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 政治发展是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发展变迁过程,是存在于人类政治生活始终的政治现象。而作为政治学研究领域的政治发展研究,则是兴起于20世纪50、60年代的美国,在比较政治学内开辟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狭义的政治发展研究所关注的主要是亚洲、非洲和拉美一些摆脱殖民主义枷锁的新兴独立国家的政治进程,研究这些国家由传统政治体系向现代政治体系的变迁,并形成和发展出自身的一套理论范畴和研究方法。政治发展研究的兴起反映了现代政治学和现代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还不到十年时间,对政治发展研究的批评就已经堆积如山。美国的霍华德·威亚尔达教授对此列举了12种,其中主要有:用作政治发展研究方法的模式变量或功能范畴与那些在发展中国家进行实地研究的学者们所发现的该国政治现实毫无关联,而且这些理论模式有失公正并带有西方种族中心主义的色彩;发展的范畴、增长的阶段和相关的过程主要是套用了西方发展的经验,而不是从发展中国家归纳出来;对发展中国家所特有的、并有着积极功能的文化、社会习俗及传统制度进行诋毁,然后将西方的制度和实践强加于其上,结果带来的是冲突、流血事件;而且20世纪中后期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国际背景与19世纪早期一些欧美国家开始其上升过程的国际背景也不尽相同。(注:参见霍华德·威亚尔达:《比较政治学导论:概念与过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pp.63-67)这些批评表明,以西方的政治模式为标准来衡量和指导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发展是不合适的。 不仅如此,研究者们也没有给出政治发展的精确定义,导致这个术语事实上有很多不同的含义:有人认为政治发展意味着政治系统职能的更大分化和专业化;有人认为政治发展意味着利益集团、政党、官僚等机构的增长;还有一些人将政治发展和民主化等同起来;美国政府还出于美国外交政策的考虑在大力资助政治发展研究时,有倾向性地将稳定性、反共产主义以及民主化等等因素都纳入政治发展含义之中。政治科学家卢西恩·派就曾经列举了该术语的20多种不同用法。(注:参见霍华德·威亚尔达:《比较政治学导论:概念与过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p.62)实际上,政治发展的每一种定义都包含着一套定义者自己衡量一国政治发展的标准,定义的纷杂状态说明人们关于政治发展还缺乏一套公认的普适的衡量标准。 可以用以下标准来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国民人均卡路里消耗量、与第一经济部类(农业)相对应的第二经济部类(工业、建筑业)的劳动力标准来衡量所占的比重或者第三经济部类(服务业、信息业)的劳动力的比例;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或社会现代化)可以用识字率、正规教育的普及程度与平均期限、城市化的程度等标准来衡量。而在政治发展方面,还没有找到一套普适的衡量标准能够让人们知道一国在政治上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而且或者能够让人们对各国之间的政治发展程度进行比较。 仅仅聚焦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兴独立国家的政治发展研究尚且不能找到一套普适的衡量标准,进而对于“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注:虞崇胜:《政治文明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p.123)的政治文明要找到一套普适的衡量标准难度会更大,因为政治文明所涵盖的是人类社会整个发展历程和所有曾经出现过的或现存的国家的政治状态,包括一国政治历史的纵向比较或所有各国相互之间的横向比较。 以研究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发展而闻名于世的美国政治科学家亨廷顿的观念转变不仅体现了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衡量标准的混乱状态,同时也反映出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衡量标准的复杂性和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他在1968年出版的《变迁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曾把重点放在政治稳定的问题上,因为他当时认为对那些正在经历着迅猛的社会、经济变革而灾象丛生的国家来说,“政治秩序是一件好事。”(注: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三联书店1998年版;)(p.1)“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它们政府的形式,而在于它们政府的有效程度。有的国家政通人和,具有合法性、组织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另一些国家在政治上则缺乏这些素质;这两类国家之间的差异比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之间的差异更大。”(注: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三联书店1989年版;)(p.1)但是,他于1991年出版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一书,则把重点转向民主化问题,因为他相信民主自身(亨廷顿在这里所指的民主是熊彼特提出的程序性民主)是一件好东西,“它对个人的自由、国内的稳定、国际的和平和美国有正面的后果。”(注: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三联书店1998年版;)(p.3)很显然,政治稳定和程序性民主是有着某种联系的,但它们又是两个不同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衡量标准,在实际政治动作中两者为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所指出的是不同的前进方向。 需要强调的是,确定一套科学的政治发展和政治文明的衡量标准,既是一个政治学上的理论问题,也是一国政治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对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实践会产生巨大的引导作用。如果通过深入研究和广泛宣传让全社会对某一衡量标准达成共识,它将形成一种潜在的凝聚力,推进政治生活朝着科学的文明的道路前进。 从当代中国政治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来看,也曾出现一些评价和衡量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标准,先有邓小平提出的用“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p.372)来判断改革开放的是非得失;然后有江泽民提出的要在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p.577);再有胡锦涛提出的将“三个为民”(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注:胡锦涛:“在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4年8月23日;))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者论述角度和方式有别,但其中都贯穿着一条主线,这就是如何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如果能将这条主线加以量化并作为我国政治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衡量标准,必将对我国政治理论的发展和政治实践的进程产生强有力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为衡量政治决策是否科学、政府行为是否合理、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提供科学的和可操作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