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化制度建设的进展、问题与策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文梓,广东省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广东 深圳 518000)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培养制度、任用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都有很大进展,但对教师专业内涵理解的片面性、重教师职业专业化轻教师个人专业化、制度建设主体单一、制度创新能力偏弱等问题制约着教师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推进教师专业化制度建设,应采取理念先行、低重心管理、资源整合及制度创新等策略。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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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专业化制度建设的进展

      教师专业化发展包括教师培养、任用和继续教育三个主要阶段,相应的教师专业化制度主要包括教师培养制度、任用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专业化制度建设有了较大进展。

      (一)教师培养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1.教师培养逐步由定向型向开放型和混合型转变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完善以现有师范教育体系为主体,其他高等院校共同参与、培养、培训相衔接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一批综合性大学纷纷举办师范教育,原有的师范教育体系也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多种师范教育模式。①

      2.课程制度不断突出教师专业性

      课程结构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调整为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专业课程、教育理论课程、教育实践课程。另外,增加了教育类课程,我国教育类课程在总课程体系中所占比重由以往的5%~7%调整到当前的30%左右。②

      3.建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制度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置和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告》,初步提出了教育硕士的目标定位、招生制度、课程制度、教学制度及其管理制度。作为专业学位,教育硕士面向中小学教师,以培养务实型高级专门人才为目的,具有务实性、封闭性和复合性等特点。至2005年,全国获得招收教育硕士资格的高校有49所,累计录取教育硕士39875人,其中毕业获得专业学位的16693人。③

      4.师范院校评估制度不断强化

      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2004年进行了修订,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指标、评估范围与内容、评估程序、评估类型等基本问题,基本构建起师范院校的评估制度。教育部于2002年、2005年分别对北京师范大学等近30所师范院校进行了水平评估或合格评估,并增加了经费投入,改善了师范院校的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水平。

      (二)教师任用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1993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颁布,第一次在法律上确定了教师的专业地位。1995年,国务院通过了《教师资格条例》,构建起我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框架。2000年,教育部出台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对教师资格的具体内容,如教师资格的含义、分类、适用和融通范围,取得教师资格须具备的条件,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等做了明文规定,标志着我国教师任用制度的全面实施。

      (三)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的构建与发展

      1998年,教育部在颁布实施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跨世纪园丁工程”,1999年,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04年,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了实施“高素质教师和管理队伍建设工程”。随着教师继续教育的全面开展,我国逐步构建起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制度、教师培训机构评估制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制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开发和管理制度等,初步形成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体系。

      二、教师专业化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师专业化制度的进展可以看出,我国已基本形成了教师专业化制度框架,为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要求、与发达国家教师专业化制度建设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对教师专业内涵的片面性理解

      1.教师专业技能化

      教师专业技能化是指片面重视教师专业中客观、普遍和价值中立的教育科学知识,把各种各样的教育技能作为教师专业活动的核心,把教育科学描绘成一套技术的知识和技能,把教师职业等同于程序型职业。这种片面性的理解使得在职前培养或职后继续教育中,偏重于教师对知识、技能的学习与掌握,而对教师专业态度、专业自我的养成及专业境界的提升等方面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在教师教育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的实际是教师对人性、人生和教育内涵的理解及在此基础上的个人潜能的发挥,支撑教师职业的主要是其教育理念及在此基础上而生成的教育智慧。”④把教师专业化等同于单一的技术化过程,客观上使教师渐渐地失去了批判地分析、思考复杂的教学背景和过程的愿望和能力,放弃根据自己的思考而决定自己行动的责任感。当前教师普遍存在的重教书、轻育人的现象与对教师专业内涵的技能化理解有内在关联。

      2.教师专业简单化

      在人类专业发展史上,比较成熟的专业有医生、律师等。人们往往以医生、律师的专业模式来理解教师专业,如参照医生、律师的专业化标准构建教师专业化标准,以医生、律师的专业地位类比教师的专业地位,以医生、律师的专业自治模式来类比教师专业自治模式,等等。但教师专业与医生、律师专业在专业内涵上有着巨大差异。比如,教师专业的理论及知识属性就不同于医生专业。现代医学是科学和传统治疗完美结合的产物,而“教学完全不是由在实验室里产生或在大学教室里学得的整理成的技术和原则的应用而组合的过程。”⑤教育理论“并不具有一个逻辑系统推理的严密性。它不会从自足的公理出发推论出无矛盾性的结论。每一步都存在着怀疑、争论和再修正的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教育理论的结构是松散的,但就实践的目的来说,它又是十分紧密的”。⑥再如,师生关系也不同于医生与病人的关系。教师承担着多种的角色职能:知识的传授者、行为的典范、父母的代理人、心理治疗家、朋友与知己、人际关系的艺术家、课堂纪律的管理员等,更强调一种平等、民主的气氛,师生间的情感交流等。⑦因而,教师专业化发展无法采用医生、律师等“技能熟练”的专业模式,而应代之以“反思性实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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