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自白诗:一个跨文化互文性个案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晓红,荷兰莱顿大学文学博士,深圳大学文学院讲师。(广东 深圳 518060)

原文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批评家普遍认为,“自白”文学是一种暴露真实生活经验的文学表达,强调文学对现实生活的写真和模仿。如果偏离这种主流的阅读经验,把注意力转向诗歌文本对前文本的重写,采用文本分析和互文理论相结合的方法来挖掘中美自白诗的审美潜质,审视其在中国的接受,就会发现中国诗人在题材和风格方面的共同偏好如何机缘巧合地促成中国“自白”诗的形成,而诗评家把自白标签任意地贴在女诗人身上的做法是不妥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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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方的自白文学已有1500年之久的历史。它反映了西方文明从宗教统治逐步走向世俗化和现代性的历史进程。而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自白”文学形式却一直处于被压抑、缺席的状态。20世纪初期西方文学的大量涌入刺激了中国“自白”文学的复苏和兴起,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自白才发展成一种自足的文学形式。中国当代“自白”诗的出现发生在美国自白派被批评家命名的25年之后。1981年权威诗歌杂志《诗刊》刊登了罗伯特·洛威尔的两首诗。此后,大量有关美国自白诗的译介进入了各种官方或非官方的流通渠道,四川省的非官方诗坛犹显活跃。对于正在极力摆脱极“左”意识形态束缚的中国诗人们来说,普拉斯诗歌的适时而至,着实令他们眼界大开。四川诗人翟永明受到普拉斯的影响,创作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女人》组诗。1986年《女人》的正式出版吸引了大批的模仿者,由此引发了一场“普拉斯风暴”或曰“黑色风暴”。基于此,评论家们随意地给中国女诗人贴上了“自白”的标签,贬损女诗人的创造力。本文讨论的文本不局限于那些被贴上了“自白”标签的女性诗歌,由男诗人书写的、含自白特色的诗歌也被纳入本文的视野。

      自白文学的历史性与审美反思

      制度化忏悔和世俗化自白源于一种渴望释放的心理诉求。制度化忏悔指存在于见证人(如:神父)和自白者(如:信徒)之间具有等级色彩的教堂行为。世俗化自白,即教堂之外公开宣泄失望、愤怒、恐惧以及内疚等个人情感的行为方式。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是宗教忏悔走向世俗化的两大关键参照点。兴起于15世纪的文艺复兴结束了教会凌驾于国家和个人之上的中世纪历史,促成天主教与新教的分道扬镳和政教分离。300年后,弘扬个体判断和个人理想的启蒙思想家、活动家使个体从权威中解放出来,世俗化进程往前迈出一大步。西方世俗化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关涉种种社会、文化实践活动。该话题远远超出了笔者的研究范畴。

      西方自白文学可溯源至公元397年。圣·奥古斯丁经历了一次精神流浪,或曰“精神上的奥德赛”。他年少轻狂,放纵情欲,沉沦于摩尼教,迷恋于荣耀,苦研新柏拉图神秘主义,直至完全信仰上帝。奥古斯丁的言说者“我”在唯一的听众“上帝”面前忏悔,在他眼中上帝是“快乐、荣耀、信心的源泉”[1]。如果说奥古斯丁的忏悔者旨在灵魂的净化与救赎,那么18世纪哲学家、思想家让·雅克·卢梭则把忏悔当作哲学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卢梭揭露皮肤深处和表层皮肤之下的事物,反映人类存在与人性的冲突。卢梭的《忏悔录》是一部惊世骇俗的自传,后世的读者和作家喜欢它,为之感动,为之震撼,却又被它深深地刺痛。

      西方“自白”浪潮此起彼伏,绵延不断。在刘再复和林岗的研究框架中,忏悔和自白互为同义词,共同指涉世俗意义上以忏悔和自白为言说方式的文学作品。他们把自白文学大体上分为4种:一是自传,作者本身为自白者,如阿尔弗雷特·德·缪塞的《一个世纪儿的忏悔》(la Confession d' un enfant du siècle,1836);二是作者以主人公的名义进行自白的传记小说、诗歌或戏剧,如詹姆士·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画像》(1914);三是主人公进行自白的非自传性作品,如艾米莉·左拉的《克劳德的忏悔》(Ld Confession de Claude,1865);四是无自白主题或自白者的作品,但自白色彩隐含其间,如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和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1868-69)的部分章节[2](PP60-82)。

      相对照来看,“自白”在前现代中国文学作品中并不突显。“缺乏灵魂呵问”的文化传统造成了中国自白文学相对的营养不良[2](P4)。儒家与道家本质上半为宗教,半为哲学,重现世而轻来世。儒家主张修身养性,提倡伦理道德,以期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政治抱负。与儒家传统一脉相承的文学从来不乏政治热情与社会责任感。唐朝诗人杜甫(712-770)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诗中描绘了一个诗人小吏穷困潦倒的境遇,同时不忘影射对社会的不满和批评。道家索性对存在的目的和意义提出强烈的质疑,否弃世俗意义上的名誉、社会地位、权力、命运等。受道家思想熏陶的文学是田园式的、隐逸的、自在的,从陶渊明(365-427)的“归农”诗中可窥见一斑。

      “文以载道”是中国传统诗歌的要旨。儒家所推崇的“道”是社会政治责任,道家的“道”师法自然。由儒、道衍生出来的传统诗学极大地否认“自白”这种文学表达的相关性。因此,20世纪以前中国自白文学默默无闻,长期处于被遮蔽的状态。直至受到西方文学的巨大撞击,“自白”才得以浮出中国现代文学的地表。代表作品包括鲁迅的《狂人日记》,郁达夫的《沉沦》,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茅盾的《虹》。郁达夫的《沉沦》一经问世,便引发了“郁达夫现象”,令人不禁唏嘘于当年卢梭《忏悔录》在法国掀起的轩然大波。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作家们对个性和现代性的向往大体上屈从于救国图强的大局,使得他们的某些自白显得矫揉造作,缺乏真诚。以《沉沦》的自白结尾为例,书中的“我”,一个中国人,去拜访一位日本妓女,遭到冷遇和嘲弄后,声称从此不再爱任何女子,而要把全部的爱奉献给母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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