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理性到宪政理性:一个政治文明演进路径的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海涛,郭家瑜,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系。(南昌 330047)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本文从宪政的视角考察了政治文明的演进路径。认为政治文明开始于人类建立了政治理性之后,即建立了政治对人类自身及其分散的强力的控制与垄断权,以此来建构秩序的理性,政治理性使得人类文明的发展与创造有了基本的秩序前提。而政治文明的持续健康的自然生长并不仅有人类的政治理性就能自足。宪政理性的建立就是为政治自身建立理性的标尺,以成就政治文明的持续健康生长。在政治为人类文明提供了理性的发展基石之后,宪政成就了政治的理性。因此,宪政带来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的范式追求,其基本洞见是,宪政疏通了政治的理性,从而增加了政治国家构建秩序的能力。从政治理性到宪政理性是政治文明持续健康生长的必由之路。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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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O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6)06-0018-04

      文明是人类对自身野性的控制与克服而产生的物质与精神的结晶。政治文明就是着眼于人类必须生活于一个共同的社会共同体这一物质与精神的前提,来建设和积累人类关于自身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的秩序与强制(权力)之间合理关系的意识的、制度的以及行为的理念①。政治以秩序为目的,以强制为手段,其特性就是对武力的垄断使用,以使人类的暴力野性因有政治的“驯服”而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人类的社会生活得以存续。政治也因此成为人类文明中很重要的一员。但政治本身也以暴力强制为手段,并不是天然地就成为人类文明的护卫天使,而是天生地“与魔鬼签订了契约”(韦伯语),随时可能对人类文明造成伤害。因此,政治文明应有其自身的“题中之义”:即政治垄断和驯服了一个个分散的“暴力”,但政治自身的“暴力”又如何来驯服?所以,政治文明的演进路径就是通过政治的统一性来获得对暴力的垄断使用以成就其政治理性,然后再由宪政来对政治自身“暴力”的控制与疏通来成就其宪政理性,政治文明因而得以持续健康地生长。

      一、政治理性:通过政治获得秩序的理性

      政治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对人的野性的控制和对人的暴力倾向的驯服。对人的控制与驯服可以通过“人心”去做到,也可以通过外力来完成。前者可以看作就是宗教和道德的权力,后者集中地体现于政治的权力。从人类文明发展的路径看,政治本身不断地在追求自己的独立性。它从宗教中、经济中以及道德中逐渐分离出来,并且不断寻求自己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力求以自己的方式来提供人类的秩序和解决人类的问题。政治以秩序为自己的目的诉求,以权力(权威)为自己的方法诉求,回过头来又整合宗教的、经济的以及道德的和社会的资源为己所用。而以政治发展的路径来审视,政治经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一个是政治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包括对宗教的、道德的、经济的以及文化的和市民社会的控制权。其目标就是获得政治对社会的统一性和普遍性的权力影响。政治往往是通过国家这个载体来表达自己的意志。通过对国家意志的解释权和执行权,政治对其社会成员的内部利益与观念的矛盾进行调适与平衡,对外部的损害进行保护,以此来确立国家的权威性和神圣性。这样,通过国家这个政治的载体,政治获得了现代社会的中心地位。这是政治文明发展的第一阶段。另一个就是社会对政治的“反抗”与“矫正”。这是西方近代政治发展的主题。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发展,政治权力已经完成了对社会权力的整合,成为了一个垄断性的权力。此时,政治发展所出现的一个明显转向就是,个人自由与个人的社会权利成为关注的重心。限制政治权力,保护个人自由,对政治进行控制与驯服,成为近代政治发展路径的中心词。这是政治文明发展的第二阶段。

      在政治文明发展的第一阶段,国家权力是政治发展的中心,即国家权力不断整合社会其他权力(宗教的、宗族的、其他社会集团的权力)而成为一个统治区域的垄断性权力。这个阶段的重点是政治通过国家权力对其他权力的征服来建立自己的理性,即为人类的社会存在与发展提供秩序。此时的政治(我把它看作秩序的理性工具)可能是血腥的(通过战争),可能是专断的(通过权力垄断),也可能是“不择手段”的(它的历史性和非道德性),但从人类的文明发展来看却是秩序理性的建立与文明进步的前提。因为它征服了人类一个个原来分散的暴力野性,而使得人类在政治的这个理性之下,过一种文明的人类社会生活。霍布斯就这样描述前政治状态:“在没有一个共同权力使大家慑服的时候,人们便处在所谓的战争状态之下。”②这是“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③。所有人都惶惶不可终日,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自己的生命和财产被人以暴力剥夺。因此,“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④

      而为了摆脱这种状态,过一种安全文明的生活,就必须把一个个分散的暴力交给一个大家都慑服的共同权力来“管理与驯服”。霍布斯找到了“利维坦”来实现这个共同权力:“每一个人都承认授权于如此承当本身人格的人在有关公共和平或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或命令他人作出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像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在拉丁语中称为城邦。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Leviathan)的诞生,——用更尊敬的方式来说,这就是活的上帝的诞生;我们在永生不朽的上帝之下所获得的和平和安全就是从它那里得来的。”⑤

      因此,政治理性最后要实现的,就是“每个政府都能对其所有臣民专断地强加法律,每个国家必须有一个最高的统治权,无论它是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还是混合制。每个国家的全体臣民都受政府制定的法律的约束”⑥。只有这样,人类才有建构秩序与积累文明的前提,尽管它的体现可能是一个垄断性、统一性的强力,但对于人类文明来说,却是一个必要的和理性的基石。

      二、宪政理性:为政治建立理性

      政治对人类来说,可以说是“必要的恶”。但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判断。因为人类本质上并不是一个道德的存在,而是人类物质生命的存在。只要人类总是生活于一个资源稀缺的世界里,人类就不可能是一个纯粹道德的存在。认识到这一点可能是我们认识政治作为一种理性的重要前提。因为,政治理性提供的是秩序,即人类对社会资源的获取与争夺所必要的秩序,可以避免人类的自相残杀、弱肉强食所带来的整体不道德状态。即政治理性所关注的并非人类个体的不道德(小恶),而是失序给人类整体生存带来的不道德(大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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