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6)05—0065—07 一、政策动员 动员(mobilization)是“一个社会行动者有意识地在一个总体人群的某个亚群中创造共意的努力”①,“就是一个虔诚的高度投入的积极分子(或一小群积极分子),是如何把一大群具有同样利益但却不如他们虔诚和投入的人们动员起来加入集体行动的”②。实际上,动员是一个国家的政党或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发展目标,组织社会力量,发动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活动过程,是把社会发展目标转化成社会行动的过程。所谓政策动员就是政党或政府就某个政策议程或某项政策,通过动用一定的公共资源,发动社会各界、各阶层的广泛参与,从而获得社会其他成员支持的过程。政策动员的功能主要是整合社会力量、促进公众参与、调适社会心理以及维持政治稳定。从动员技术上来看,中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过程中几乎所有的政策,包括人事档案制度在内,他们既从社会运动中产生又在社会运动中推行。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要进行彻底的革命并确立现代化的政治体制,就必须首先制定基于政权生存的维护型政策,并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从而瓦解传统社会的政治运行机制。有学者认为,一场全面的革命包含三个层面:(1)对现存政治制度的迅速破坏;(2)将社会各利益团体和政治力量动员到政治圈之中;(3)建立新的政治制度。③ 共产党政权建立之后,首先着力解决的是确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同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按照毛泽东的指示,革命胜利以后,新生的共和国政权所要贯彻的阶级路线是“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其他劳动群众,争取知识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民族资产阶级分子及其代表人物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使他们保持中立”④。 建国初期,为了镇压国民党反动派的残余势力,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批示了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7月23日公布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从1950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镇压反革命的运动。运动的重点是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1951年2月21日,经中共中央提议和批准,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就如何处理反革命问题作了明确的全面的规定,使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有了法律的武器和量刑的标准。由此,“镇反”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大规模杀、关、管国内敌对分子,运动要求政府彻底肃清一切“反革命”,即对现行“反革命分子”进行严厉镇压,对历史上有过“反革命”行为者追究惩罚,对有恶行者治裁,对已经坦白登记没有明显劣迹者集中进行思想改造。在长沙,浏阳县反革命派组织“湘东反共救国军”12名首犯,长沙市恶霸把头杨桂林、甘子宪,中统特务柳森严等一批重要案犯被处决。⑤ 这些“反革命分子”被处理以后,革命任务和社会管理也并未完成,因为: 当这些人被逮捕、判刑之后,对于新政权来说,更加危险的显然已经不是他(她)们了,而是另外一些尚未被发现,或尚未暴露出真实面目的隐藏得更深的敌对分子。注意到“杀”“关”“管”的数量有限,还有大批公开的和隐蔽的有政治问题的分子继续生活工作在社会人群当中,新政权不能不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监管形式。这就是建立细致的政治人事档案,以便于严密监控。还在1951年秋天,有关部门就已经明令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从政治上依据危险程度加以分类,并据此建立最初的政治人事档案了。这一作法,无疑是此后日益流行的将人按照“出身”、“成份”、“个人历史”和“社会关系”,划分成“黑五类”或“红五类”的滥觞。⑥ 1951年依照建立政治人事档案的要求所做的分类,却大多并不是公开的,而是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掌握的。但它同样具有“建另册”的性质。被列入这一类档案的人员,事实上也被以另一种“五类”⑦ 的形式归入了需要内部监管的范畴。随着人事档案制度的初步建立,因“镇反”而广泛推行起来的“管制”政策而渐成风气。被管制者是被免除了刑事处分的,但是,他却依旧要被剥夺大部分公民权利。被管制分子还要接受公安机关和周围人的全面监督与看管之下,并随时可以被执行管制机关处以劳动改造或思想教育的惩罚,从而始终处于政治的高压之下。在镇压反革命形成高潮后,1951年5月,党中央及时决定立即实行谨慎收缩的方针,集中力量处理积案。在处理中,强调要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而不轻信口供,反对草率从事,反对逼供信,坚持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即“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着重打击那些罪大恶极、为人民群众十分痛恨的反革命分子,对罪行较轻、愿意悔改的反革命分子采取从宽处理的方针。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到1951年10月基本结束。 与此同时,把体制外的知识分子和文化人改造成体制内文化人的思想改造运动也蓬勃开展起来了。在原有的阶级词典里,只存在一个资产阶级,即经济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在1960年代,政治上层建筑的意识中出现了两个资产阶级,即经济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和思想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思想改造运动的目的就是要铲除思想上的资产阶级,明确知识分子在思想意识形态上必须由体制外演变成体制内,必须认罪忏悔、“脱胎换骨”,才能被新社会所接受。在思想改造运动前后的一段时期内,特别是在1951年思想改造运动展开之后,占据中国知识分子当中绝大多数的体制外文化人和知识分子几乎都撰写了以批判和反省为主的自传、感想、汇报、交代、检讨、揭发等各类材料。这类检讨性文字,通常是先批判自己在1949年以前的经历,接着谈论1949年以后本人思想的转变,最后表示思想改造的决心……这些文字都对作者过去的经历、立场、思想,特别是学术成就与教学活动,几乎采取了全盘否定的态度,特别是批判了自己亲美崇美的思想。至于普通人物写的这类文字,有的送交组织并存入本人档案,有的甚至要在工作单位里宣读甚至张贴。⑧ 尽管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仍然在科技、文教、卫生等领域谋生,但这些部门里的每个机构实际上都机关化、行政化了。所有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的身份也由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实际上变成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家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