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J80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710(2006)01—0106—06 一 西方的幽默概念,最早产生于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斯。希波克拉底斯作为西方医学的奠基人,主张医师医治的不仅是疾病而且是病人,在治疗中应注意个性特征、环境因素和生活方式对病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四体液病理学说”,认为人体内存有黄胆汁、黑胆汁、血液、粘液4种体液。这4种体液的分泌,便形成胆汁质或黄胆质、抑郁质或黑胆质、多血质以及粘液质4种气质亦即humor(林语堂译为“幽默”)类型。所谓“良好幽默”,指的是比例均衡的状态;所谓“缺乏幽默”,指的是比例失调的状态,或者是某种体液比较突出的状态。其中,黄胆汁盛者易怒,黑胆汁盛者易悲,血液盛者性情暴躁刚烈,粘液盛者麻木不仁。很显然,作为一个医学术语,“humor”在希波克拉底斯的概念里,还不具有现代的“可笑性”、“喜剧性”的意义,但这里有两点价值不容忽视:第一,他创立的“humor”一词,一直被后人所接受、所使用,甚至在今天已经成了关于笑和讽刺、滑稽、机智的总体评价和总体概括。其话语的贡献十分显著。第二,他所说的“缺乏幽默”指涉的是与众不同的气质类型亦即怪,而因怪以及由怪所衍生出来的不协调性正是西方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到柏格森喜剧理论关于其对象性质的共识之一。亚里士多德就认为,喜剧所摹仿的“比较坏的人”,就像滑稽面具一样,“又丑又怪,但不使人感到痛苦。”[1] 我们虽然无法考证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影响关系,但至少可以说他们所见略同,殊途同归。 总体来说,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仍然沿用着希波克拉底斯的概念,将幽默看作是一种特殊的气质类型,但又有所发展。例如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中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在法庭上就曾对劝说他放弃执行残酷契约的公爵说:“你要问我为什么不愿接受三千块钱,宁愿拿一块腐烂的臭肉,那我可没什么理由可以回答您,我只能说这是我的humor。”据美国学者斯泰芬·欧考克所见,莎士比亚这里所用的humor具有两层含义:其一是传统用法即气质。依此之义,夏洛克的意思是指,他之所以坚持履行残酷协议,是因为这是他的“气质”,言语中颇多固执;其二是现代意义的用法即“嘲弄”,所以夏洛克的台词中又有“这是我的古怪”和“毛病”的意思,其中颇多自嘲和得意[2]。值得指出的是,与此同时的英国气质喜剧作家本·琼生,一方面也沿袭了幽默一词的古典解释,认为幽默是人的气质的表现,说它像气和风一样,潮湿且流动,无法控制。但和希波克拉底斯不一样,本·琼生另一方面又赋予幽默以喜剧的含义。他创作了两部以“humor”为名的喜剧:《Every Man in His Humor》即《个性互异》,《Every Man out of His Humor》即《人各有癖》。并且在喜剧《人各有癖》中指出:每个人都具有人类品格中的那些永远突出的因素。在生活中,这些本能因素有可能超出自身的限制,泛滥出来并淹没其他的有关因素。喜剧的目的就是要在若干具有不同“humor”的性格中表明这一点,用欢乐的笑声指出这种错乱的“道德”。我们称一个人贪婪,即是说贪婪是他最基本的特征,他可能会在他所有的交往活动中保持这种基本特征,也有可能在特殊的情况下放纵这种特征,而完全放弃或良好或无关紧要的其他品质。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说他具有了“他的幽默”(in his humor);在第二种情况下,他“突出”了他的幽默(out of his humor)。