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学是否面临着一个消费时代,许多人还是持怀疑态度的,有的人甚至拿中国东西部的不平衡、整体还在建设小康社会之中来否定消费时代的到来。 法国学者让·波德里亚(Jean Baudriard)在马克思提出的历史变化的三个阶段即前商品化阶段、商品阶段和商品化阶段的基础上提出了第四个阶段,那就是消费社会阶段。在消费社会中,商品不仅仅是数量的极度扩张问题,而是商品太多,反客为主去制造人们的各种需要。人们的消费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是转向为一种生活方式和文化行为。综观世界经济发展大势,全球进入了消费社会已成为大多数专家认可的事实。 中国经济正处于向市场经济加速转型并尽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尽管我国现在还存在着东西部发展的不平衡,城市和乡村、山区发展的不平衡,但在总体上中国已进入了一个消费社会的中级发展阶段。随着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居民在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吃”的同时,用于娱乐、旅游、休闲等享受性消费的支出增加。2002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恩尔格系数已为37.7%,比1998年的57.5%下降了19.8%个百分点;2002年与1996年相比,下降了10.9个百分点。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影碟机、热水器等耐用消费品已逐渐成为居民家庭生活的普通用品;家用电脑、笔记本电脑、轿车等高档消费品也渐次进入居民家庭;住宅需求也成为城镇居民共同追逐的消费热点(注:参见陈新年:《消费经济转型与消费政策——关于如何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83期。)。有专家认为,当前要考虑的不是实行适度消费政策,而应该是继续扩大内需,促使我国将巨大的消费潜力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才能保持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后劲(注:参见陈新年:《消费经济转型与消费政策——关于如何进一步扩大消费的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83期。)。因为近10年来我国的最终消费率和居民消费率在呈不断下降的现象。这种高储蓄、低消费的现象对国民经济是不利的。 无论是从经济发展的现实还是从将来的走向来看,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既是发展我国经济的政策,也将是我们不得不认可的事实。 再从文化消费角度来看,在我国,文化消费的严重不足更是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据统计,在中国居民的文化消费中,绝大部分是教育消费,就2001年说,教育支出人均428.3元,而文化娱乐支出仅122.3元,文娱耐用消费品支出139.4元,教育支出占的比重显然过大(注:见李康化:《文化消费: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载《文化蓝皮书/2003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江蓝声、谢绳武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仅就图书市场言,2000年中国人均购书5.55册,29.77元,而1999年,美国图书销售240.2亿美元,人均约为100美元,折合800多元人民币(注:参见贺剑锋、刘炼:《我国图书买方市场的特征及对策研究》,《出版科学》2001年第4期。)。从生产与消费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看,文化消费的严重不足将不仅直接影响到文学艺术的生产与发展,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而且还会影响到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没有文化消费的主体,繁荣与发展文学艺术生产亦将成为空想。 因此,对消费时代的来临,我们确实不能采取鸵鸟政策了。波涛汹涌的消费时代的到来,已经成为我们不可躲避的事实。作为批评家、理论家、文化人,我们也应该以经济学的眼光去看待社会问题,既不要对消费社会的到来采取躲避政策,也不要对消费社会抱有偏见,而应该是承认事实,积极应对。这才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态度。 二 在当下消费时代,文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两个,一个是消费时代的文学究竟是什么,另一个就是消费时代文学的意义问题。围绕着第一个问题,前几年已展开过讨论,虽然没有什么定论,但有些学者的观点如彭亚非的《图像社会与文学的未来》和费勇的《什么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注:彭亚非文、费勇文载《文学评论》2003年第5期。) 给这个问题的思考提供了新的途径。而在文学的意义问题上,一些批评家、理论家们却更多地流露出担忧:一是文学艺术的商品化会导致文学艺术意义的减弱,尤其是教育意义的衰减;二是在刺激消费过程中,其他领域对文学艺术的借用或利用带来的日常生活审美化会使文学艺术的“诗意”泛化,继而削减文学艺术的感染力;三是文学艺术的商品化会造成文学艺术创造性与个性的丧失,从而导致文学意义的流失。 应该说,要弄清楚这三个问题确实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课题,而且这也是一个正在变化和正在实践中加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在法兰克福学派那里就早已提出并讨论过,但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却存在着困惑和争论,结论也并不一致。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一直在进行着。 从文化经济学的角度看,文学艺术的商品流通过程中并不仅仅是流通着财富,它也会生产和流通着意义、快感和社会身份,所以,读者(受众)从作为消费品的文学艺术中仍可获得意义和快感。他们选择什么样的文学艺术,实际上也决定着他们的文化价值观。正如约翰·费斯克所指出的那样,消费者“在许多商品中选择特定的一种,对消费者来说,选择的是意义、快感和社会身份”(注:[英]约翰·费斯克:《大众经济》,陆扬、王毅选编《大众文化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34页。)。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意义和快感可以有强弱之分、多少之分,但并非文学艺术作为商品流通之后就只会减弱它的意义。意义是否减弱或者保持与增强,这主要取决于文学艺术本身所具有的社会与艺术价值。从传播学角度看,文学艺术作为商品交换流通量越大,其意义的影响面也越大,其社会的效益也会越大,它们所具有的社会价值会得以放大。如果从赢得更多的交换/流通机会看,作为商品的文学艺术倒还要更认真地去考虑它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因为拙劣的艺术商品只会败坏消费者的胃口,并加速它退出市场的速度。比如粗制滥造的肥皂剧与蹩脚的言情武打小说。从营销角度看,作为商品的艺术,同样必须树立自己的品牌意识,也要制造得精致优美,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正如张艺谋的电影和他的其他艺术制作一样,他通过多种艺术手段创造一种唯美主义的氛围,就是力图想以精美制作赢得更多的市场与消费者。张艺谋是想走市场道路的,事实上,他在《红高粱》和《秋菊打官司》制作成功后,就一直在探索电影的市场化道路。他能将《一个不能少》、《我的父亲母亲》这样并不具备轰动效应的题材打造成具有轰动效应的作品,就在于他懂得了一些市场之道。后来人们批评他的《英雄》与《十面埋伏》,认为它们并不成功,这恰恰是他太想树品牌了,没有把握好文学意义与市场的互动关系,反而损坏了它的市场效果。我想,他会在市场化的探索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取得更好成就的。他编导的《印象刘三姐》在民间文化的再创造与市场化运作的融合上就取得了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