主的“人民主权”本意。这一主张接近青年马克思对民主的激进理解,显示出激进民主思潮与马克思政治思想之间深刻而复杂的传承关系。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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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6)10-0040-07

      民主是现代社会普遍认同的核心政治目标和政治价值。无论激进左派还是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都声称追求民主,但他们对民主的解释却截然不同,甚至根本对立。这就使民主成为引起最多分歧和争论的政治理论问题。从历史上看,一般认为1789年法国大革命是现代民主的起源。那个时代的民主意味着人民大众的行动,是多数下层人反抗少数上层人压迫的旗帜。时至今日,民主却已演变成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通称。另外,在20世纪,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大规模制度实践,其目标就是建立另一种民主政治并取得对民主的更高解释权,但结果苏联东欧集团的解体反而被西方称为“民主化”进程的胜利。这意味着民主再次沦入西方的政治解释,比如福山认为,这一事件标志着西方式民主成了“人类政府的最后形式”和“人类意识形态进化的终点”。福山的乐观显然根据不足,因为自那时以来,西方代议制民主政体在失去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变得更加死气沉沉,自由主义民主政治的陈词滥调也不再能激起人们的兴趣。通观历史与现实,民主在制度上和理论上的这种破碎局面是人类的民主理想趋于崩坏的标志,但人类似又永不能放弃这一理想。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自20世纪 80年代兴起的关于激进民主的讨论引人注目。它的实质乃是拯救民主的一种努力,它使得“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关于民主的讨论第一次让人感兴趣”①。

      一般来说,激进民主反对正宗的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向往一种替代性的社会主义民主理念。这就使它与马克思对民主的经典理解有着一种深刻而又复杂的传承关系。但激进民主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研究纲领,而是包含了各种不同的政治主张。其中既有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主张涵纳并综合一切扩展民主的斗争以取代单纯的社会主义,作为新的政治目标②;又有鲍尔斯和金蒂斯的“后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消除资本主义经济的无责任的权力形式,实行对经济的民主控制③;还有拉米斯的对民主本意的乌托邦式理解,认为民主不是任何特定的制度安排形式,而是一种至今未被实现的历史性承诺④。在这三种不同的激进民主理论中,第一种已基本脱离了马克思的问题和立场,后两种则涉及马克思对民主的经典解释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限于篇幅,本文主要讨论拉米斯的观点。

      一、民主的历史命运

      民主(democracy)一词在希腊语中意指“人民的权力”。民主制是指由多数人进行治理的一种政治制度。虽然现代西方人对雅典的城邦民主推崇备至,其实雅典的民主有重大缺陷:城邦民主之外的奴隶、外邦人和妇女均不得参加民主过程。更重要的一点是,在雅典时代,民主并不是一个赞美词。亚里士多德把民主制归入“反常的”政治制度,因为他认为“多数的统治”也就意味着“穷人的统治”,民主制度有可能导致多数穷人侵犯财产权或发动骚乱等⑤。亚里士多德对民主的这种恐惧传给了后世。从托马斯·阿奎那一直到近代的洛克、康德和基佐,主流思想界一直把民主视为财产侵夺和暴民统治的同义词。民主作为一种正面的政治价值被世人接受,大约始于19世纪40年代。当时欧洲各国普遍爆发民众广泛参与的革命运动,极大地震动了思想界。一部分人开始意识到民主潮流难以阻挡,托克维尔是其中的代表人物。1835年,他的《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宣告“民主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并最早开始探讨民主的正面政治价值。在比较贵族制与民主制这两种政体时,他认为:“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是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⑥

      正是托克维尔发明了“多数人的暴政”这一概念,使民主成为现代政治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难题,即民主意味着要求人民对政治的直接参与权和最后决定权,从而意味着多数人的绝对统治;在这种情况下,民主如果不加限制和改造就会成为多数人的暴政,特别是成为穷人剥夺富人财产的方式。于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为民主政治设置了一条底线,即民主政治必须以不侵犯私有产权为基本前提。由此开始了有产者和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改造和盗用民主的历史过程。其内容大致如下:民主按照卢梭赋予它的原初含义,意为“与所有人有关的事务应该由所有人来决定”,这就是“直接民主”的伟大理想。直到 18-19世纪,政治理论还经常要求用这个直接参与原则去验证民主制。到了20世纪,随着资本权力的大规模扩展,民主理论发生根本转向。20世纪的政治理论认为,卢梭强调的“人民直接参与决策”是不现实的和无法操作的,民主的本质在于设计出以竞争方式来制约执政者的制度安排。在这个方面,熊彼特在1942年提出的对民主的著名定义具有开创性意义:“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决定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其方式就是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来获得作政治决定的权力。”⑦多年以后,亨廷顿重申了熊彼特民主定义的要义在于不是根据权威的来源(民意)和目的(公益)来定义民主,而是使用“程序性定义”,即“民主政治的核心程序是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选来挑选领导人”⑧。亨廷顿还特别引用了达尔的多头政体来解说熊彼特的民主定义。达尔认为,民主的两个关键要素是竞争和参与,但参与已经不是人民参与政治决策,而是选民参加竞选投票来选择自己的领导人。这就是代议制民主政治。对现代政治的发展来说,由直接民主到代议制民主,由参与理想到竞选方法,这一转变是决定性的,民主从此成为资产阶级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概念。就财产权和经济平等被完全悬搁而言,也可以说,代议制民主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底线民主。这就是列宁所谓“资本主义民主的实质”⑨。

      正因为民主按其本意主张人民主权是政治合法性的最终根据,所以,社会主义政治从一开始就与民主理想有一种本质性的内在联系。由于民主的本意导致对私有产权的挑战,所以人们普遍意识到,争取民主的斗争和争取社会主义的斗争其实是同一个斗争:如果民主真正得以实现,其后果必然是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把民主当作社会主义政治规划的一个本质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把“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和“争得民主”这两个概念并列在一起⑩。列宁进一步指出,在实际生活中民主制度永远不可能单独存在,彻底发展的民主意味着一个界限:“在这个界限上,彻底的民主变成了社会主义,同时也要求实现社会主义。”(11)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德拉—沃尔佩等人认为马克思的民主观点来自卢梭,这不无道理。但令人遗憾的是,20世纪,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实践并没有实现卢梭和马克思的民主理想,其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最终导致其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反而使社会主义与民主之间的本质联系遭到严重质疑。在20世纪,民主与社会主义的断裂突出表现为:社会民主党维护的是一种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即使其在掌握了政权之后也没有建立社会主义;而当时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所创立的则是一种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中社会主义并未以真正民主的方式实现过。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民主,成为一个充满困难和迷茫的问题。大多数西方左翼学者现在都认为,社会主义是争取民主斗争的一部分,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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