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反本质论的主要理论资源,来自于由法国学者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发扬光大的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ism)思潮。根据美国新实用论哲学领袖罗蒂(Richard Rorty)的说法,每当人们回顾这个思潮时,总是要以1966年为标志。因为就在这一年于霍布金斯大学举办的关于结构主义学说的大会上,德里达宣读了《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和表演》这篇关于结构主义神话学家列维一斯特劳斯的论文。当文章不久得到保罗·德·曼和希利斯·米勒等美国教授们的跟随拥戴,一场声势夺人的理论革命便率先在新大陆拉开了帷幕,随后再逐渐扩散波及至全球各个人文学界的旮旯,成为遍布学术小铺的理论时尚。这场理论革命对于全球化以来的世界思想界的影响与贡献早已为人们所津津乐道,但它同时产生的种种负面效应却有意无意地被我们所忽视。对这方面的问题继续视而不见,无疑是当代批评理论家的一种失职。 一 解构主义与达达运动 解构之为解构,一言以蔽之:通过由语言学系统里消解意义入手,实现文化实践中的颠覆中心罢免权威。德里达的矛头所向,是贯通西方思想史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也即“在场的形而上学”。希腊语中的“逻各斯”意为说出来的“话”,逻各斯中心主义乃“语音中心论”,它坚持这样一种认定:由于言说是某个表达主体与接受主体的直接交流,对于所说的意义而言,作为“能指”的声音仿佛有一种“透明度”,这让思想能够“在场”。与之相比,书写文字只是这种口语所说的东西的保存手段,是意义的间接存在,容易因各种修辞效果而产生歧义。这意味着一种绝对确定性的二元论区分不仅属于语言领域,而且还标志着一种主/从、中心/边缘的等级关系。作为现代福利社会中百无一用的书生的德里达的兴趣所在,乃是以一种微言大义的方式来借鸡下蛋。他在《论文字学》里指出,人们通过声音物质建立起来的“倾听自我言说”的系统,不仅支配了整个世界历史,甚至也形成了世界观念和世界起源的观念,形成了世俗与非世俗、外在与内在、理念与非理念、普遍与非普遍、超验与经验等之间的差异。 所有这一切,最终都落实于“同一性思想”上。德里达的策略是颠覆性利用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首先从颠倒“说话”乃“书写”的一种样式的二元关系入手,强调在说话的语音本体之上,已经存在着一个制约这种说话方式的“潜书写”规则作为前提。尔后他再接着通过瓦解书写体系的意义确定性,来进一步取缔“书写中心论”取而代之的登基可能性。比如,德里达指出,在索绪尔的文本中实际上发生了一种“自我解构”。因为一方面,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里继承了柏拉图在《斐多篇》里对书写的贬低,认为语言学分析“并非同时包括词语的书写和言说形式”,强调“只有言说形式本身才能成为研究对象”;但另一方面,索绪尔在书里不仅实际所做的分析对象是以书写的例子,而且还明确表示:“既然在另外一种记号体系(书写)中,可以观察到同样的状态,那么我们可以通过书写来进行比较,来澄清一切问题”,承认每一个言说单位所具有的关系性质,特别体现在书写之中。 这样,索绪尔本人的论述表明“说”与“写”的主次关系完全能够被倒置,言说较书写的优势地位不复存在,因为事实上“言说也可以表现为一种书写形式,是书写的运作原则的体现”①。德里达借用了索绪尔提出的“在语言中只存在差异不存在绝对项”的核心观点。比如“红”能被我们辨识不是由于它本身的缘故,而是因为我们已经知道这个词同别的诸如“蓝”、“绿”、“紫”等词在用法上不同。但不同于索绪尔“由差异至确定”的做法,德里达将这种差异作进一步强调,从而彻底取消了任何确定性的可能。例如在英语里,“热”(hot)这个词的差异性,可以沿着诸如“帽子”(hat)、“打击”(hit)、“跳”(hop)、“猪”(hog)等无限地推进下去。这样,任何一个语词的意义都构筑于差异性的前提上,而这种种差异性从来都不形成为一种“在场”,即它总是处于一种“由此及彼”的转换状态中,而没法像歌德《浮士德》里的主人公所希望的那样,由于“美”而希望“停一停”。 对于德里达来说,词义关系方面的这种“差异”造成的结果,是意义确定的无止境地“推延”。用他的话表述即“dillerance”,因为这个法文名词的动词形式“dillerer”既指“差异”也指“推延”。德里达试图以此让以“在场”为前提的事物“同一性”名存实亡,从而完成海德格尔想做而未能做成的事,成为第一个后形而上学思想家。因为在海德格尔所迷恋的“不可说”之中,仍然有着至尊的神秘存在的位置;而在德里达所热衷的“不确定”里,已不存在任何形式可把握的目标。根据海德格尔的说法,“语言是存在之家”;而按照德里达的理论,接受这个前提便只意味着“无存在可言”,因为一切表述都是一种不断地自我实施着的“解构/背叛”。就好比在“我决定只用通俗的语言”这个例句里,由于英文里的“通俗”(exoteric)这个词本身就并不通俗,这种语境里的词与其说是一个概念不如说是一个矛盾,由此产生的陈述的表面意思与实际意义便构成一种冲突,其结果是:唯一的意义便是无意义。所以,“解构”意味着“意义”的死亡,解构理论所到之处任何意义便都无藏匿之地。虽说德里达及其门徒们从未直接地、明确无疑地宣称过这点,但却让每个接受解构主义者心照不宣。因为在解构理论看来,“富有意义的语言不过是一种自由的符号游戏,是一种文本向另一种文本的无穷嫁接”,这样,所谓“阅读活动”按照德·曼在其著名的《阅读的寓言》一书里的话说,也就意味着“使我们永远不能接近一种从未停止要我们加以理解的意义”。在此意义上讲,一些学者以“思想恐怖主义”和“文化取消主义”来对解构主义加以命名,无疑是十分中肯的。因为一个缺乏意义的文本也就不再是文本,一种不确定的判断不再能行使判断的职能,一个无个性的世界不再能够成为一个世界。无可置疑,解构理论实质上是一个热衷破坏的学说,它唯一确定的只是“革命无罪,造反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