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一种重要的教育研究方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柳夕浪,江苏省海安县教育局。

原文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对话是意义的表达、解读、转换与创生的过程,它原本是一种探求真理的方式,具有动态开放性特点。近代以来的实验科学对研究对象的征服态度导致人们对话式求知的遗忘。教育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对话关系,理应保持开放的聆听、谦卑的外推与自觉的反思态度,遵循对话的“逻各斯”,变成教育活动意义方式的不断叩问与应答的过程,借以获得所谓的“互动知识”。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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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往往依据先天的遗传基因、本能释放机制对周围环境刺激作出反应。刚刚破壳而出的小鹅会跟在它们最先看到的活动物体(并非一定是小鹅的母亲,人或其他无生命的活动物体也可以充当)之后,打这之后,这些幼鹅就被刻印下它们最初所见活动物体的印象(所谓“印刻效应”)与跟从行为,而持续终身。人类并不是非得以固定不变的方式对他人的行动作出习惯性反应。他的任何行动都有可能被别人按极不相同的方式加以解释,并做出各不相同的应答,甚至他自己在不同的场域也不会以相同的方式理解他的行动。对于人类的互动者来说,每个参与者由于其知识经验不同、角色视域不同、期望态度不同,总是可能以各不相同的方式看待他人、他人的行动,看待自己、他自己的行动,看待整个社会情景的。但是,“除非参与者在一定限度内情景和此情景内由彼此的意图能够共同拥有某些起码的假设,否则,互动简直无法进行。”因此,互动参与者必须“使自己知道他们的参与伙伴是怎样理解情景的”,使“他们的理解角度相互沟通”,“达成一致并保持这种一致性”。[1] 这就需要经常不断地展开彼此间的对话。有了对话,才有沟通理解,出现“视域融合”,产生真正意义上的互动,实现彼此间行为的协调以及尊重、理解差异基础上的“共生”。[2]

      对话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与一定的人物,按照一定的角色关系与规范展开的。语境是被对话者主动感知和建构出来的;同时又反过来影响着人的对话过程,影响着彼此间交往发展的事态。常见的对话语境如“小范围互动”场合:两个或更多的人聚集到一起,共同关注单一的焦点。戈尔曼(Erving Gojjman)指出,在任何一种小范围相遇中,都会有特定的“情景的限定”为参与者的共有,其作用是对当前对什么无关和什么有关做出限定。参与者的行动和话语被置于同一框架,这一框架决定了行动和话语意义的产生,也限制了所有可能产生的无关行动。[3] 对话又总是发生在双方之间的。在对话中,说者与听者、提问者与应答者不断地转换着,双方的言谈随着话题的改变而改变。它不可能依附于任何一方,不应受任何一方的控制,同时一方又不能完全与另一方不相干,而只能存在于双方“之间”,反映出一种“主体间性”。对话的这种交互性、相倚性(彼此关联)、“双声性”说明了两者之间蕴含着一种伙伴合作关系,一种相互尊重和理解的社会性关系,一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平等关系,这同“单声道”式的告诉,权威式的压服、操纵等有着质的区别。仅仅将对话理解为一定语境中的提问者与应答者之间的言语互动行为还不够,应该进一步把它看作是意义的表达、释读、转换与创生的过程。巴赫金说:“相互比较的两部言语作品、两个表述,要进入一种特殊的涵义关系,我们称之为对话关系。”[4] 这种关系具有深刻的特殊性,“不可把它归于逻辑关系、语言学关系、心理学关系,机械的关系或任何别的自然关系。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涵义关系,构成这一关系的成分只能是完整的表述,而在完整表述后有着实际的或潜在的言语主体,即这些表述的作者。”[5] 意义作为主体精神活动的一种意向,是被主体构造出来的。它同人的本质密切联系在一起(人的世界从本质上说来大概就是意义的世界。一个没有意义的世界,绝不会被称为“人”的世界),借助物质形态(如声像、墨汁、甲骨上的划痕等)表达出来,但不能还原为单纯的物质运动,也不能归结为符号的传递,而是对表象的超越,表现出多层次性与开放性;绝不能简单地被感知,而需要在对话中不断地被体验、理解,不断地创生、转换。主体之间对某些意义的体验与理解既有共识,又有差距,唯其如此,对话才能进行下去。在对话中,发生着对他人言语、行动意义的尊重、解读与有选择地接纳,同时也伴随着对自身原有预设的批判、反思与改进,双方都有可能突破原有体验与理解的局限性,获取一些新的意义,达到一种新的意境。为此,意义被不断创生出来。意义的转换与创生又需要通过对话、通过交流活动表现出来。关于人的生存意义的追寻、本原把握与终极关怀不可能在单一个体意识的层面上被揭示出来,它无法纳入统一的意识形态之中,而只能在平等的意识对话中得以逐步揭示出来。意义创生是无止境的,对话也就没有终结。

      把握对话的特征,要注意它与“独白”的联系和区别。在语言分析中,“对话”与“独白”相对而言。在一段具有逻辑连贯性的“独白”中,表达的意义是确定的,非此即彼,不能前后不一,自相矛盾。而在“对话”结构中就不这样了。双方在持续性的对话中相互影响、渗透,都有可能发生视角的变换、观点的改变,带入新的境界。意义不是孤立的,只能与其他意义一起共存;亦不是僵化的,而在与其他意义的碰撞中不断生成。对话的逻辑是开放的。敞开的对话过程是由问题引导的。问题提示着意义生成的方向,决定着求知之路,提问比应答更重要,“理解一个问题,就是对这个问题提问”,一旦问题没有了,被“消灭”了,对话暂时终止,转入了“独白”阶段。从认识的进程看,“独白”是片段性的、暂时的;“对话”是永恒的,不可完成的。每一“独白”都在一定的“对话”情境中诞生的,受到“对话”结构的制约与影响。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它不同于以“聊”为目的闲谈,不同于以“辩”为特征的争论,不同于“商”为特点的妥协。对话并不试图赢得对话,也不是相互作出妥协,各自做点让步,其所关注的是意义的交流与分享,促进对思维过程及其预设的反思与批判,使每个人都从中受益。

      二

      对话,原本是一种探求真理的方式。辩证法这门古老的学说,究其原意,希腊文dialego,正是对话的意思。 古代哲学家就是把在对话中揭露和克服对方议论中矛盾的艺术称为辩证法。教育工作者一般将“苏格拉底对话”作为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来对待,其实,它原本是探讨真理的过程。苏格拉底生活的年代,公元前5 世纪中叶至公元前4世纪之间,雅典城邦正由“黄金时代”走向衰落, 人们竞相追逐物质财富和奢侈享受,传统的宗教、道德观动摇了,浮华、放纵、轻薄之风蔓延滋长。当时活跃于雅典的“智者”提倡“人是万物的尺度”,认为真理、逻辑准则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发展为不分是非、唯利是图的诡辩,这使苏格拉底十分厌恶。为此,他清晨到广场散步、做体操,哪里人多,就到哪里去,围绕正义、自制、勇敢、美德等等话题,找人对话,谁爱听都可以(并不像智者派那样以教谋生),在对话中,迫使他人发表自己见解,把陈腐之见拖出来给以曝光,使自以为知者知其不知,自以为不知者知其所知;同时,也发现自己的无知。苏格拉底自称是“撮合者”,他把人们拉到一起,让他们论辩,在论辩的过程中诞生了真理。对于这一真理而言,他称自己为“接生婆”,帮助真理诞生,由此,他又称自己的方法为“助产术”。在“苏格拉底对话”中,真理不是产生和存在于某个人的头脑里,而存在于人们之间,存在于他们的对话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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