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意识形态与文学形式之间

——试论特里·伊格尔顿的文学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茂文,中国人民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以文学形式为切入点,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为理论起点分析作为意识形态生产的文化现象,是伊格尔顿文学观念的理论核心。在伊格尔顿看来,现代文学话语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它的生成及转变与西方社会和历史的变化有着内在的社会关联,这种关联不是体现在文学内容上,而是体现在文学形式上。打破文学的自律性幻想,引入文化研究的思想,进而在深层次上突破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观念是伊格尔顿文学观的现实指向。作为“左”派理论的重要代表,伊格尔顿的文学观念具有鲜明的反本质主义色彩,但也体现着这种“左”派理论的泛政治倾向。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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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15(2006)04-0001-05

      马克思主义批评仍然是当今批评理论中重要的理论流派之一。坚持在经济基础和历史境遇中对文学和文化现象作出解释是马克思主义批评的基本理论立场,但具体的理论切入点在不同的理论流派中有明显的不同,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一代理论家极力强调艺术的否定性,以文化工业作为切入点大力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异化现象;美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者詹姆逊在卢卡奇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上以生产模式为主导概念分析当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英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则以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为起点,分析作为意识形态生产的文化现象,它的突出代表就是特里·伊格尔顿。

      形式问题可以说是20世纪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现代审美艺术理论努力由“他律”走向“自律”的思想坐标。在20世纪后期,马克思主义批评重新思考了文学形式问题,使文学和艺术理论重新由“自律”走向“他律”。人们不难看到,雷蒙德·威廉姆斯的《马克思主义与文学》和弗雷德里克·詹姆逊的《马克思主义与形式》这些著作对文化研究和“新历史主义”的深刻影响。可以说,19世纪的文学理论强调“自律”是经由形式之路,而在20世纪末重新走向“他律”的文化批评和政治批评同样经由形式之路。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是伊格尔顿较早、较系统地阐明他的文学批评观念的著作。在该书中,他重点提出了“形式”和“艺术生产”这两个概念。在他看来,卢卡契在文学形式的问题上所持的观点——“文学中真正的社会因素是形式”[1] (P4)——正确地超越了传统马克思主义的看法。传统马克思主义(包括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者)受黑格尔美学思想的影响,都认为形式是由内容决定的,内容优于并先于形式,正是这种对形式的“天然”的看法使“本世纪30年代的英国马克思主义批评家常常陷入‘庸俗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即从文学中搜索意识形态内容,并将这种内容直接联系到阶级斗争或经济”[1] (P28)。伊格尔顿接受了卢卡契这个观点,认为形式与意识形态是相互密切地关联在一起的,并进而指出历史上的众多文学体裁的变化无不与意识形态的变动发展有关,“文学形式的重大发展产生于意识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1] (P28)。在伊格尔顿的理论中,形式的独特涵义是“体现感知社会现实的新方式以及艺术家与读者之间的新关系”。[1] (P29)因而,从意识形态方面来研究文学应从形式着手,因为形式是感知现实的方式,并且是社会交流所认可的合法途径,假若认为它是组织内容的方式的话,那么非要以某种特定的形式来组织内容,而不是以别的形式来组织内容才被人们接受,这其中有着深刻的意识形态因素,所以,真正体现意识形态因素的是形式,“艺术中意识形态的真正承担者是作品本身的形式,而不是可以抽象出来的内容。我们发现文学作品的历史印记明确地是文学的,而不是某种高级形式的社会文件”[1] (P28)。

      这样,对形式的产生及其作用的分析就不可能再沿袭传统的“反映论”,在伊格尔顿的理论中,“作为生产的艺术”这个论题必然取代反映论的位置,成为解决“形式是如何出现和产生作用”的这个问题的必然选择。它的深层理由是:任何反映都是在一定形式下的反映,人们习惯于强调反映的形象性、逼真性和深刻性,其实是以默认了形式的合理性为前提的;恰恰因为形式作为思想知觉方式的具体化,它的合理性需要不断质疑,以识破由某种形式所构成的虚幻现实,冲破编织为有机联系的意识形态之网。反映论无疑不能达到这种功能,相反它通过强调反映的逼真和深刻,往往在无意识中强化了对认识当下现实所采取的方式的认同,把当前以某种形式组织起来、强制执行流通的观念及其表达方式当作自然的、理所当然的现象,从而在根本上认同了潜在的意识形态因素。

      从生产的角度来分析艺术,首先就在于它使人们认识到艺术形式是生产出来的,是一种有意识的生产行为,不是自然而然的,不同的艺术生产方式决定了艺术的形式;其次,艺术作为一种生产行为,它祛除了艺术创作过程及作家创作行为的神秘性,艺术作品本身就是艺术工作者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根据材料制造而成的新的产品,在一定的消费群体内流通,因此,社会生产和历史现实是分析艺术的坚实物质基础;再次,因为艺术是一种生产,它本身并不必然是和谐的,人们可以用艺术营造一个虚假的和谐现实(如资产阶级的艺术),也存在着用艺术打破这种虚假的和谐现实的可能(如布莱希特的戏剧)。

      文学本身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囿于学院之内的研究对象,它本身就是经济基础的一部分,当伊格尔顿把它和作为意识形态因素承担者的形式和它的生产特性结合起来时,其实就指出了意识形态和物质生产一体化的趋势和现实,它照应了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但它所蕴含的形式的生产密切联系于意识形态的观点,是他努力使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从反映论中解脱出来的理论起点,也是他日后提倡文化研究、对文学和文学理论进行政治分析的理论前提。

      出版于1983年的《文学理论》更为严密和系统地阐发了伊格尔顿关于文学意识形态的一系列观点。在本书中,他批判了自俄国形式主义和英美新批评以来的种种批评理论,并广泛汲取其中的理论资源,总体上体现着明显的反本质主义色彩。

      文学是什么?俄国形式主义认为,核心的问题是通过认识语言的“陌生化”实现对“文学性”的把握;英美新批评认为,文学可以看作是“为某种特别的审美目的服务的完整的符号体系或者符号结构”;[2] 现象学和解释学理论认为文学存在于对文本意义的阅读理解中;结构主义则认为存在着一种稳定的、如语言的语法般起作用的文学深层结构,对文学的分析就要通过对各种意义和功能因素的切分,找出有关文学的深层语法;后结构主义认为“文学在我们自己的文化以外没有什么‘自然的’或‘客观的’独特地位。文学的存在归功于我们发明出来用以加工世界并创造世界的代码”,[3] 因此文学不过是一系列能指在不断的延异过程中的相互指涉活动;心理分析学则认为文学是对心理匮乏的幻象满足。20世纪的种种文学理论对文学本身作出了多维度的解释,特别是对文学作为一种形式作出了深刻的论述。正是对文学作为一种形式的把握上,伊格尔顿把它和价值评判、权力关系联系起来,认为文学就是意识形态,有关文学的种种理论背后都深深连结着意识形态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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