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主义:从古典到现代的嬗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海涛,1973年生,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东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系讲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共和主义是人类政治思想史中一个古老的伟大传统。通过对古典共和主义的思想纲领的历史梳理与逻辑归纳可知,古典共和主义的核心理念在于其“混合均衡政体”思想。与从古典共和主义到现代共和主义嬗变的紧密联系的四大价值取向是:从贵族共和到民主共和;从直接民主到代议制民主;从美德共和到制度共和;从混合均衡到分权制衡。这种转变是和基于个人权利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密切相关的。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在当今政治哲学的语境中,“民主”一词获得了某种支配性的话语权,其价值内涵也渐趋泛化,它几乎成为了“一种宗教、一种政府形式、一种哲学、一种生活方式”。随着民主主义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共和的维度常常或被淡化、遗忘或与民主等同、混淆。相对于有关“民主”、“宪政”、“法治”等问题的著述,学界专门论述“共和”问题的论文、专著尚不多见。事实上,作为政治思想史中一个古老的伟大传统,共和主义有着极其丰富的历史线索。肇始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罗马时代,共和精神的传承发展与共和制度的延续变革共同构成了共和主义的丰富内涵。本文试图通过对共和主义思想纲领的历史勾勒与逻辑分析,尽量厘清共和与民主之间的关系,以对共和理念挈名索实,正本清源。

      一

      从词源学的意义考察,相对于“私人事务”(res privata),共和国(republic)一词来自于“公共事务”(res publica),其本意是指不同于公民在家庭生活等私人生活领域之外的公共事务领域。就最基本的意义而言,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这一术语是与君主制相对而言的,共和国家的统治原则上是由公民为着共同的善所从事的一项共同事业(公有物),而传统的君主则对其臣民拥有个人权威,并像对待私有财产一样统治其王国。”①按照我国政治学者刘军宁的理解,理想型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这就意味着政治权力对全社会平等开放,意味着不得有世袭的、独占的、不可让渡的权力,意味着联合执政、共同执政,而非一人一派大权独揽。相对于君主和独裁者的“家天下”、“私天下”,共和要求的是“公天下”。此外,共和还意味着用和平而非暴政、以理性说服而非武力征服的方式参与和处理政治事务和政治纠纷。②

      作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中一个古老的伟大传统,共和主义思想的最早源头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人本主义”(civic humanism)思维模式。柏拉图晚年从哲学王政府的尽情冥想中回到现实中来,认为切实可行的最好政体是将君主制的智慧和民主制的自由结合起来的政体。③柏拉图的这一思想对亚里士多德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亚氏看来,适合于一般城邦的最优秀政体是共和政体。他说:“显然,混合了其中两项要素——富人与穷人——的政体应该说是共和政体。”④在其中,权力不专属于任何一方,各种因素通过混合而达到一种有益的平衡。并且,混合得愈好,“愈是融洽,这个政体就愈能持久”⑤。后经古罗马政治思想家们的传承与创制,共和主义政治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波利比阿研究历史发现,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等每一种政体都会走向败坏导致动荡,陷入一个取代另一个的循环之中。他认为“最好”和“最稳定”的政体,是这三种成分适度结合起来的政体。西塞罗沿袭了波利比阿三种政体相互循环的思想,他对这种适度混合起来的政体称赞道:它融汇了“君主对臣民的父爱、贵族议政的智慧和人民对自由的渴望”。并且,西赛罗还将其对这种政体的推崇与热爱落实到了诸如“分权、法治、公职选举与任期制”等具体的制度设计层面。⑥

      中世纪以降,共和主义政治思想基本上为经院哲学所淹没。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伴随古典人文精神的复苏,共和精神才得以回归。意大利的马基雅维利堪称这个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共和思想家,在其著述中,“混合政体”(mixed constitution)、均衡政体(balanced constitution)就是共和政体的代名词。尔后这股思潮于17、18世纪转移至英国,为哈灵顿、弥尔顿与西德尼等人所承继而成为当时对抗王权思想的核心论述主张。上述思想家们被昆廷·斯金纳称为“新罗马共和理论家”(neoroman theorist)。继英国之后,共和主义的理念也造就了18世纪末美国独立建国的精神理据。

      通过以上对共和主义思想纲领初步的历史归纳分析,我们的初步结论是,在古典共和主义者看来,人类所能构建的最好的政体应当可能的形式是同时兼具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三者好处的混合均衡政体(mixed balanced constitution),即共和政体。其根本精神在于把领导决断、精英统治和大众民主三者进行混合,由社会几个基本成分共同组成政府,从而兼顾国家各阶层的利益,做到尽可能的公正。譬如古希腊的斯巴达、雅典等城邦共和国、古罗马共和国都是备受古代思想家称赞的“混合均衡政体”的典范。其中斯巴达有两个国王,他们主持城邦的会议和祭礼,负责对外战争;由28名60岁以上的贵族组成的元老院,这是决策立法中心,并有权监督国王;还有全体成年男性公民参加的“公民大会”,他们负责选举官员,批准元老院提案。类似地,罗马共和国的主要政府机构组成有元老院、执政官和民众大会:元老院是最高决策机关;执政官是国王的替代物,行使军事、行政、司法权;民众大会选举执政官等官员,其中的平民大会后来还取得了通过与元老院决议效力相等的议案的权力,加强了民主成分比例。此外,还有专门的保民官,可以否决执政官侵犯平民利益的政令。

      从以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作家的经典论述中,从斯巴达、古罗马等共和国的政治实践中,我们可以说古典共和主义的精髓就在于“混合均衡政体”思想。其基本观念和精神可以概括为共有、共治以及和平、平衡。共有,即国家不得成为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私产,不得成为任何个人、集团、阶级压迫其他个人、集团、阶级的工具;共治,即社会各成员、各集团、各阶级都享有参与政府的权利,平等地得到政府的保护与服务。和平、平衡,即各个成员、集团、阶级放弃暴力和强权,依照正义的程序,平衡彼此的利益,通过商议与妥协的方式解决彼此的利益和趣味冲突。其中,共有是共治、和平、平衡的逻辑前提,共治是共有的政治保障,没有共治便不会有持久的共有与可欲的和平,和平与平衡则是实现共有与共治的路径依赖。自此,推崇混合均衡政体一直是西方古典政治思想不息的主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