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本体”?

——文学本体论研究中的概念辨析之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苏宏斌,浙江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文学博士。(310028)

原文出处:
东方丛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近年来,由于西方后现代主义以及文化研究思潮的影响,文学本体论研究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这一研究所涉及到的基本问题仍是文艺学基础理论的发展无法绕开的重要环节。其中,对于“本体”范畴含义的辨析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我国当代的文艺学研究中,人们赋予了这个词以各种不同的涵义,分别将其等同于本身、本性、本质、本原、本源、存在等,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文学本体”、“文学本体论”纷纷出台。在本文中,我们将首先对本体一词的译名问题进行考察,然后再对本体与本质、本原等的关系进行具体的比较分析,借以廓清这一术语的迷雾。

      一、Ousia的译名问题

      汉语中的“本体”一词是为了翻译古希腊的ousia及其各种后继词汇而创造出来的。除了“本体”这个译法之外,还有实体、实在、基质等,近年来还有学者提出了“所是”、“本是”等新的译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汉语中的这些译法其实是对于ousia的一种二次翻译,因为西方近现代的许多学者已经对这一术语的理解和翻译问题做过许多研究,提出了许多翻译方案,正是这些方案构成了中国学者翻译ousia的主要基础。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弄清该词在西方思想中的翻译和演变过程。

      Ousia作为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首先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它原来是希腊文系词einai(相当于英语中的to be)的阴性分词ousa,在巴门尼德和柏拉图那里与中性分词on并没有区别,而亚里士多德则将其改写为ousia,赋予其特殊含义,用以指首要的、第一意义上的on(存在或是)。他在《范畴篇》中把ousia说成是十范畴中的首要范畴,说它是其他九个属性范畴的载体(hypokeimeinon)。这个词的原意是指在背后、在底下的东西,在判断中充当主词、主体,一般译为载体或者基质。不过,亚里士多德赋予ousia的含义在不同的时期有很大的变化,在《范畴篇》中他认为,“实体(Ousia),在最严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是既不述说一个主体,也不存在一个主体之中,如‘个别的人’、‘个别的马’。”① 按照这个标准,个别事物才是第一本体,“人”、“动物”等具有普遍性的属和种则只是第二本体;但在《形而上学》第七卷中,他又提出:“可分离的东西和‘这个’看来最最属于实体”,② 这样一来,形式就成了第一本体,个别事物则变成了第二本体。

      正是由于ousia的含义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就不确定,因此后世的哲学家们在翻译这一术语时就产生了很大的分歧。现在的英语著作一般将此词翻译为substance或essence(德语分别作Substanz和Wesen),这两种译法其实都是从拉丁文转译过来的。中世纪拉丁文译者如昆蒂良、塞纳卡等在翻译此词时,为了体现出它与einai之间的衍生关系,因此将其译作essentia,该词同样是由拉丁语中的词根sum(相当于希腊文eimi)的分词esse演变而来的。但此后波埃修在译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著作时,根据ousia与hypokeimeinon之间的关联,将其译为substantia(意思是“在下面的东西”)。虽然他在神学著作中仍采用essentia的译法,但由于他对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注释在中世纪影响极大,因此substantia就变成了ousia一词最通用的译法,并且一直影响到了近现代的西方学者。

      现代西方学者对这两种译法都提出了质疑。J.Owens认为,substance这一译法的缺陷在于,未能传达出英语中的being与ousia之间的关系,必然导致ousia的系词意义的失落。更重要的是,这一译法只适用于亚里士多德早期《范畴篇》中的本体论思想,却不适用于他在《形而上学》中的观点,因为只有个别事物才具有载体、基质的意义,“形式”却不能做此解释。Essence这一译法的优点在于直接来源于to be的拉丁文形式,但其缺陷则在于,现代人已经习惯于把essence(本质)与existence(存在)对立起来,然而古希腊语中并没有与exist相对应的表达存在意义的专用词语,而是把存在意义作为on的一种用法,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并没有把这两者对立起来的意思。此外,essence在现代哲学中又被广泛用来翻译亚里士多德的另一个重要术语to ti en einai(本质或是其所是),后者是第一ousia,但却并非其全部,因此必然导致逻辑上的混乱。有鉴于此,J.Owens主张译为entity,但这一译法也有问题,因为该词在英语中指的是具体事物,而亚里士多德的ousia则既指具体事物,又指事物的某种抽象本质,因此有某物的ousia这样的说法,但如果说成某物的entity显然就不可理解了,因为这等于说“某物的某物”。除了这三种译法之外,还有学者主张译为reality,因为该词的意思是“实在”,与“现象”相对,这与亚里士多德强调ousia是最根本的on显然是一致的。不过,reality与to be之间显然也缺乏字根上的联系,因而也不是一种完善的译法。③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西方学者迄今为止也并没有找到一种十分全面和准确的方法来翻译亚里士多德的ousia一词。他们最为常见的做法是以substance这一译法为主,在该词不适宜的时候则采用essence。西方学者在译法上的这种多样性也正是“本体”一词在中国有很多“变体”的根本原因。大体上说来,“基质”的说法主要来自于substance,“实体”的说法则与substance、entity、reality等都有关系,“实在”的说法主要来自于reality,把本体说成本质则与essence的译法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译法都有其学理上的依据,其差异是由对亚里士多德思想的理解不同所造成的。不过,“本性”、“本身”等说法则明显十分含糊,有着明显的望文生义之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