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球政治对民族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冯向辉,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南京 210097;   冯向辉,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哈尔滨 150001   冯向辉(1963- ),女,吉林榆树人,编审,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法治政治、法制现代化研究。

原文出处:
学习与探索

内容提要:

全球政治是一种与传统国际政治截然不同的政治形式,它的主要特征是政治主体多元性、政治问题广延性、政治权力分散性、政治规制合法性和政治过程妥协性。全球政治对民族国家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它促使各民族国家政治价值普适化、政治模式多样化、政治运行法治化和政治主体合作化。在全球政治背景下,民族国家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实际上也加快着整个世界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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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D6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462X(2006)04-0007-07

      随着经济全球化向政治层面的渐次推进和二者的整体互动,国际政治开始向全球政治① 嬗变。全球政治实质上是全球化在政治层面对国际政治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虽然人们通常把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看作全球化运动的开始,但考虑到政治因素的影响结果,应该说直至20世纪90年代人类才真正步入全球化时代。在全球政治的冲击和影响下,民族国家主权失去了往日的绝对性,国界也不再清晰可见。但是,民族国家在政治发展、尤其是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仍然发挥着主体作用。正确认识全球政治对民族国家政治民主化的影响,有利于学术界对民主政治问题的深入思考,也有利于中国政府制定正确的政策和策略,从而主动地掌控和利用全球政治的影响,促进政治发展,维护政治稳定,实现政治安全。

      全球政治的含义和主要特征

      全球政治是一种与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国际政治截然不同的政治形式,它使政治关系在空间上获得扩展、在时间上获得延伸,使政治权力和政治活动跨越现代民族国家的界限而向全球弥散。正如赫尔德所言:“‘全球政治’作为一个术语,非常形象地描绘了政治关系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扩展与延伸,以及政治权力和政治活动跨越现代民族国家的界限、无处不在的这样一种现象。”[1] 69全球政治作为对传统国际政治的发展,具有自身的一些特征,但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五点:

      1.政治主体的多元性。国际政治(即国家之间的政治)仅以国家为主体,但“全球政治舞台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多头政治的‘混合主体体系’”[1] 69。在这一体系中,政治活动的主体除国家之外,还有国际机构(如联合国)、区域性政治组织(如巴解组织)、政府间组织(如北约)、非政府组织(如国际工会联盟ICTN)、跨国压力集团和多国公司等。这些非国家主体就关涉全人类共同利益或相关利益的重大问题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共谋发展。

      2.政治问题的广延性。国际政治问题通常局限在领土、战争等安全和军事问题上,但全球政治除此之外,还包括经济、社会、生态等问题,诸如南北经济差距、粮食缺乏、能源危机,人口爆炸、难民与失业、走私与贩毒、传染病、非法移民、国际人权与民族主义、国际恐怖活动,生态失衡、环境污染、宇宙开发与海洋利用,等等。这些问题都是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分歧的跨国界、跨区界的普遍问题,而且只能靠全人类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3.政治权力的分散性。国际政治权力建立在民族国家的政治统治与管理之中,集中在主权国家之手;但全球政治权力来自全球治理② 机制,分布在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民族国家与国际社会等各个领域之内,掌控在多元政治主体手中。全球治理是一种多层次的治理,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国家中心治理、有限领域治理、网络治理,但其中最具有效性的治理模式是多元多层合作治理模式[2]。多层治理的合法形式使政治权力从民族国家向上、向下和平行分散,而政治动员、监督、决策和跨国管制活动组成的网络的急剧发展又极大地扩展了政治活动和政治权力行使的范围。

      4.政治规制的合法性。全球政治规制是调节国际政治关系和维护世界政治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它以人类的共同利益为价值依归,倡导法治、政治责任、社会正义、人民自决等全球公民道德准则,因而和传统政治中的规则相比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同,并被赋予国际法文件的形式,如所有跨国性的条约、协定、议定书、协议、公约等。所以这里的“合法性”既有政治学意义上的忠诚度要求,又有法学意义上的制度化、法律化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向政治层面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全球政治规制被“硬化”——合法化。

      5.政治过程的妥协性。传统政治的运作过程与国家主权的绝对意志和强制力相伴随,全球政治则是跨国决策活动以及国际协调和合作过程。跨国界、跨边界政治问题的存在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困难的增加,使各国命运与前途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了共同的目标,各政治主体在相互尊重对方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和协商交流信息、增进理解、达成妥协、形成共识,从而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正如赫尔德所言:“要避免生态危机,管理当代全球化进程导致的广泛的社会、经济以及政治错位,需要合作精神,其基础是协商、透明以及负责的原则。”[1] 617

      在全球政治的巨大冲击下,现代民族国家的主权有了新的变化。现代民族国家是“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律、统一的民族阶级利益和统一的关税的国家”[3],其合法性根据是民族公意,其本质属性是主权。主权,在国际法上是指国家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包括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属地优越权和属人优越权)和对外的独立权(自主和平等权)。它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排他性,是不受分割和限制的。主权的独立、平等和民族自决曾是国际社会通行的一项基本准则。③ 然而,全球政治的多元主体、广延的问题阈、分散的权力和权威、全球通行的法律规制以及平等对话的运作机制限制了国家权力的发挥,使国家主权不再具有绝对性,国界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国家地位和职能的下降已经不可避免。尽管如此,就现实的经济和技术条件而言,民族国家依然是国际社会的基本政治单位。在加强主权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方面,民族国家为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在国际上坚持主权平等,在国内反对国家分裂;民族国家为取得最大化的国家利益,自主限制和让渡主权。不言而喻,全球政治对民族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影响是深刻而强烈的。它已经成为民族国家政治民主化实践的时代背景和重要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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