二者都为喜剧提供了机会,只是后者的可笑程度更为强烈而已。因此,偏爱气质喜剧的本·琼生顺理成章地给幽默下了个定义:“当某种特殊的性质就像这样支配着每一个人,而将他的爱好、精神和力量全部汇合起来奔向一条道路,这便是所谓的幽默。”[3] 这样,在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在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气质喜剧作家本·琼生那里,传统医学意义上的humor,开始与柏拉图之哲学意义上的可笑性,与亚里士多德之诗学意义上的喜剧融合交汇在一起,西方近现代的幽默理论由此而逐渐展开。 接下来的历史使我们看到,尽管本·琼生之于西方幽默的转型功不可没,但由于康格里夫第一次将幽默归属于一个人特有的言行方式,独立为一种特殊的话语表达,所以西方的理论家们常把他当作现代幽默的始作俑者。康格里夫是英国王政复辟时期著名的喜剧作家,1695年应邀给友人写了一封信,专门谈论了喜剧中的幽默问题。在这篇书信体的文章中,康格里夫发展了西方传统的幽默观念,认为机智与语言相关,而幽默与性格气质相关:“我不是把幽默看作与生俱来,因而是天然产物,就是看作由于性格的某些偶然改变或者体质的内在属性的变革而移植于我们身上的——我不妨说它是这样归化过来的。”尤其重要的是,康格里夫还颇具创造性地指出:“我把幽默看作一种特殊的、不可避免的言谈举止的方式,只对某一个人来说它是特有的、自然的,从而使他的言谈举止与别人相区别。”概而言之,天生的性格气质亦即幽默中有一部分是可笑的,这些能够引人发笑的幽默决定了一个人在言行举止上的幽默。这样,我们所讨论的喜剧性幽默就不仅仅是与非喜剧性的古代幽默概念纠缠不清的性格气质方面的东西,而是表现形式方面的东西了,就把幽默独立了出来。即所谓:“我们的幽默和我们的表现有联系,就如偶然事件与本质有联系。”这种幽默不仅仅是作为他者而客观存在的性格气质,而且是属于“我”的主观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技巧性质的主观表现形式。因此,康格里夫借题发挥说:“我们虽然允许人人各有本色,各有特殊幽默,然而并非人人皆能以足够的幽默著称;或者即使不少人真能以幽默著称,并非一切幽默都令人生趣。……这是由于他们有较多的粘液、胆汁或者其他成分,他们的幽默就是从这里开始的。”比如女性,康格里夫说他从未看到过女性的真正幽默,这也许是因为女性激情过于强烈,不让幽默流露出来,也许是因为她们天性冷漠,幽默不能奋力上升到极度。再如民族幽默,“我把幽默简直看作英国的产物,至少在别的国土上似乎没有那么大量的增长。依我看来,此中缘由在于英国普通人民所享有的巨大的自立、特权和自由。”[4] 经过了本·琼生的转型和康格里夫的发展,西方的幽默观念终于在19世纪得到了确认和肯定,其标志就是英国文学批评家赫斯列特的《英国喜剧作家》(1819年)。在这部专著中,赫斯列特对最易于引起混乱的幽默和机智这一对喜剧范畴作了众所周知的理论区分:“幽默描写滑稽的本来面目,而机智则是在这个滑稽事物和其他事物的比较对照中加以揭露的。幽默好比是自然或偶然的产物,而机智则是艺术和幻想的结果。写在作品里的幽默,那是关于人类天生或后天的荒谬言行的摹仿,是关于意外事件、情境或性格中可笑的因素的摹仿;而机智则以突然和意外的方式去揭示各种事件间的雷同或对立之处,并运用更鄙视和更加鲜明的观点,去突出我们所嘲笑和所轻蔑的性质,去表现和加强那荒谬之感。”[5] 概括赫斯列特的论述可以看出,幽默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加以描写,机智是在事物间的对比中进行揭露;幽默是自然而然的,机智是人为或艺术的,是同中见异或异中见同。具体到日常语言中,幽默泛指与笑有关的一切事物,机智原指意识和思想的活动,后来表示令人发笑和使人惊奇的灵巧思想和俏皮语言。机智是笑别人,幽默却是和别人一起笑。机智出于理性,是冰冷的,幽默富于同情,是温暖的。这种比较的结果就是,幽默高于机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