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的民主

——麦克弗森的参与式民主思想

作 者:
陈尧 

作者简介:
陈尧(1972- ),男,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比较政治系执行主任(上海 200030)。

原文出处: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20世纪最重要的民主思想家之一麦克弗森总结了近代以来西方社会出现的三种民主模式即保护式民主、发展式民主、均衡民主之后,指出西方自由主义民主的根本缺陷在于资本主义社会所赖以存在的道德基础——占有性个人主义。继而,麦克弗森倡导一种参与式的民主模式,主张将代议制民主、竞争性政党制度与民众的直接参与结合起来,将直接民主广泛运用于政治、社会和经济领域。在他看来,只有这样一种政治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民主的最大价值。但是,麦克弗森没有提出一种政治改革的实践主张,因而其理论具有明显的乌托邦色彩。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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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12)05-052-(10)

       在当代西方民主思想中,麦克弗森(C.B.Macpherson)的民主理论可谓独树一帜,既受到自由主义者的关注,也受到马克思主义者的推崇。作为参与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理论的重要代表,麦克弗森主张公民直接地、不断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将民主从对选举的定期参与扩大到对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领域的参与。公共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直接参与,能够弱化人们对权力中心的疏远感,强化人们的政治责任感,培养人们对公共问题的关注,有助于形成积极的、对政治事务具有敏锐兴趣的公民。但是,麦克弗森没有像柯尔(G.D.H.Cole)那样完全否定代议制,而是主张把代议民主、竞争性政党制度与民众的直接参与结合起来,提出了一种折中的参与式民主模式。

       一、历史上的民主模式

       与大多数民主理论家的看法一样,麦克弗森认为近代以来较早出现的民主模式是自由主义民主。为了区别于当代的自由主义民主,麦克弗森将这种早期的自由主义民主称为保护式民主(protective democracy)。自由主义民主理论的倡导者边沁(Jeremy Betham)和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将他们的理论建立在资本主义市场社会以及古典政治经济关系的假设基础上。他们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提出了一种人性模式(作为效用的最大化者)和社会模式(具有冲突利益的人群的集合),并以此为前提来解释政治现象。功利主义的基本假设是:每个人为了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限制地使自己的幸福或效用最大化;由此导致与其他人的利益产生冲突;社会是由不断地攫取权力、以他人为代价获得利益的个人所组成。对个人而言,寻求最大的幸福被归结为获得最多的物质或权力。在资本主义市场社会中,担心饥饿而非获得的希望(hope of gain)成为普通人劳动的动力;大多数人从来不会仅满足于生存的状态;对于较为幸运的人而言,获得的希望是生产效率最大化的充分动力;获得的希望要成为生产的动力,就必须绝对地保护财产。①这样,对财产的保护超越平等的原则成为最高原则。可以看到,在资本主义市场社会中,个人无限地利用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但是,麦克弗森指出,边沁理论的最大问题在于,财产保障能够使生产效率最大化,使不平等永久化,却不能产生效用或快乐的最大化。边沁误解了两者的关系,将财产的最大化等同于效用的最大化。②与这样一种功利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体系,就是一个公民具有投票权的体系。边沁主张公民投票权逐步扩大,因为防止政府损害大多数人利益的唯一办法就是人们频繁地更换管理者。通过不断地选举,政府的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而非管理者手中,这样就会提高所有人的幸福。这种由公民通过投票来确保统治者维护自己利益的民主模式就属于保护式民主。③

       詹姆斯·密尔对普遍的公民投票权原则作了最有力的辩护。詹姆斯·密尔对人性的假设与边沁相似,他认为,无投票即无权力,无权者将受到有权者的压制,为了保护自己,每一个人都需要投票权。与边沁一样,詹姆斯·密尔关于公民投票权的观点也是复杂的,既允许普遍的公民投票权,又主张对某些阶层或群体实行政治排斥,排除一部分人的投票权。边沁和詹姆斯·密尔均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使每一个人都能依据功利最大化原则来实现自己的利益,民主政府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将他人干预或妨碍他人的现象减少到最低。麦克弗森指出,这种保护式民主的根本性缺陷在于“没有对民主的热忱,也没有形成一种道德上变革力量的理念;它只是为了治理本质上是自利的同时也是相互冲突的个人(被假定为个人利益无止境的追求者)的一个逻辑结果”。④这样一种民主观念仅仅维护了狭隘的个人权利和利益,对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并无多大帮助。

       19世纪中期以前,民主制度的基本假设建立在自利的个人和市场社会基础之上,公民通过投票可以防止统治者压制被统治者。19世纪中期后社会发生了两个明显变化:一是工人阶级逐渐被看作对社会财富的增长构成威胁;二是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日益恶化。⑤这一状况连自由主义者看来在道德上也是不可接受的,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民主模式。麦克弗森将随后出现的民主模式称为发展式民主(developmental democracy),其代表包括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麦克埃弗(R.M.MacIver)、杜威(John Dewey)等。

       约翰·密尔与边沁最大的区别是对民主政治目的的认识,他没有忽视公民投票权的保护性功能,肯定人们需要保护自己以制约政府的观念。但是他看到了一些更重要的东西,即人类改善自己的机会。在约翰·密尔看来,民主体系是改善人类的必要而非充分的条件,是所有社会成员自我发展的基础,民主体系能比其他政治体系更好地促进这种发展。这一理解的核心在于有着与保护式民主不同的关于人的假设。在发展式民主模式中,人是一种可以发展自身能力的存在,人类生活的目的就是发展这种能力。与保护式民主模式将人理解为消费者和剥削者不同,发展式模式将人看作是能力的发展者和使用者。好的民主社会就是促进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民主使人变得更积极、更有能量,它推动人们在知识、道德、实践方面均有所提高。⑥

       麦克弗森认为,从道德上讲,约翰·密尔的民主理论是一种十分理想的民主模式。与保护式民主相比,它具有一种人类可以改良社会以及社会能够实现自由和平等的道德视野。而且,麦克弗森也赞同约翰·密尔关于人的基本假设,并将其作为自己民主理论的出发点。但是,约翰·密尔受到一个基本问题的困扰,即人的平等发展与权力、财富的阶级不平等现实之间的冲突。⑦约翰·密尔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不平等的客观性,认为这与发展式民主是不相容的,但是他认为阶级不平等是偶然的、可以弥补的。密尔在这一问题上陷入了矛盾:一方面,一人一票的平等参与原则是发展每个人自身能力所必需的;另一方面,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之间存在着对立。由于工人阶级人数众多,一人一票意味着阶级立法,自私、短视行为普遍,从而有损其他阶级的利益。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防止人数众多的阶级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主导立法过程。约翰·密尔的做法就是为人数少的阶级建立一种复数投票机制,使得没有哪个阶级能够在立法活动中强加阶级立法。⑧对此,麦克弗森指出,密尔的民主模式实际上比自由主义模式还倒退了一步,因为后者至少在原则上规定了一人一票。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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