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生个体精神生命成长的资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小微,华东师范大学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上海 200062   杨小微(1954—),男,湖北宜昌人,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教育研究方法、课程与教学论研究。

原文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知识中心课程”强调课程知识的客观性和公共性的同时,也渐渐形成了忽略个体、忽略生命等弊端。通过解读西方当代课程话语中人及生命的际遇,不难看出诸多课程流派对个人、对种族、对人的生活经验及存在体验的关注,但这些令人鼓舞的思想却很难进入制度化理解的课程文本。课程不可能完全以非制度文本的方式运作,要使课程真正成为学生个体生命表现和体验的文本,成为学生个体精神生命成长的不竭的资源,必须确立课程即生命历程的信念,并拓展有效的途径、辅以制度化的保障。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 G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2456(2006)03-0108-06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越是向纵深推进,关于“课程是什么”的追问就越来越迫切。本文试图从课程是学生个体精神生命成长资源这一理解出发,对以知识为中心的课程传统之弊和新课程观念之“新”进行一些透析。

      一、“忽略个体”、“忽略生命”:“知识中心课程”弊端的再认识

      西方从近代以来逐步发展并最终在现代建立起来的以科学知识形态(也称“现代知识型”)为依据为蓝本的一套课程观念、内容体系及实施模式①,因其十分强调课程中知识的客观性、公共性及系统传递,而被称为“知识中心课程”。知识本是人这一生命体存在的方式和不停追求的结果,然而,知识由经验、体悟、直觉等“蜕变”(有如蛹化为蝶的那种蜕化变形)为“抽象、概括和体系化”知识的过程中,生命的种种丰富的实存特性,如具体性、情景性、偶然性、随机性、个别性、差异性等等,统统被“过滤”掉了,转而凸显了“客观”、“公共”、“普遍”和“显性”等特征,这些特性,又在课程的制度化过程中,越来越与“主观的”、“个人的”、“特殊的和个别的”、“隐性的”“非知识”形成对立,越来越具有优越于后者的“特权”。在所有“现代知识型”特性中,“客观性”堪称将生命逐出知识殿堂的“祸首”。客观性的另一种表述是“价值中立”或“文化无涉”。然而,这种中立和无涉只能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和情景中存在,如进行形式逻辑或数理逻辑的推论或运算这一类抽象的符号运思活动中。只要一涉及知识产生的缘由和知识的实际运用,就无法回避价值问题、文化问题。这还只是就数理学科知识而言,至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无论从哪种角度解说或在哪一层面上讨论,都不能与价值问题隔离。

      由于生命性的被剥离、被过滤,传统课程中的知识愈发“居庙堂之高”,“非知识”愈发“处江湖之远”,学校课堂越来越成为“有书无人”、“有知识无生命”的文本“复制”场所。美国课程学者派纳批评说:尽管历史上课程界一直强调“个体”,但只不过是一个标语,是不具备具体生活的一种抽象。“课程领域忘了实实在在的个体。单单关注于公共世界、可见的世界、设计、序列化、实施、评价以及课程材料,课程领域忽视了个体对这些材料的体验”,“我丧失在不是我创造的世界里,我丧失在不是我创造的个性中”。所以他要寻找“如何构造已经构成了的事物”,于是他从提出“存在体验课程”方法的步骤或环节开始,描述教育经验自传研究的时间性与反思运动。[1] (p541)

      二、人及生命在西方当代课程话语中的际遇解读

      把课程理解成不同的文本,人及生命就在其中遭遇不同的命运。派纳的《理解课程》介绍和评论了西方学者对课程的不同理解,如把课程理解为“历史文本”、“政治文本”、“种族文本”、“性别文本”、“现象学文本”、“后结构主义的、解构的、后现代的文本”、“自传/传记文本”、“美学文本”、“神学文本”、“制度文本”、“国际文本”等等。[1] (目录p1—7)这些“文本”的列举并不是依据形式逻辑的分类标准,如“历史文本”是对整个传统课程话语的概括,其他各种文本均属于当代课程话语中的某一流派或分支;“制度文本”肇始于传统课程,虽经20世纪70年代概念重建运动的改造,但在学术理路上仍与“性别文本”、“自传/传记文本”、“后结构主义的、解构的、后现代的文本”的旨趣相去甚远甚至对立,它被作者列入“当代课程话语”之中,不仅说明了传统课程观念及其实践的“生命力”强大,也正好表明当代课程新思想对于传统并不是一种线性的替代关系,新旧课程思想与实践是可以共时共在、互为补充的。换言之,曾经独步天下的基于技术理性的课程开发为特征的“历史文本”课程形态,在对课程进行多元理解的今天,成为多种声音中的一种。毕竟,强调同质的课程开发走向了追求异质的课程理解,“历史文本”的课程观也由“惟一”走向了“之一”。

      在“制度文本”的课程理解中,课程专家关心的问题是:课程能发挥作用吗?它如何与制度相适应?学校能更顺利地运作吗?我们怎样对成功进行测量?尽管它同时也展示了对生活史、政治、学校中人们的体验或现象学经验的兴趣,但这些是为制度兴趣服务的,如教师的发展、教师的职业准备、方案的评价等。在现象学文本、美学文本、神学文本等课程理解中宣泄的那种关于复杂的人类对意义的渴望、兴奋和欢乐,在作为制度文本理解课程中趋于消失。显而易见的是,要想“制度文本”课程成为学生个体精神生命成长的资源,必须在其课程实施中进行再开发,而且要采取“课程创生”的实施取向,即课程材料和教学策略被看作是学生和教师在课堂中建构经验的工具,而不是“圣经”或“法典”,至少也应该采取“相互适应取向”,即课程设计者与课程实践者之间要有一定的磋商和弹性处理余地。正如巴罗(Barrow)所言,“课堂中做些什么最好极大地依赖于特定的情境和人,不能在一般规则上预先强调”,是否阅读《绿色山墙》或《柳树之风》,是采用讲授还是讨论法之类的细节,“最好留给个人根据他们对自己、对他们课堂的孩子和对特定学校所发生的其它事情的了解来决定。”[1] (p816)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